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作动态

勐阿父老乡亲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缴费马上要截止啦!

来源 :勐海发布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2-21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集中缴纳将于1225日截止(节假日不顺延),广大参保居民可使用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信用社APP POS 机、ATM机、柜面缴费。在集中缴费期间缴费的从202211日起就可享受全年医疗保险待遇哟。

 如果小伙伴们来不及在集中缴费期内缴费,也可在次年1—2月进行补缴。不过,补缴期缴费的按照规定只能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为保障您的待遇,请及时缴费。

 除服刑、服兵役、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以外的所有勐海县户籍城乡居民;在勐海县长期投资、务工、生活的外来人员及其未成年子女持居住证也可在勐海县参保。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比上一年增加40元,为320/人,各级财政人均补助标准比上一年增加30元,达到580/人。

困难群体个人缴费部分资助参保标准及个人承担标准 (人/年):

01城乡低保对象

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参保标准为120元,个人承担200元。

02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

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参保标准为120元,个人承担200元。

03低收入家庭中的 60 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

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参保标准为120元,个人承担200元(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

04边境一线农村居民

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参保标准为70元,个人承担 250 元。

05特困供养人员

特困供养人员由医疗救助资金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06城乡重点优抚对象

城乡重点优抚对象个人缴费实行全额资助,其中医疗救助资金资助标准为120元,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资助标准为200元。

07独生子女家庭

符合计划生育城乡居民医保资格认定的农村独生子女父母以及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为180元,个人承担140元。

08双女户家庭

符合计划生育城乡居民医保资格认定的双女户父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补助标准为180 元,个人承担140元。

09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符合计划生育城乡居民医保资格认定的特殊家庭的父母(伤残子女不予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 险给予全额补助,个人不缴费。

10脱贫人口

脱贫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额资助180 元,个人承担 140 元。

02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参保人员

勐海县辖区内年满16周岁及其以上(不含在校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具有本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可以自愿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缴费标准

  未年满60周岁的城乡居民参保人应按照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3000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按年缴纳,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并将需要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存入个人养老保险存折(卡)或社会保障卡,由农保经办机构委托金融机构代扣代缴。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优惠政策:

01对城乡重度残疾人有哪些优惠政策?

2014年起,城乡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照200元的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除享受省级给子的缴费补贴外,州、县市财政再给子每人每年10元的缴费补贴。

已年满55周岁未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重度残疾人可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补助,所需资金由省财政承担。但在未年满60周岁前应按年继续缴费,年满60周岁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再享受养老补助。

02对农村五保户"有哪些优惠政策?

2014年起,农村五保户"由县市财政按照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除享受省级给子的缴费补贴外,州、县市财政再给予每人每年10元的缴费补贴。

低保户2021年度勐海县财政代缴100元。

缴费渠道

2019年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两险转由税务部门征收后,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工作思路,税务部门借助多方资源,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积极拓展非接触式缴费渠道,让缴费更方便、更快捷。

主要缴费渠道:

线上缴费

银行柜面缴费

集中代收费款

办税服务厅缴费

线上缴费

 小伙伴们可以通过云南省电子税务局微信公众号、一部手机办事通APP、银行端pos机等方式进行网上缴费,也可到柜台进行现场缴费。

想明年顺利享受城乡居民两险待遇??

还不快行动起来!!!!

温馨提示

 1.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新生儿可享受出生之日起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待遇)、应届大学毕业生、当年退伍军人等不受当年集中缴费时间的限定。

  2.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居民,可在以上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持参保人员户口、身份证等有关材料,到勐阿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再缴费;已参保但是因欠费停保的城乡居民,可以联系勐阿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续保后缴费。

 如果还有疑问,可致电询问哟!

联系电话:

0691—5198092(税务)

0691—5127867(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