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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惠企政策宣传之 人才政策篇
来源 :勐海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6-25
西双版纳州惠企政策宣传之
人才政策篇
一
政策: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贯彻落实<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的通知 (云人社发〔2019〕18号)
支持对象: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
支持内容: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统一降至16%。
执行期限:长期执行
执行单位: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电话:养老保险科张芸0691-2123133,州社会保险中心孙福安0691-2122199
原文链接:http://hrss.yn.gov.cn/NewsView.aspx?NewsID=34839&ClassID=955
二
政策: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文件的通知(云人社通〔2022〕46号)
支持对象:全省所有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组织。
支持内容: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缓缴期限为2022年9月至2022年12月。阶段性缓缴政策到期后,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可采取分期或逐等方式于2023年12月15日前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
执行期限:2023年12月15日
执行单位: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执行科室负责人及电话:养老保险科张芸0691-2123133,州社会保险中心孙福安0691-2122199
原文链接:
http://hrss.yn.gov.cn/html/2022/10/13/547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