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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共勐海县审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 :勐海县纪委县监委网站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3-19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8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9月23日,县委巡察组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中共勐海县审计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迅速部署,立行立改。为进一步做好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在巡察意见反馈后,我局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切实提高全局对整改落实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围绕反馈意见,逐条对照,逐项梳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及整改问题清单,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细化为具体问题进行整改,并明确了具体整改措施及相关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期限,并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为整改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二)明确目标,务求实效。全局上下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深刻剖析、深挖根源,查漏补缺、立行立改。由局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具体负责,及时研究巡察组提出的反馈具体问题,实行分类施治、明确专人、限时改进、定期督查,并及时掌握整改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保证了整改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总结经验,注重长效。我局党组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深刻反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认真剖析根源,查找症结,以点带面、标本兼治。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实现“边整改、边提高”,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州委、县委工作要求在基层的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贯彻审计整改工作意见不到位。一是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出台了《勐海县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办法(试行)》,实现审计整改管理机制“问题清单化、整改透明化、销号实时化”,并向同级党委审计委员会主要领导呈阅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及上级审计机关重要文件8份。二是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年初审计项目计划,于2023年9月组织开展2022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问题为导向,采取面对面访谈、共同分析的形式,分析未能整改到位的原因,研究推动问题整改的有效措施和办法,防止问题反弹,构建整改监督闭环,切实取得督查实效。通过专项调查发现6家被审计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向县纪委监委提供相关情况作为被审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参考。三是创新督导方式方法,强化监督合力,联合县人大、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及特约审计员等共同开展审计回访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现场督查。2023年向县委组织部、县人大提供2022年至2023年审计查出问题327个,截至2024年1月15日,完成整改220个、阶段性整改6个、销号整改10个,正在整改91个。

2.用老办法运行新体制。一是严格落实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制度,认真履行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提请召开县委审计委员会会议2次,2023年拟定的审计计划、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报告、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报告等重大事项均提交县委审计委员会审议。二是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把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作为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客观真实、规范有序的原则,做到应报尽报。2023年,向上级党委审计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送重大事项报告16次、重大事项备案2次;向同级党委审计委员会报送重大事项报告8次、重大事项请示6次、审计工作专报1篇。

3.针对主动担当不足,落实县委工作要求不到位,审计政府重点建设项目主动性不强。一是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按照主题教育有关要求,结合近年来固定资产投资审计发现的我县在投资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于2023年11月深入相关部门对“勐海县民族体育中心及广场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管理情况开展了调研,并形成专题报告报送县委审计委员会,获得了主要领导批示,推动出台政策制度,更好地规范各参建单位的管理行为。二是聚焦重大项目这个稳增长强信心的关键加大审计力度,围绕县级重大建设项目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投资决策、履行建设程序、招标投标、工程质量管理、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投资绩效等方面的情况,2024年计划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勐海县老班章乡村振兴示范园建设项目、勐海中学建设项目审计调查,着力揭示重大项目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打通关节、疏通堵点,推动以项目建设之“进”支撑经济发展之“稳”,切实有效发挥投资在稳增长中的关键作用。

4.审计发现问题能力不足。一是通过“上下联动”“人员联动”等审计组织方式,集中人力、集中精力,2023年先后抽调11名审计骨干积极主动参与配合完成省、州审计机关及其他部门组织开展的全省农村信用社系统不良贷款专项审计、公务活动支出专项检查等项目,选派1名青年审计干部到省审计厅跟班学习,用好审计实战“练兵场”,不断提高审计干部“能查、能说、能写”的专业能力,推动审计干部业务能力迈上新台阶。二是不断强化审计人员实践锻炼,提升履职能力,将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审计纳入2023年审计计划,围绕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情况、遵守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等重点内容,采取“巡审融合”的方式开展审计,通过审计发现耕地占而不补、补充耕地质量不高等问题16个。

