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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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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
公开
海建函〔2021〕210号
关于勐海县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90号建议的答复
吴瑞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勐海镇佛双社区鑫海一期部分住户私搭乱建现象严重问题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住建局按照全县正在开展的“爱国卫生7+2”专项行动、美丽县城以及老旧小区改造等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城镇住宅小区私搭乱建拆除整治工作,针对鑫海一期住户私搭乱建现象严重的行为已做好几个方面工作:一是3月23日起,县住建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9月28日发布的《关于拆除私搭乱建违法违章建筑的通告》,对该小区内的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的行为的住户下发了《限期自行拆除通知书》共22份,目前已自行拆除7户;二是已于3月24日发函至鑫海一期的网格单位,要求其配合县住建局牵头组织做好小区内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工作,并督促小区内的住户自行拆除、清理各类违法违章建筑物;三是下一步,将积极按照上级文件《关于持续推进城镇住宅小区违章搭建清理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中要求2021年12月底彻底消除住宅小区违法建设行为的总目标,同步联合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鑫海一期小区开展私搭乱建的清理整治工作。
感谢您对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联系人及电话:李胜,0691-5122870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11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人大选联工委,勐海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