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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洛界河防洪治理2008年实施项目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2010年第1号-2)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6-01

                           打洛界河防洪治理2008年实施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Ο年五月二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及《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09〕131号)的规定、《勐海县水利局关于对勐海县打洛界河治理2008年实施项目进行竣工审计的报告》(海水利〔2009〕106号)的要求,勐海县审计局于2009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对勐海县水利局负责实施的打洛界河防洪治理2008年实施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打洛界河防洪治理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打洛镇,地处北纬21°41′,东经100°02′。距离勐海县城约70千米。根据《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勐海县打洛界河南兰河治理2008年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水规计〔2008〕260号)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勐海县打洛跨界河流防洪治理(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云发改农经〔2009〕2219号)文件的批复,批复项目总投资375.64万元,治理范围为:右岸0+446.3~0+672.35,全长226.05米。左岸0+000~0+140、0+474~0+644,全长310米。
         2.工程建设情况 
        打洛界河防洪治理2008年实施项目工程设计报告由西双版纳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完成,工程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4级。2008年12月15日,该工程在《中国采购及招标网》上发布公开招标信息。经过对施工投标申请人进行了资格预审后,2008年1月7日,工程在昆明开标。工程共分为三个标段,分别由云南北水工程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第一、二标段)、昆明今明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三标段)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于2009年1月开工,同年10月完工投入使用。
打洛界河防洪治理2008年实施项目实际完成建设情况为:右岸0+446.3~0+672.35,全长226.05米。左岸0+000~0+140、0+474~0+644,全长310米。
        二、审计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2008年12月25日,《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勐海县打洛界河南兰河治理2008年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水规计〔2008〕260号)批复项目资金375.64万元。按资金来源分,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300万元,其余资金由地方配套解决。
截止2009年11月30日,该项目到位资金3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00万,省级配套资金37.5万元,州级配套资金1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27.5万元。尚有0.64万元资金未到位。
       (二)工程造价的审定
       ⒈打洛界河防洪治理2008年实施项目招标合同工程施工费合计266.42万元,送审完工工程施工费合计300.83万元,审计审定工程施工费合计290.32万元。审定工程施工费比合同价增加23.90万元,增加率为8.97%,比送审价减少10.51万元,审减率为3.5%。
     ⒉审计确认工程投资375.64万元。其中:①直接工程投资290.32万元(第一标段85.70万元,第二标段88.02万元,第三标段116.60万元);②未完其他投资34.88万元,其中:未完水保项目9.37万元,水闸恢复工程25.51万元;③间接工程投资50.44万元(赔偿费18.18万元,工程质量监理检测费11.00万元,评审费8.92万元,可研费9.66万元,水文技术费 2.06万元,管理费0.17万元,招标费0.45万元)。
       (三)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09年11月30日,项目资金到位375万元,资金到位率99.83%,尚有0.64 万元资金未到位。已完成投资 340.76万元,在建其他投资34.88万元,已支付项目费用291.35万元,其中:直接工程投资费252.76万元,间接工程投资费38.59万元;尚未支付完工工程费49.41万元,其中:应付工程款37.56万元,其他应付款11.85万元元;尚未支付其他投资34.88万元(未完水保项目9.37万元,水闸恢复工程25.51万元)。
        三、审计结果表明
       审计认为,打洛界河防洪治理2008年实施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完备。建设中,项目的工程质量、工期、概算投资三大目标得到有效控制。项目的建成对完善打洛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打洛口岸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
工程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对工程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并签订了有关工程施工合同和服务合同。这些措施的实施对整个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工程财务核算较为规范,整个核算管理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合规,但还存在项目资金未足额到位、工程监理资料不全和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等一些问题。
        四、审计发现问题
       (一)核减工程结算造价10.51万元
       打洛界河防洪治理2008年实施项目送审结算造价为300.83万元。经过对送审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复核,发现施工单位原送审的工程结算中存在多列项目定额、高套项目单价、多计工程价款现象。审计组依据《勐海地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调整市场材料指导价格》,对部分材料单价进行了重新核实。经审计核实,核减工程施工费结算造价10.51万元,最后审定工程施工费结算造价290.32万元。
处理意见: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局联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文件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记、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勐海县水利局应按审核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相应的会计科目。
       (二)工程监理及质量检测资料不全
        在送审的结算资料中,审计组未见云南润颠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的监理现场签证,未见西双版纳州水利水电工程质量检测中心对工程质量确认的书面材料。
处理意见:以上问题不符合相关的工作规范,请建设单位督促监理方及质检部门完善相关资料。
        五、审计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完善建设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的手续及资料,做到事前变更事后确认,确保工程造价的合法性、合理性。
       (二)该项目已进入竣工结算阶段,建议建设单位尽快落实未到位资金,结清债权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