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5-01-07 勐海县2024年第四季度(10至12月)公共租赁补贴领取家庭审核结果的公示
- 2024-12-05 勐海县城乡环卫一体化和集镇污水治理规划(2021—2035)公示
- 2024-11-29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的通告
- 2024-11-28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布勐海县2023年度房地产领域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
- 2024-11-18 勐海县建筑市场“红黑名单”公示
- 2024-10-17 和谐苑·河畔之梦C区建设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批复
- 2024-10-12 关于《勐海县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的通知
- 2024-10-08 江山一品建设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批复
- 2024-09-09 关于勐海县“高效办成一件事”(水电气网联合报装“一件事”)办理服务窗口 搬迁至勐海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公告
- 2024-09-05 关于对2024年度房地产经济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的通报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公开目录>>预算决算报告>>
关于勐海县G214国道景观提升改造(人行道硬化及亮化、绿化、新建栈道及路灯 项目(曼兴寨门至一公里环岛段)竣 工决算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26
关于勐海县G214国道景观提升改造(人行道硬化及亮化、绿化、新建栈道及路灯
项目(曼兴寨门至一公里环岛段)竣
工决算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我局实施的勐海县G214国道景观提升改造(人行道硬化及亮化、绿化、新建栈道及路灯)项目(曼兴寨门至一公里环岛段)于2022年9月8日完成了竣工决算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按照《勐海县审计局审计报告》(海审报〔2022〕7号)所提出了问题,我局认真开展了自检自查并落实整改,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计工程结算价款,涉及金额5384056.49元的问题
问题描述:本次审计,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局送审的人行道硬化及亮化项目、新建栈道及路灯项目工程结算进行了复核,因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施工方提交的工程结算价审核把关不严,发现送审工程结算价款20657595.94元中,存在多计工程量、材料价偏离市场价、套用定额子目不合理等原因,导致多计工程价款5384056.49元。
整改落实情况:已整改完成。我局严格按审计审定金额1527.353945元进行款项拨付,多工程价款5384056.49元未进行支付,不存在超额支付工程款现象。
整改责任人:谭忠明
整改完成时限:已完成
二、关于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涉及金额50000元的问题
问题描述:本次审计,发现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挤占挪用勐海县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前期费支付G214国道景观提升改造新建栈道及路灯项目(曼兴寨门至一公里环岛)全过程造价费50000元。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待G214国道景观提升改造新建栈道及路灯项目(曼兴寨门至一公里环岛)安排资金后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该项目缺口资金已申请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
整改责任人:谭忠明
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三、关于未按批复落实项目资金的问题
问题描述:G214国道景观提升改造项目调整后批复总投资2829.25万元。截至审计日,共计到位资金1898.81万元,资金到位率67.11%,项目未按批复投资落实项目资金。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未落实的项目缺口资金我局已申报纳入县级年度财政预算进行解决。
整改责任人:谭忠明
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四、关于未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
问题描述:经审计,发现G214国道景观提升改造3个项目竣工验收日期为2019年1月18日,截止审计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整改落实情况:正在整改。我局正对接勐海县工程质量监督站,按相关程序提交资料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整改责任人:谭忠明
整改完成时限:2023年12月
五、关于未按规定比例扣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
问题描述:本项目签订的施工合同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比例为5%。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项目在竣工后,因项目缺口资金问题,实际未进行扣留,因到位资金不足以支付工程进度款。
整改责任人:谭忠明
整改完成时限:已完成
六、其他需要关注的问题
问题描述:(一)审计期间未及时完整提供相关资料,导致审计结果出现较大波动。审计期间,审计机关委托友源工程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对“勐海县G214国道景观提升改造绿化项目”进行了工程结算审核,根据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在审计期间提供的送审资料,友源工程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出具了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友源工程管理咨询(云南)有限公司出具的审核结果有异议,委托云南华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重新复核,并于2022年6月27日将工程结算复核报告(甲乙双方未认可工程结算价)及其他补充相关资料提交审计组。由于上述资料在审计期间未能及时提交审计组,造成审计组无法对绿化项目进行工程结算造价的复核,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对此负有相关责任。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我局将在今后加强项目管理,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责任人:谭忠明
整改完成时限:已完成
(二)关于项目超工期的问题。本项目合同约定工期180天,实际人行道硬化及亮化项目施工工期466天、绿化项目施工工期536天、新建栈道及路灯项目施工工期466天,项目均未在计划工期内完工。
整改落实情况:已完成。我局将在今后的建设中,科学合理约定工期,避免自然因素等影响出现超工期的情况。
整改责任人:谭忠明
整改完成时限:已完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