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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行政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005号(西双版纳七子郎韵茶业有限公司茶叶生产加工厂项目)

来源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2-12

建设行政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

海建质安字〔2022〕第005

 

勐海县建筑工程公司

你单位承建的西双版纳七子郎韵茶叶有限公司茶叶生产加工厂项目。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检查组于2022年11月15日进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以下安全隐患:

一、你单位正在施工的2号厂房基础分部消防水池基坑开挖工程,基坑开挖深度已超过5米,属于超危大工程。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第37令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之规定

二、经检查发现你单位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在施工现场履职,在现场履职的主要负责人无相应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违反了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第四条第二款、第四款之规定

三、现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责令你单位立即安排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履职,立即停止2号楼消防水池基坑开挖施工。

注:1、在此期间你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2、整改完毕后你单位安全技术负责人检查落实达到安全生产条件,经监理单位总监核查合格,由你单位提出局部复工申请报我局,待接到我局签发的《建设行政复工通知书》后方可恢复施工。

 

特此通知。(本通知书一式四份,住建局存档一份,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勐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