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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1-21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部门决算

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的责任;2.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的责任;3.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4.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5.承担城镇住房建设、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责任;6.承担城乡规划管理的责任;7.承担监督实施工程建设标准的责任;8.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9.指导城市建设管理工作;10.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11.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12.承担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责任;13.负责全县人民防空事业工作;14.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15.负责建筑工程类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5个,分别是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房产管理股、规划建设股、人民防空办)、勐海县城建监察大队、勐海县建筑管理站、勐海县建筑质量监督站、勐海县环境卫生管理站,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73人,其中:财政全供养73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退休27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算总收入1441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321万元,占总收入的99.38%;其他收入89万元,占总收入的0.62%

部门决算总支出21544.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0.25万元,占总支出的2.93%;项目支出20914.41万元,占总支出的97.07%。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3年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30.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9万元,比上年增加30.98%,原因分析:人员调入、职务职称晋升、增加津补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33.8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8.93%。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3年用于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914.4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395.41万元,比上年增加145.5%,原因分析:增加了经四路、纬伍路项目工程款、浩宇大城三通一平工程项目、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工程款及农村危房改造补贴。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426.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76.24%。与上年对比增加50.97%,原因分析:人员调入、职务职称晋升、三通一平、城市规划费、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增加。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23万元,主要用于政务中心活动样板房等的基础实施建设;

(二)公共安全支出61.5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交通信号灯的基础实施建设;

(三)教育支出114.65万元,主要用校安工程等基础实施建设;

(四)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116.9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及退休人员的退休费;

(五)医疗卫生支出42 .08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六)节能环保支出751.58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及城市网管配套基础实施建设;

(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8772.34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基础设施及城市规划,人员工资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八)住房保障支出6528.65万元,主要用于廉租住房、农村危房改造、公共租赁住房等基础设施建设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75.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91万元(含环卫车辆24辆),公务接待费支出2.03万元。

2013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55.92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没有教育前期费的支出、保障房没有前期费的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3.91万元。其中:运行维护费73.91万元,比2012年决算减少129.1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乡镇廉租住房、农村危房改造等工作检查及正常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

2013年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580人,公务接待费开支2.03万元,比2012年决算减少0.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乡镇业务培训接待、保障房检查、农村危房改造检查产生的费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数:指省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含上年结转结余和当年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