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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度勐海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审计结果公告(6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9-12-01

2008年度勐海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审计机关对政府部门管理的和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我局于2009216410,对勐海县2008年度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投入、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了就地审计。并对县财政局、县发改局等单位和部分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审计和抽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准则》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要求各相关单位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其他相关情况做出了书面承诺,根据承诺各相关单位对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会计资料、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一、基本情况

勐海县地处祖国西南边陲,云南省西南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西部,地跨东经99º56ˊ100º41ˊ,北纬       21º28ˊ22º28ˊ之间,东接景洪市,北连普洱市,西北靠澜沧县,西部和南部与缅甸接壤,国境线长146.556公里,总面积5 511平方公里。勐海县是全国粮食生产基地县和重点产茶县,全县辖11个乡(镇),85个村民委员会,938个村民小组。2008年全县财政收入总计67 951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9 095万元,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5 299万元,专项补助收入33 533万元,上年结余24万元。2008年全县财政支出总计67 728万元,其中:地方财政支出66 147万元(一般预算支出60 102万元、基金支出6 045万元),上解支出1 581万元。收支相抵结余223万元。

二、审计情况

㈠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2008年初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结余3 777.69万元。其中:预算内上级专项结余732万元,年初专户结余3 045.69万元(扶贫专户结余1 395.04万元、经济建设股国债及政府信用贷款结余1 650.65万元<含县级“五通工程”贷款结余892.65万元>)

2008年勐海县支农专项资金总规模14 241.13万元。

1.上级预算下达7 309.63万元。其中:农业3 719.95万元,林业1 872.46万元,水利1 392.72万元,财政扶贫资金161万元,其他农林水事务163.50万元;

2.上级专户拨入财政扶贫专款2 934.19万元;

3.本级预算安排1 726.31万元(其中:转移支付资金安排696万元)

4.拨入国债资金2 271万元。

㈡资金分配及拨付情况

1.2008年度勐海县财政局拨付支农专项资金12 789.71万元。其中:农业支出5 311.59万元,林业支出1 863.31万元,水利支出3 204.61万元,财政扶贫资金2 273.70万元,其他农林水事务支出136.50万元,资金拨付率为89.81%2008年年末结余5 229.11万元(预算内上级专项结余1 644.68万元、国债专户结余1 341万元、扶贫专户结余2 243.43万元)。

2.2008年度勐海县各主管部门收到财政支农专项资金   8 480.97万元(含扶贫办年初结余108.34万元)。拨付、支出支农资金5 240.50万元,年末结余3 240.47万元。

⑴ 县农业系统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支农资金1 265.69万元,拨付、支出支农资金776.14万元,年末结余489.55万元。

⑵ 县林业局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支农资金1 667.73万元,收到州林业局拨入支农资金205.94万元,共收到支农资金1 873.67万元,拨付、支出支农资金973.45万元,年末结余900.22万元。

⑶ 县水利局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支农资金3 554.66万元,收到州水利局拨入支农资金27.9万元,共收到支农资金3 582.56万元,拨付、支出支农资金2 478.10万元,年末结余1 104.46万元。

⑷ 县扶贫办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支农资金140.81万元,年初结余108.34万元,拨付、支出支农资金170.78万元,年末结余78.37万元。

⑸县发展和改革局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支农资金470

元,拨付、支出支农资金371.36万元,年末结余98.64万元。

⑹县民宗局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支农资金415.24万元,拨付、支出支农资金317.14万元,年末结余98.10万元。

⑺县委办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支农资金161万元,拨付、支出支农资金25.15万元,年末结余135.85万元。

⑻县国土资源局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支农资金63.66万元,拨付、支出支农资金18.38万元,年末结余45.28万元。

⑼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收到县财政局拨入支农资金400万元,拨付、支出支农资金110万元,年末结余290万元。

32008年乡镇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分配及拨付情况

2008年全年共拨各乡镇财政支农资金1 049.50万元。其中:农业770.40万元,林业160万元,水利76万元,财政扶贫资金42.50万元,其他农林水事务0.60万元。

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小组除了对勐海县财政局2008年度财政支农资金的投入、分配、拨付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外,还对县农业局、林业局、发展和改革局、水利局、扶贫办及部分站所管理和使用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情况进行了检查;同时还对勐遮镇、格朗和乡等四个乡镇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进行了抽查。抽查金额9 262.88万元,占2008年度全县财政支农专项资金总数14 241.13万元的65.04%

在所抽查的财政支农资金9 262.88万元中,各主管局及乡镇已拨付、支出5 684.84万元,资金拨付支出率为61.37%。未拨付、支出财政支农资金3 578.04万元,占抽查面的38.63%

审计结果表明:勐海县2008年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基本按照《云南省财政支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支农工作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各级主管部门的积极努力下,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本着“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长”的原则,为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的管理实施部门较多,项目面广、资金分散,财政支农资金在投入、管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四、审计建议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的管理,提出如下建议:

㈠勐海县财政局要严格按财政支农资金的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督促各项目单位及时报账、核账,并对已实施完毕的项目进行清理,规范财政支农资金的财务管理体制。

㈡加大对项目资金和项目工程的监督力度,使有限的财政支农专项资金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㈢各用款单位应严格按项目计划和规定用途使用支农资金,对改变资金用途的项目要及时上报完善审批手续。

㈣财政部门应加大对各单位财务制度的建设,加强监督、管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