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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住房交易中心办事程序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11-16
勐海县住房交易中心办事流程
一、已购公有住房交易办事程序
产权人提交有关证件及资料→审核→填写《云南省已购公有住房交易合同》→持《云南省已购公有住房交易合同》缴纳有关税费→交易双方凭相关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原房屋权属注销登记。
办结时限:在收件齐全,房产产权无纠纷争议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共有权证;
3、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及买方身份证明;
4、专业评估公司出具的估价报告;
5、房产平面测绘图(勐海县住房交易中心代出图)。
注: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可上市交易,产权共有的房产出售必须有全体共有人签署本人姓名的合同书或同意书、委托书。
收费标准:《云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西海证字[2006]第J076001号,6元/㎡。
二、私房交易办事程序
产权人提交有关证件及资料→审核→填写《房地产买卖契约》→持《房地产买卖契约》缴纳有关税费→交易双方凭相关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原房屋权属注销登记。
办结时限:在收件齐全,房产产权无纠纷争议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共有权证;
3、土地证;
4、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及买方身份证明;
5、专业评估公司出具的估价报告;
6、房产平面测绘图(勐海县住房交易中心代出图)。
注:产权人凭房屋所有权证可上市交易,产权共有的房产出售必须有全体共有人签署本人姓名的合同书或同意书、委托书。
收费标准:《云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西海证字[2006]第J076001号,6元/㎡。
三、新建商品房交易办事程序
开发商提交有关证件及资料→审核→持《预销售合同》缴纳有关费用→交易双方凭相关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房屋权属登记。
办结时限:在收件齐全,房产产权无纠纷争议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开发商营业许可证、开发商报建定性批复或证明、开发资质认证相关证件:包括①营业执照②法人证书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⑤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2、购房方身份证明;
3、商品房预(销)售合同;
4、契税、营业税等相关税务完税证明;
5、商品房质量合格保证书;
6、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7、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8、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凭据;
9、商品房平面测绘图(勐海县住房交易中心代出图);
10、开发商代理人委托书;
11、购房方代理人委托书。
收费标准:《云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西海证字[2006]第J076001号,新建商品房3元/㎡,新建房地产4元/㎡。
四、商品房现房交易办事程序
开发商提交有关证件及资料→审核→填写《房地产买卖契约》→持《房地产买卖契约》缴纳有关税费→交易双方凭相关资料及税费缴纳凭据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房屋权属登记。
办结时限:在收件齐全,房产产权无纠纷争议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开发商营业许可证、开发商报建定性批复或证明、开发资质认证相关证件:包括①营业执照②法人证书③组织机构代码证④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
2、购房方身份证明;
3、商品房销售合同;
4、契税、营业税等相关税务完税证明;
5、商品房质量合格保证书;
6、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
7、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8、商品房公共维修基金缴纳凭据;
9、商品房平面测绘图(勐海县住房交易中心代出图);
10、开发商代理人委托书;
11、购房方代理人委托书。
收费标准:《云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西海证字[2006]第J076001号,新建商品房3元/㎡,新建房地产4元/㎡。
五、单位房产交易办事程序
产权单位提交有关证件及资料→审核→填写《房地产买卖契约》,并加盖单位印章→持《房地产买卖契约》缴纳有关税费→交易双方凭相关资料及税费缴纳凭据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原房屋注销登记。
办结时限:在收件齐全,房产产权无纠纷争议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国有产权的房产交易必须提供国有资产处置批文、国有产权之外的房产提供房产处置决议或证明;
3、交易企业执照、法人证书;
4、单位委托书;
5、委托人身份证明;
6、买方身份证明;
7、专业评估公司出具的房产估价报告;
8、房屋平面测绘图(勐海县住房交易中心代出图)。
收费标准:《云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西海证字[2006]第J076001号,8元/㎡。
六、房产赠与办事程序
赠与人、受赠人提交有关证件及资料→审核→填写《云南省已购公有住房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持《云南省已购公有住房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缴纳有关税费→交易双方凭相关资料及税费缴纳凭据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原房屋注销登记。
办结时限:在收件齐全,房产产权无纠纷争议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共有权证;
3、赠与双方身份证明;
4、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
5、专业评估公司出具的估价报告;
6、房屋平面测绘图(勐海县住房交易中心代出图)。
收费标准:《云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西海证字[2006]第J076001号,6元/㎡。
七、房产继承(夫妻关系除外)办事程序
继承人提交有关证件及资料→审核→填写《云南省已购公有住房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持《云南省已购公有住房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缴纳有关税费→继承人凭相关资料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办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原房屋注销登记。
办结时限:在收件齐全,房产产权无纠纷争议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共有权证;
3、房屋所有权人或共有权人死亡证明;
4、继承人身份证明;
5、由公证处出具的房产继承公证书;
6、专业评估公司出具的房产估价报告;
7、房产测绘平面图(勐海县住房交易中心代出图)。
收费标准:《云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西海证字[2006]第J076001号,6元/㎡。
八、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办事程序
当事人提交有关证件及资料→审核→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办结时限:在收件齐全,房产产权无纠纷争议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
需要提交的资料:
1、出租房屋所有权证;
2、出租房屋共有权证;
3、土地证;
4、出租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权人身份证明;
5、承租人身份证明,外来人员提交暂住证;
6、承租人经营项目相关证明。
注:出租人与承租人在交易中心签署房地产租赁契约后,可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收费标准:《云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西海证字[2006]第J076001号,1、住房租赁手续费100元/宗。2、房地产租赁手续费:出租面积100㎡以内(含100㎡)130元/宗;出租面积100—300㎡(含300㎡)240元/宗;出租面积300㎡以上300元/宗。
九、夫妻关系房产赠与、分割和继承办事程序
受赠人或接受已分割房产的人提交有关证件及资料→审核→填写《云南省已购公有住房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持《云南省已购公有住房交易合同》或《房地产买卖契约》缴纳有关税费→受赠人、接受已分割房产的人或继承人持以上资料可向房产部门申办房屋权属转移登记和原房屋权属注销登记。
办结时限:在收件齐全,房产产权无纠纷争议的情况下,15个工作日
1、受赠人或接受已分割房产的人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共有权证;
(3)经公证的房产赠与书;
(4)离婚分割出具离婚证和由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或民政部门审定的离婚协议书;
(5)赠与人及受赠人双方身份证;
(6)专业评估公司出具的房产估价报告;
(7)房产测绘平面图(勐海县住房交易中心代出图)。
2、夫妻继承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共有权证;
(3)夫妻关系证明;
(4)死亡人死亡证明;
(5)继承人身份证明;
(6)经公证的房产继承书。
(7)专业评估公司出具的房产估价报告;
(8)房产测绘平面图(勐海县住房交易中心代出图)。
收费标准:《云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许可证》滇价费西海证字[2006]第J076001号,6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城市房地产租赁管理办法》
联系人:邬国文
联系电话:5128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