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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阿镇2021年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 :勐海县勐阿镇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01
为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和《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规定,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地质灾害应急工作,能够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和财产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编制本预案。
一、地质灾害和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本预案所称的地质灾害,包括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为了最大限度的减轻因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防灾和抢险行动。
二、突发性地质灾害预案启动、调查、处理、报告程序
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启动程序为:县人民政府根据气象预报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在地质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内接到报告后,根据灾情情况宣传启动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地质灾害监灾应急处理程序
镇人民政府接到县人民政府发布地质灾害预报后,根据预测地质灾害的大小决定是否启动应急程序,同时通知本预案应急机构中各相关部门做好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镇地质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与地质灾害威胁区的联络,密切注视和跟踪灾情,并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县自然资源局汇报。
(二)地质灾害发生后的调查、处理、报告程序
发生地质灾害后,各有关部门在镇人民政府统一指挥领导下,组织地质灾害的抢险救灾工作。镇自然资源管理所会同民政、水利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尽快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灾情范围、受灾等情况,提出应急处理措施,组织村干部、群众进行自救互救,减轻和控制地质灾害实情;做好宣传安置工作,平息谣传和误传,解除群众恐慌心理,维护社会稳定,镇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灾情报告规定,向上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
三、应急机构和有关部门的职工分工
镇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指挥部组成人员,领导小组下设1个办公室,8个专业救灾小组。
职责:组织制定应急处理和抢险救灾演练方案,指挥长审定后由应急抢险指挥部组织实施。负责应急抢险救灾工作情况与信息的搜集,掌握现场抢险救灾工作根据受灾的实情,要做好、做细每个环节的抢险工作和进度,模拟与气象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及时获取气象信息,预测灾情发展变化趋势。指挥部下设8个小组:(人员抢救与工程抢险组、医疗救助组与卫生防疫组、安置保障组、治安保障组、电力通讯保障组、灾害监测及污染防治组、应急资金保障及损失评估组、灾情信息报道组)。
四、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和应急、救助装备、资金、物资的准备 抢险救灾人员由武装部(民兵)、医务人员、专业人员组成,统一由镇地质灾害应急领导小组指挥,抢救被压、被困人员及财产,医疗救助装备由镇卫生院负责。 五、地质灾害的等级与影响分析准备 镇自然资源管理所根据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在第一时间到受灾现场进行勘察,确定地质灾害等级及潜在地质灾害等级,把地质灾害造成对人民生命和财产的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六、地质灾害调查、报告处理程序 报告原则:情况准确,上报迅速,续报完整。 镇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灾区监测员报告地质灾害后,及时报告县人民政府和县相关部门,并根据灾情进展,随时续报,直至调查结果。 七、其他有关事项 与本预案有关的各部门应根据自己的职责范围、组织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本预案自印发之日(2021年5月21日)起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