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04-07 西定乡曼来村壮大集体经济商铺招租公告
- 2024-03-26 西定乡文明祭扫倡议书
- 2023-09-27 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注销公示
- 2023-09-27 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注销公示
- 2023-09-27 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林业服务中心单位事业单位法人证注销公示
- 2023-09-27 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注销公示
- 2023-07-24 十三届勐海县委第五轮巡察公告
- 2023-07-20 勐海县西定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销公示
- 2023-07-20 勐海县西定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销公示
- 2023-05-25 公示
-
当前位置: 勐海县人民政府>>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窗口>>公开目录>>应急管理>>
西定乡地震应急预案
来源 :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26
为增强应对和处置地震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及州县地震应急预案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依法、科学、高效、有序组织开展地震应急防范与处置工作,确保应急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限度减轻地震风险,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处置地震事件的应急活动。
三、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科学减灾。切实履行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把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程度地减少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地震事件发生后,乡人民政府要立即启动本预案,处置灾害事件。
(二)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加强以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处置队伍建设,建立联动协调制度,预防为主、预防与救助相结合,统一领导、密切配合,广泛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不断提高公众自救、互救和应对地震的综合素质。
四、地震应急领导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为进一步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乡地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西定乡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如下:
指 挥 长:杨 杰 乡党委副书记、人民政府乡长
副指挥长:岩温罕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邹 睿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
成 员:依香约 乡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李绍杰 乡党委副书记(抓政法工作)
岩三来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岩罕龙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岩班勐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乡党校副校长
李 迎 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
韩 烜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巴达边境派出所所长
李 伟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西定边境派出所所长
周海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唐宝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
各村委会支部书记及乡属各中心站所负责人
(二)指挥部职责。及时召开会议听取灾情汇报,统一指挥全乡应急救灾工作,组织乡有关部门和村组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对应急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批示,部署组织应急救灾工作,确定应急救灾工作方案;处置应急救灾工作的各类突发事件,承担其他有关应急救灾的重要工作。
(三)办公室。指挥部下设抗震救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灾情及应急救灾进展情况,并按规定报送指挥部。提出具体的应急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承办乡抗震救灾指挥部会议、活动和文电,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各工作组职责
指挥部下设各工作组,工作组依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一)抢险救援组。根据指挥部命令,组织调动乡基干民兵迅速赶赴灾区,按照“搜索→营救→医疗救护”的程序快速有效地抢救受灾人员,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工程抢险,帮助灾区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等。
组 长:岩温罕 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副组长:李绍杰 乡党委副书记(抓政法工作)
责任部门:乡武装部、西定边境派出所、巴达边境派出所、各村委会
(二)医疗防疫组。迅速组织医疗防疫队伍进入灾区,组建临时医院或医疗所,抢救、转运和医治伤病员;采取措施防控疫情,做好饮用水源保护、食品卫生监测检查工作,保障应急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质量安全。
组 长:唐宝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
副组长:邹 睿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
责任部门:西定卫生院、乡市场监管所、各村委会
(三)损失评估组。及时收集受灾情况向乡党委政府报告,迅速开展地震损失评估工作;配合县级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加强对地震险情的动态监测,防止次生灾害扩展,减轻或消除危害。
组 长:李 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邹 睿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
责任部门:乡村建所、乡交安中心、乡自然资源所、各村委会
(四)恢复重建组。组织力量抢修灾区受损的重要设施,消除隐患,尽快恢复基础设施功能。抢修遭破坏的公路、桥梁等有关设施,优先保证抢险救援人员、伤员、救灾物资的运输和灾民的疏散等。组织灾区群众积极开展生产自救、互救。
组 长:李 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唐宝华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
责任部门:乡村建所、乡民政办、乡交安中心、乡自然资源所、西定边境派出所、巴达边境派出所、各村委会
(五)物资供应组。做好救灾物资特别是群众生活急需物资的组织、供应、调拨和管理。做好各界提供的救援物资、资金的接收和安排工作。筹措下拨救灾经费,指导灾区做好救灾款的使用、发放、信贷和审计监督等工作。
组 长:岩三来 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副组长:李 迎 乡党委委员、人民政府副乡长
责任部门:乡财政所、乡民政办、各村委会
(六)转移安置组。做好灾民转移和安置工作,保障灾民基本生活,做好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组 长:邹 睿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挂职)
副组长:李绍杰 乡党委副书记(抓政法工作)
责任部门:乡自然资源所、乡村建所、西定边境派出所、巴达边境派出所、各村委会
(七)治安维稳组。加强对各单位的警戒,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
组 长:李绍杰 乡党委副书记(抓政法工作)
副组长:李 伟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西定边境派出所所长
韩 烜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巴达边境派出所所长
责任部门:西定边境派出所、巴达边境派出所、乡专职消防
队、各村委会
(八)信息报道组。负责救灾工作信息的收集上报、宣传报道,按规定发布灾情等有关信息。
组 长:依香约 乡党委副书记、宣传委员
副组长:岩班勐 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乡党校副校长
责任部门:乡党政办
六、响应机制
(一)地震灾害事件分级
灾害分为4个等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1.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乡内造成200人以上死亡,震级7.0级以上。
2.重大地震灾害,是指乡内造成50—200人以内死亡,震级6.0—6.9级。
3.较大地震灾害,是指乡内造成5—50人以内死亡,震级 5.0—5.9级。
4.一般地震灾害,是指乡内造成5人以下死亡,震级5.0以下。
(二)应急响应与分级管理
乡区内发生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地震时,分别启动I、II、III、IV级响应。启动I、II级响应时,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接受省级以上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启动III级响应时,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接受州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工作。启动 IV级响应时,乡抗震救灾指挥部接受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部署全乡地震应急处置工作,并视损失和伤亡情况,报请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给予支援。
地震预案启动后,根据灾情及一些特殊情况,可适当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过度或不足。
(三)应急启动程序
(1)启动应急响应。乡人民政府根据预案规定的初判指标,启动应急响应级别,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初步情况,请求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全力支援抗震救灾。
(2)召开紧急会议。乡人民政府通知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政府其他各有关单位召开紧急会议,各单位领导接受应急工作安排,迅速按照各自应急预案规定,启动应急响应。
(3)立即开展救援。会后1小时内,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责分工出发前往灾区开展工作。后续工作人员根据现场灾情,逐步增加工作人员。救援工作接受国家、省、州、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分工,对灾区实施有序的救援。
(4)确保处置措施。各单位在地震灾害现场的工作进度,应以简报的形式向乡指挥部报告。每日下午5:30前上报乡指挥部。
七、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因救灾需要临时征用的房屋、运输工具、通信设备等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二)恢复重建。各村委会和各有关单位应当坚持“依靠群众、依靠集体、生产自救、互助互济、辅之以国家必要的救济和扶持”的救灾工作方针,实行政府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组织灾区的恢复重建工作。
(三)调查和总结。乡抗震救灾指挥部具体负责全乡地震灾害事件的调查和总结,上报上级部门。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