5.落实审计结果公开要求不到位。一是利用每周“微课堂”,组织审计人员认真学习《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告办法》《勐海县审计局审计结果公告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要求审计人员准确掌握审计结果公告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审计结果公告事项,增强审计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审计执法水平。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审计结果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及时、透明公开审计结果,充分运用审计法赋予的审计结果公布权,推动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审计查出的问题迅速整改。截至目前,2023年应公告的审计项目1个,已按照要求公告1个,对不适宜发布公告的3个审计项目已做情况说明,并进行审批。

6.审计执法行为薄弱环节较多。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推进新时代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思想,印发《勐海县审计局审计质量控制风险清单》,规范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二是结合审计执法检查反馈问题情况,制定《勐海县审计局关于2023年全州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时限等,并统一组织审计人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对其余审计项目开展了自查,落实全面整改。三是强化2023年审计项目审理程序,以推进全省审计机关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为抓手,制定印发《勐海县审计局审计项目考核暂行办法》《勐海县审计局审计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审计质量的评估和监督,对审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处理,确保了审计工作质量,降低了审计风险。

7.争先晋位意识弱化。一是根据《西双版纳州审计局关于印发〈县(市)审计机关综合绩效考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内容,制定下发指标考评细则任务分解表,进一步理清考核指标内涵,明确每一项考核指标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建立工作联络表,制定有效措施,认真推进各项考核工作,确保高效高质完成2023年度各项考核目标任务。二是紧紧围绕主题教育“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的总要求,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和“五比五看五争当”“作风整顿年”活动,把审计实践作为培养年轻干部的“第一跑道”,通过选派年轻干部到省厅跟班学习、到乡村振兴一线扎根历练,抽调业务骨干协助纪委、组织等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外派取经学习等帮助年轻干部夯实基本功、练就真本领。2023年,1名同志荣获“全国行政执法先进个人”称号,全局在职在编20人,获得执法证19人;选派审计人员参加全国审计系统计算机中级水平测试并取得了“全国审计系统计算机审计中级水平证书”;近期,我局负责实施的2019-2022年勐海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专项审计项目荣获“全州审计机关优秀审计项目二等奖”。

8.运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追究机制不到位。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和十一届省委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制定印发《勐海县审计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查办法(暂行)》,推动审计整改制度化、一体化。二是2023年10月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进行了“再审计”,并对截至2023年3月,未完成整改的146个问题进行了分类管理(立行立改87个、分阶段整改36个、持续整改23个)。三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向县委审计委员会提交了《中共勐海县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审计整改工作约谈工作方案》,并提请对整改缓慢、虚假整改的7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切实提高审计整改实际成效。

9.对审计移交线索跟进督办不到位。一是建立了审计移送事项办理跟踪台账,明确责任人,负责跟踪移送事项办理进度、结果收集归档等工作,同时严格执行《勐海县审计局审计移送处理事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审计移送处理事项办结情况纳入各业务股室年度综合考核内容和优秀审计项目评选条件。二是按照规定及时跟进督办移送事项,积极与县发展和改革局等部门对接“关于勐海工业园区道路及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一期项目的勘查和设计规避招投标”的问题线索移送处理情况,截至目前,勐海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向勐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下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三是将审计查出问题明细化,并结合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对标对表完善审计整改台账,采用提醒函等方式,定期、不定期跟踪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督办移送事项等,保证审计整改到位,切实提升审计监督成效。2023年移送问题线索6项,截至目前,已回复4项,有2项正在查办当中。

10.督促被审计单位公示审计整改结果有差距。一是进一步加强与被审计单位沟通,明确审计组为责任人,负责督促被审计单位及时公示审计整改结果,以接受群众监督,并负责收集完善审计整改台账,确保审计整改情况公示工作得到有效推进。二是将审计整改结果公示情况纳入审计事项,对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针对未将整改情况进行公示的被审计单位出具了审计专项调查报告,2022年未公示的13个被审计单位已完成公示。三是持续关注整改情况并督促被审计单位按规定及时公示。截至目前,2023年应按规定公示审计整改结果的审计项目2个,已按照要求公示1个,正在征求意见1个,对不适宜发布公示的3个审计项目已进行了审批。

