今天是:

解读《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勐海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来源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25

解读《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勐海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

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2023810日,县人民政府公布了《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勐海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海政发〔202323号)(以下简称清单),明确了11个乡镇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现将相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清单的出台背景

前期制定的权责清单,已难以适应当前乡镇经济发展和管理的需要,乡镇与县级部门职责交叉、权责不清,存在乡镇有责无权的问题,迫切需要通过明确乡镇权责,厘清乡镇与部门职责边界,真正实现基层事情基层办、基层权力给基层、基层事情有人办。乡镇权责清单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强化基层政权治理能力建设、厘清乡镇与县直部门职责边界、提高基层治理工作效能、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的有效手段。

二、清单的公布依据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西双版纳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乡镇(街道)权责清单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西职转办发〔20235号)。

三、清单的主要内容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要求,各乡镇根据实际需要和承接能力选取后经过评估等程序,形成一乡镇一清单,各乡镇权责清单事项具体如下:勐海镇163项,勐遮镇169项,勐混镇163项,打洛镇170项,勐阿镇167项,勐满镇187项,勐宋乡174项,勐往乡178项,西定乡188项,格朗和乡173项,布朗山乡170项。

四、清单的特殊情况

自用船舶登记”“乡镇运输船舶经营方式备案”“对渡口经营人未在渡口设置停靠、货物装卸、旅客上下等安全设施或者未配备必要救生设备的处罚”“对渡口经营人未勘划警戒水位线、停航封渡水位线和渡口界限标志,或者未按照规定设置告示牌的处罚”“对自用船舶从事经营性运输行为的处罚”5项事项因地理区位、自然禀赋等因素仅纳入勐往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其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1项事项的审批权限为初审和审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给付”“老年人福利补贴”“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救助金给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实行家庭承包经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审核”“对实行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颁证的审核”“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对乡村集体所有制企业设立的审核”12项事项的审批权限为初审;根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自然灾害救助金给付的审批权限为初审

《勐海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事项中,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规模养殖场(小区)备案”4项事项的赋权方式为委托,其余事项的赋权方式为下放

勐海镇因属于城关镇,要求其中36项事项备注城市开发边界内建议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开发边界外由乡镇承接3项事项备注需行业主管部门配合执法

五、清单的动态调整

按照先培训再下放的原则,由权责清单管理部门组织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清单事项的业务培训,成熟一批、下放一批。《勐海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经过一段时间运行,仍然接不住、管不好的事项,要结合实际及时进行调整,确保赋权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此件公开发布)

解读《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勐海县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