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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2015年第14号(总第56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5-23
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章家寨三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及竣工决算审计公告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西政办发〔2009〕13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4月13日至2015年9月30日,采取全过程跟踪审计方式,对勐海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的“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章家寨三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的施工情况及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主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竣工决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勐海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基本情况
(一)工程批复文件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章家寨三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的批复》(西政复[2013]90号)和《西双版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清拿阿包各脚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的批复》(西国土资复[2013]138号),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建设规模77.1021公顷,新增耕地56.6313公顷,新增耕地率73.45%,估算总投资306.13万元。资金来源为勐海县财政资金。
(二)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
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章家寨三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于2014年2月19日正式开工建设,2015年7月7日完成县级初验。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土地平整864.91亩(其中:机械平整809.4亩已纳入结算造价,人工平整55.51亩未纳入结算造价);新建C15埋石混凝土农沟1059.87m;100m3水池1座;新建改建田间道8886.35m,新增新建田间道2026m;挡土墙55.88m。项目完工后勐海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了初验,初验结果是工程质量合格。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已全部投入运行使用。
二、 审计情况
(一)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章家寨三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勘察、规划设计、概算编制并进行相应的报批。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承包合同制。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
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章家寨三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由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承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最终确定云南路建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2 614 746.73元。中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本项目实行第三方监理制,监理单位为云南青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示范文本,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合同。建设过程中合同双方基本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章家寨三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采用了跟踪审计与决算审计相结合的外聘审计方式,运用审计技术对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情况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各项工作进行审计。在跟踪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部分分项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单位对项目管理不规范、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等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审计局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项目跟踪审计现场质量情况反馈意见,被审计单位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把整改结果以回函的方式回复审计局。
(四)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章家寨三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批复预算总投资3 061 300.00元,审定工程投资成 本3 087 965.14元。
截止审计日,项目资金累计到位2 604 300.00元(不包含利息收入5 464.35元),与审定投资额相比资金缺口478 200.79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投资。
(五)投资完成情况
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章家寨三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 087 965.14元,其中:工程施工费审定额 为2 549 922.94元,待摊投资及其他费用为 538 042.20元。注:因项目上级验收(终验)还未进行,工程验收费审计组暂按建设单位计提数列报,建设单位应待终验结束后以实际发生的验收费用在符合规定和范围内进行结算。各项投资完成情况详见项目总投资情况表。
项目总投资情况表 单位:元 |
|
|||||||
序号 |
费用类别 |
批复总投资 |
送审(预算)项目总投资 |
审定(合同)项目总投资 |
审增(+)、审减(-)额 |
审增(+)、审减(-)率% |
节约资金(+) 超计划投资(-) |
|
项目费用合计 |
3,061,300.00 |
3,181,627.49 |
3,087,965.14 |
-93,662.35 |
-0.03 |
-26,665.14 |
||
一 |
工程施工费合计 |
2,410,200.00 |
2,643,585.29 |
2,549,922.94 |
-93,662.35 |
|
|
|
二 |
前期费 |
387,900.00 |
375,351.00 |
375,351.00 |
0.00 |
|
|
|
1 |
土地清查费 |
|
|
|
0.00 |
|
|
|
2 |
项目可行性研究费 |
|
49,900.00 |
49,900.00 |
0 |
|
|
|
3 |
项目勘测费 |