11.对审计项目可能存在的风险分析研判不足。一是局党组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了《勐海县审计局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组织签订《勐海县审计局意识形态目标责任书》,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2023年,党组会研究意识形态工作4次,签订意识形态责任书11份。二是局党组每季度开展意识形态风险分析研判,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作出工作安排。2023年共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会议4次。同时将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情况作为重点内容纳入班子2023年度个人述责述廉报告和述职报告中。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重复报销审计外勤经费。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已清退重复报销的300元审计外勤经费,举一反三,开展审计外勤经费自检自查,通过自查清退2020年至2023年7月审计外勤经费共计80400元。二是结合全省审计机关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与主题教育、“精实计划”三年治庸行动,通过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等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云南省审计机关审计外勤经费管理办法(暂行)》《勐海县党政机关到基层出差差旅费管理补充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规范外勤经费、差旅费报销,增强思想意识。三是全面落实省审计厅下发的《关于全省审计机关暂停执行审计外勤经费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云审发〔2023〕47号)文件精神,从10月1日起暂停报销审计外勤经费。

2.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一是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了《勐海县审计局会议议事规则》,进一步提高“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和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等做到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切实规范决策行为,提高决策水平,坚决杜绝大额度资金开支未经党组会议讨论研究的情况再次发生。三是对2023年度“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情况开展自检自查,未发现未经党组会议决策列支1万元以上大额资金的情况。2023年共召开党组会11次,其中决策大额资金12个议题。

3.执行公务用车报备制度不到位。一是强化理论武装,利用党组会议、干部职工大会学习《云南省公务用车平台管理办法》《勐海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海车管办法〔2023〕5号)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车“三定点”管理,从严规范执行,强化监督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有关规定,修订完善了《勐海县审计局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做到专人负责、领导审批、统一派车,坚决杜绝公务用车无任务出行的情况再次发生。截至目前,2023年因公务统一派车81次,均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报备制度。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策。一是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勐海县审计局会议议事规则》等纳入党组会议重点学习内容传达学习,深刻领会精神,恪守规范,严格程序,确保议事决策工作科学民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切实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二是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对会议进行了详细分类,分为党组会、党组扩大会、专题会议,对相关会议参会人员进行严格要求,做到党组成员参加,不是党组成员的班子成员、办公室负责人常规列席会议,必要时与议题有关的股室负责同志和人员在讨论其议题时通知列席,杜绝以党组扩大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决策的情况再次发生。

2.以局务会代替党组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一是强化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配强配齐党组班子,提高党组决策水平。同时,组织班子成员认真研读党组议事规则和局务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党组会和局务会的议事边界。二是恪守规范,严格程序。每一次党组会议议题由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交办公室梳理,最后由党组书记确定会议议题后召开会议,并安排专人全面、准确记录“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时间、地点、责任主体等,做到行权留痕,责任可倒查。三是强化党组领导责任,狠抓“三重一大”制度落实,明确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等事项必须由党组会议进行决策。2023年8月至12月,召开党组会议6次,其中决策人事2个议题、大额资金8个议题。

3.以行政文件代替党组文件。一是组织领导班子和办公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条例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实际工作中。二是规范公文管理,加强对公文草拟、校核、签批等程序的审核把关,实行五级审理,即“拟稿人—股室负责人核稿—分管领导审核—总审计师审理—主要领导签发—办公签发”,确保公文的合法、合规、合理、有效。同时,制定印发《勐海县审计局公文处理办法(试行)》,严格区分行政文件、党组文件和党支部文件,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程序,不断提高公文处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三是加强公章使用管理,建立公章使用登记簿,详细登记公章使用情况,同时明确由办公室保管公章,并对加盖公章的材料进行严格区分,规范用章行为。

