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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落户相关事宜,真正便民惠民利民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09-09
协调落户相关事宜,真正便民惠民利民
为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解决勐阿群众在申请落户过程中出现的问题,镇党委副书记兼派出所所长高斌、分管计生副镇长马俊坤组织派出所、计生服务所、计生办及7个村委会主任、妇女宣传员于2015年8月24日上午召开了会议,进一步解析上级文件精神及户籍改革的要求,针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需要落户问
题上明确各方职责,层层把关,逐级审批,既服务好群众,又服务好法律。 经过近两个小时的激烈讨论,与会单位及有关人员达成了以下协议:派出所不再协助计生部门对违法生育人员实施处罚,把权利下放到村组,由村民小组、村委会落实情况,
在出生证、计生处罚收据等相关落户材料齐全后才可出具落户证明,落户审批表要盖村委会公章则必须由村委会主任亲自签字;今后不论是否为违法生育,均能享受正常落户;3岁以下落户只需出具村委会证明,3至16岁及16岁以上落户需要填写落户审批表,出具相关身份证、结婚证、出生证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