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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检查工作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0-30
联合开展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检查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燃气市场安全规范化管理和运营行为,防止燃气事故的发生,根据《西双版纳州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西安办函〔2019〕24号)的部署和要求,2019年10月24日上午我局联合县应急管理局、县运政管理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县目前存在经营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两家企业开展相关安全检查工作(西双版纳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勐海分公司、中国石化集团西南石油局版纳勐海分公司),此次联合检查工作共有5人参加。
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听取了企业相关负责人对日常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了解到目前企业采取“储配站——供应站——用户”三点一线的供气直销模式,防止出现非法零售的站点。针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工作,检查组也向企业提出了相应要求:一是企业应强化钢瓶管理,规范钢瓶充装检查纪录,完善钢瓶技术档案。禁止向无证者提供经营性液化气、充装或者流动使用非本企业钢瓶以及不合格钢瓶或者超期未检钢瓶;二是各企业要加强对供应站动态管理,落实燃气行业服务规范化管理工作:向用户供气前,须对燃气用途、用气场所、钢瓶存放地点、安全条件、燃气器具等方面进行现场核验,符合使用条件的,方可与用户签订、履行供、用气协议;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宣传用气安全常识;设置公平秤、监督台;重量、价格应按质监、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实行液化气行业明码标价规范管理;向社会公布维修、服务电话,为用户提供咨询、维修等服务;员工应持证上岗,做好换瓶业务记录,要加强配送气环节管理,送气作业实行“三联单”制,不断提高安全服务质量;三是加强全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做到安全培训与教育,有计划、有组织、有落实,做到企业管理人员和特殊岗位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岗位技能和安全意识。加强用气安全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我县用户鉴别燃气安全能力,增强用气安全防范意识。
冬季即将到来,也正是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使用高峰,我局已制定了有关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方案,下一步将对各乡镇供气站点开展检查,切实开展好此项管理工作。
(建设股/高雪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