4.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一是加强党务工作者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工作手册》的学习,适应新形势、新要求,让党员干部树立服务意识,转变工作方式,创新工作理念、方法和机制。二是严格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介绍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培养联系人和入党介绍人在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引路”作用,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在发展过程中,始终强化责任意识,明确党组织书记是发展党员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基层党组织书记年底党建述职评议考核重要内容,并且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局有2名预备党员,1名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积极分子已完成县委县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阶段集中培训,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已按规定整理归档,并通过县委县直机关工委审核。

5.执行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规定有差距。一是利用每周“微党课”、党组会议,认真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勐海县机关事业单位股所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要求班子成员特别是人事分管领导熟悉掌握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任免程序、培养管理和备案等内容,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二是局党组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的有关要求,严把股所级干部选任资格条件,严格执行酝酿提名、民主推荐、上报审批、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按规定程序开展好股所级干部选任工作,在后续的工作中,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2023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我局未选拔任用股所级干部。

6.议事表决程序不规范。加强一把手和其他党组班子成员对《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勐海县审计局会议议事规则》的学习,严格贯彻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做好相关会议记录。2023年8月至12月,召开党组会议6次,其中决策人事2个议题、大额资金8个议题;专题党组会议9次,其中研究讨论人事3次、大额资金1次、发展党员1次,均严格按照逐项表决程序要求进行表决,进一步规范了议事表决程序。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方面的整改进展情况

1.选拔任用股所级干部程序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一是组织学习《勐海县机关事业单位股所级干部管理办法(试行)》,切实吃透精神,掌握实质,进一步规范股所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二是聚焦历年巡察问题整改,对“选拔任用股所级干部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开展全面梳理,明确局党组书记为整改第一责任人,其他党组成员是具体责任人的整改责任,全面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加强协调配合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健全完善巡察整改台账长效机制,杜绝同一问题边改边犯、屡巡屡犯、屡改屡犯,防止“雨过地皮湿”,问题反弹回潮,让巡察整改“旧账清零”,进一步巩固提升巡察整改工作成效。

2.审计外勤补助经费屡改屡犯情况突出。一是健全完善内控机制,于2023年4月成立内部控制工作小组,负责外勤经费的审查审核和建设项目、政府采购的审核验收、资产报废评估等工作,同时通过严格执行审计组现场审计纪律公示,主审对审计人员参与审计现场情况进行出勤登记,设置廉政监督员等,加强对审计现场的监督,将审核把关渗透到审计工作的细枝末节,杜绝违规报销审计外勤补助经费情况再发生。二是依托全省审计机关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深入推进勐海县审计局自我革命,始终把加强财务管理作为深化审计机关自我革命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自身建设。成立专项财务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对2020年以来的外勤经费报销情况开展自检自查,经自查发现重复报销审计外勤经费、其他报销领取外勤经费不规范等问题10项,其中非金额问题7项,金额类问题3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三是严格执行《关于全省审计机关暂停执行审计外勤经费管理相关制度的通知》有关规定,从10月1日起暂停报销审计外勤经费。

3.日常监督“走过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加大监督力度。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思想,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县审计局“三重一大”、公务接待等事项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县审计局填报“三重一大”会前会后报备表,对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使用情况检查2次。

4.对“关键少数”监督不到位。强化压力传导,紧盯“关键少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通过查阅台账、谈话了解、典型案例剖析等方式对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次,参加警示案例通报会议1次。

5.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监督不到位。参加巡察意见反馈会议,掌握巡察反馈问题,督促党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反馈问题的整改,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全过程监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次,对需长期整改的问题进行跟踪督促,做好整改监督“下半篇文章”。

三、持续整改工作打算

(一)坚持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持续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巩固整改成果,构建长效机制。持续紧盯巡察整改工作,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查摆产生问题的根源所在,并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等方面,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巩固整改成果,严防“反弹”现象。

(三)坚持求真务实,推动依法审计。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强化对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行为,以更加崭新的风貌和昂扬的斗志,求真务实、勇于担当、开拓创新、攻坚克难,不断开创勐海审计工作新局面,为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共勐海县审计局党组落实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若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691-5122403;联系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勐海镇东纳路77号;电子邮箱:mhxsj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