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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商务外事侨务局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30
海商外发〔2016〕16号 签发人:徐楠
关于印发《勐海县商务外事侨务局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
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股室、打洛口岸服务站:
《勐海县商务外事侨务局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勐海县商务外事侨务局
2016年8月3日
勐海县商务外事侨务局办公室 2016年8月3日印发
勐海县商务外事侨务局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海综治委〔2016〕5号)文件要求,按照商务外事侨务系统行业特点,决定在全系统及管辖范围内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打非治违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强化监管责任,落实监管措施,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突出治安问题,加快推进平安勐海建设。
二、组织领导
经局党组会议决定,成立勐海县商务外事侨务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为:
组 长:徐 楠 (县商务外事侨务局局长)
副组长:李建华 (县商务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约 克 (县商务外事侨务局副局长)
成 员:姚福忠 (县商务外事侨务局外贸和口岸管理股股长)
郑冬梅 (县商务外事侨务局内贸股股长)
杨 萍 (县商务外事侨务局办公室主任)
张 洛 (打洛口岸服务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内贸股,办公室主任由郑冬梅同志兼任,联系电话:5123796。
三、整治范围及排查治理内容
我局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工作,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一)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
结合我局工作实际,重点排查局机关内部及职工宿舍区、县域各加油站点、打洛口岸、两个扶贫挂钩村民小组(打洛镇勐板村委会帕亮二队、曼山村委会曼卡哈尼村民小组)。
(二)重点行业领域
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物流寄递、二手车交易市场等重点行业;容易发生公共安全事故的成品油经营企业、酒类流通企业等领域。
(三)重点人员
有现实危害可能的涉稳涉恐高危人员、涉邪教人员;社区服刑人员、扬言报复社会人员、易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刑满释放人员、吸毒人员、易感染艾滋病病毒危险行为人群;有不良行为的青少年,流动人口、“三非”人员,上州、赴省、进京非正常上访重点人员。
(四)突出治安问题
黑恶势力犯罪、杀人、爆炸、走私贩卖枪支等严重暴力犯罪问题;“两抢一盗”、电信和网络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问题;毒品犯罪问题;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问题;非法传销等涉众型犯罪问题;农村恶势力、宗族势力犯罪问题;制假贩卖、强买强卖、赌博、高利贷、制黄贩卖、卖淫嫖娼等突出治安问题。
四、工作步骤及方法措施
(一)宣传发动和集中排查阶段(7月10日至7月31日)
全局各股室要清楚全力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是必须完成的重大政治任务。要充分认清目前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立足维护本系统内的社会稳定,认真落实综治和维稳工作责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对照排查整治工作重点内容,及时下发通知,要求相关企业自查自整,业务股室加强专项排查治理,全面展开大排查大治理。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
1.深入排查,切实解决问题。充分发挥“三位一体”调解中心组织协调、联合调解和检查督导等职能作用,积极化解各类重大矛盾纠纷,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2.落实责任,加强督导推动。一要坚持重要时期的排查、分析、报告制度。二落实督导检查制度。通过明查暗访,对排查和化解、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指导工作。三要落实问责制度。对工作不重视,未能按时完成任务或发生影响稳定问题的,将对有关责任人责任领导进行责任追查。
3.完善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一是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提高动态环境下预防和控制违法犯罪的能力。二是加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三是加强社会服务和管理工作。四是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主动向局党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与有关单位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做好信息汇总、台账管理、分析研判、分类处置、督促检查、总结上报等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担当意识,落实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综治维稳责任制和领导责任制在推进社会治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与当前正在开展的“禁毒”、“缉枪治爆”和“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突出”等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同意安排部署,共同检查抓落实,两促进、两不误,务求取得实效。
(三)加大督查力度。要对排查出来列入重点整治的重点地区、部位和场所,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人员,突出治安问题,根据整治方案,加强对所管辖区域排查整治。
(四)加强矛盾排查化解。不能因矛盾纠纷化解不力,引发群体性事件和重大刑事案件,对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资关系、社会保障、环境污染等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要做好分析研判,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信息报送工作。排查整治工作从7月中旬开始至12月中旬结束,各相关股室要根据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执行周报告(周一)、月小结(每月30日)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工作制度至局机关办公室汇总,局机关办公室于2016年12月20日前形成工作总结报县综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