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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加新冠病毒感染者生活废弃物投放点的提案答复(8号提案)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26
A类
公开
海建函〔2023〕174号
关于政协勐海县十五届二次会议
第8号提案的答复
艾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新冠病毒感染者生活废弃物投放点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垃圾分类投放点增设新冠感染者生活垃圾专用投放箱方面
2019年底新冠疫情发生以来,为规范做好城镇生活垃圾和废弃口罩处置,进一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克服人员少、垃圾分类设施设备不完善的困难,在县城区主要街道道口、小区路口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的“废弃口罩等特殊有害垃圾专用收集箱”55个,在各小区及人员密集处粘贴公告,指引市民对疫情期间使用的口罩进行消杀后进行投放,安排专人收集和转运特殊垃圾专用桶内的垃圾,密封后运送到垃圾处理场进行消毒后焚烧填埋;加强城区范围内的垃圾收集点垃圾清运处置工作,同时做好勐海县城区公共区域及公共垃圾桶点的消杀工作,并逐年加大市政设施投入,在城区范围内先后新建垃圾分类亭共计50座,在每座垃圾分类亭内设置有毒有害1只,可供居民投放废弃口罩及有毒有害的生活垃圾;期间,涉疫垃圾及医疗废弃均由卫生部门委托专业的医疗废弃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随着2023年1月8日起,我国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不再对新冠感染患者进行强制隔离管理后,新冠感染人数也逐渐增加,由于我县垃圾分类工作起步较晚,广大居民垃圾分类的意识和习惯普遍未养成。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仍然停留在宣传发动阶段,多数居民还没有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参与垃圾分类的愿望和热情不高,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对新冠感染者生活垃圾进行消毒后分类收集和投放的人寥寥无几,口罩专用垃圾桶和有毒有害专用垃圾桶内混装普通生活垃圾的现象尤为突出;加上我县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及人员配备都未完善,不具备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的条件,且我局没有专门针对涉疫生活垃圾处理的方法,涉疫垃圾需委托专门的第三方处置机构进行收集运输和处置。为减少各类病菌通过生活垃圾进行传播,我单位安排人员每日对城区生活垃圾公共桶点和分类亭进行每天消杀1次,定期对垃圾桶定期清洗,并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和无害化处置工作,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车走地净,有效减少了生活垃圾造成的二次污染。
二、重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加强垃圾消杀工作。(村建)
农村生活垃圾主要依托乡镇为主体,由乡镇政府负责聘请第三方公司进行收集、转运、处置。勐海共939个自然村。52个自然村垃圾转运至城市(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422个自然村垃圾转运至乡镇垃圾堆放场;71个自然村运至村委会垃圾堆放点;394个自然村垃圾由村寨自行集中堆放处理;939个自然村建立了卫生保洁制度。采取“村收集一镇转运一县处理”、“组收集—村转运一镇(片区)处理”、“源头减量、就近就地处理”等治理模式。现目前勐海县各分类末端处理设施未完善,达不到分类的目的,待勐海县各分类末端处理设施建立完成后,再一并纳入处理。
一是我局将认真履行职责,督促乡镇加快推进各项工作进度,指导乡镇加快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将更多的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十四五”规划,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支持。
二是加强项目谋划与储备并积极申报争取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推进勐海县集镇两污设施及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项目专债谋划包装、申报等工作,同步推进环评、林地报批等项目前期工作,争取早日实现开工建设,以补齐乡镇“两污”设施短板。
三是我局积极对接了州住建局,州住建局连同州水利局于2023年5月10日到我县乡镇实地开展了调研,并提出了指导意见,对于西定乡、布朗山乡及勐满镇边境村寨垃圾处理率不达标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精准进行核实,对村内由固定清运保洁人员及集中堆放点的视为已得到有效处理,以进一步提升垃圾处理率。
感谢您对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瓦国辉,13988150510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0月9日
抄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大选联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