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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11-12 勐阿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海县勐阿镇国土 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 2024-11-01 勐海县勐阿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勐阿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 2024-10-15 勐海县勐阿镇综治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0-15 勐海县勐阿镇乡村振兴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0-15 勐海县勐阿镇生态环境保护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0-15 勐海县勐阿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10-15 勐海县勐阿镇财政和统计服务中心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公告
- 2024-09-12 勐海县勐阿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公众征求意见稿
- 2024-03-15 勐阿镇关于开展无偿献血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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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2-13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一)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民民族成份的管理工作,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民族成份,是指在户口登记中填写的经国家正式确认的民族名称。
第四条 国务院民族事务部门和公安部门负责指导、监管公民民族成份的登记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民的民族成份,只能依据其父亲或者母亲的民族成份确认、登记。
本办法所称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与继子女有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