|
39,700.00 |
39,700.00 |
0 |
|
|
|
4 |
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 |
|
153,900.00 |
153,900.00 |
0 |
|
|
|
5 |
项目招标费 |
|
12,051.00 |
12,051.00 |
0 |
|
|
|
6 |
监理费 |
|
119,800.00 |
119,800.00 |
0 |
|
|
|
三 |
竣工验收费 |
93,000.00 |
88,300.00 |
88,300.00 |
0.00 |
|
|
|
1 |
工程量复核费 |
|
16,900.00 |
16,900.00 |
0 |
|
|
|
2 |
工程验收费 |
|
33,700.00 |
33,700.00 |
0 |
|
|
|
|
其中:技术资料服务费 |
|
15,600.00 |
15,600.00 |
|
|
|
|
|
项目验收费 |
|
1,600.00 |
1,600.00 |
|
|
|
|
|
计提预留数 |
|
16,500.00 |
16,500.00 |
|
|
|
|
3 |
决算编制与审计费 |
|
20,000.00 |
20,000.00 |
0.00 |
|
|
|
4 |
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 |
|
15,000.00 |
15,000.00 |
0.00 |
|
|
|
5 |
基本农田补划与标记设定费 |
|
2,700.00 |
2,700.00 |
0.00 |
|
|
|
四 |
业主管理费 |
81,000.00 |
74,391.20 |
74,391.20 |
0.00 |
|
|
|
1 |
办公费 |
|
2,221.20 |
2,221.20 |
|
|
|
|
2 |
差旅费 |
|
5,400.00 |
5,400.00 |
|
|
|
|
3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5,450.00 |
5,450.00 |
|
|
|
|
4 |
公务接待费 |
|
36,620.00 |
36,620.00 |
|
|
|
|
5 |
技术资料费 |
|
6,500.00 |
6,500.00 |
|
|
|
|
6 |
会议费 |
|
|
|
|
|
|
|
7 |
标志碑 |
|
18,200.00 |
18,200.00 |
|
|
|
|
8 |
计提预留 |
|
|
|
|
|
|
|
五 |
不可预见费 |
89,200.00 |
|
|
|
|
|
|
(六)资金结余及债务情况
截止审计日,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章家寨三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审定工程投资成本3 087 965.14元,与批复总投 资3 061 300.00元相比增加了26 665.14元。
应付未付项目费用866 201.94元,结存资金404 501.15元;资金结余及债务情况详见项目资金收支情况汇总表。
资金收支情况汇总表
序号 |
费用类别 |
批复总投资 |
筹集资金 |
项目投资审定额 |
已付费用 |
应付未付(+) |
资金结余(+) |
目前资金结存(到位-已付) |
超付费用(-) |
资金缺口(-) |
|||||||
项目费用合计 |
3,061,300.00 |
2,609,764.35 |
3,087,965.14 |
2,205,263.20 |
866,201.94 |
-478,200.79 |
404,501.15 |
|
一 |
工程施工费合计 |
2,410,200.00 |
|
2,549,922.94 |
1,816,932.00 |
732,990.94 |
|
|
二 |
前期费 |
387,900.00 |
|
375,351.00 |
320,540.00 |
54,811.00 |
|
|
1 |
土地清查费 |
|
|
|
|
0 |
|
|
2 |
项目可行性研究费 |
|
|
49,900.00 |
49,900.00 |
0 |
|
|
3 |
项目勘测费 |
|
|
39,700.00 |
39,700.00 |
0 |
|
|
4 |
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 |
|
|
153,900.00 |
123,120.00 |
30,780.00 |
|
|
5 |
项目招标费 |
|
|
12,051.00 |
|
12,051.00 |
|
|
6 |
监理费 |
|
|
119,800.00 |
107,820.00 |
11,980.00 |
|
|
三 |
竣工验收费 |
93,000.00 |
|
88,300.00 |
11,600.00 |
60,200.00 |
|
|
1 |
工程量复核费 |
|
|
16,900.00 |
|
16,900.00 |
|
|
2 |
工程验收费 |
|
|
33,700.00 |
1,600.00 |
15,600.00 |
|
|
|
其中:技术资料服务费 |
|
|
15,600.00 |
|
15,600.00 |
|
|
|
项目验收费 |
|
|
1,600.00 |
1,600.00 |
0.00 |
|
|
|
计提预留数 |
|
|
16,500.00 |
|
|
|
|
3 |
决算编制与审计费 |
|
|
20,000.00 |
10,000.00 |
10,000.00 |
|
|
4 |
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 |
|
|
15,000.00 |
|
15,000.00 |
|
|
5 |
基本农田补划与标记设定费 |
|
|
2,700.00 |
|
2,700.00 |
|
|
四 |
业主管理费 |
81,000.00 |
|
74,391.20 |
56,191.20 |
18,200.00 |
|
|
|
办公费 |
|
|
2,221.20 |
2,221.20 |
0.00 |
|
|
|
差旅费 |
|
|
5,400.00 |
5,400.00 |
0.00 |
|
|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5,450.00 |
5,450.00 |
0.00 |
|
|
|
公务接待费 |
|
|
36,620.00 |
36,620.00 |
0.00 |
|
|
|
会议费 |
|
|
|
|
0.00 |
|
|
|
技术资料费 |
|
|
6,500.00 |
6,500.00 |
0.00 |
|
|
|
标志碑款 |
|
|
18,200.00 |
|
18,200.00 |
|
|
|
计提预留 |
|
|
|
|
0.00 |
|
|
五 |
不可预见费 |
89,200.00 |
|
|
|
0 |
|
|
六 |
利息收入 |
|
5,464.35 |
|
|
0 |
|
|
三、审计评价
该项目在勐海县国土资源局的组织实施下,完成了工程的建设。项目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并执行了工程监理制度。财务核算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单独建账,进行独立核算,财务决算的会计核算基本真实,但工程项目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部分分项工程质量有缺陷等问题。
四、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造价93 662.35元。
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章家寨三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造价为2 643 585.29元,审计审定造价 为2 549 922.94元。该项目结算审计中由于送审工程结算中存在多计、错计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错误及部分项目费用分摊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价款93 662.35元。
以上问题与国土资源部财务司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不符。
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造价93 662.35元予以核减,建设单位应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
(二)部分分项工程质量有缺陷。
道路线型不顺畅,路面整型不到位,与路肩相邻路面比路肩高,压实不够,造成路面积水不能排入路边沟,损伤道路耐久性。
以上问题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在州级验收前整改完毕。
(三)超批复投资26 665.14元。
根据项目批复文件,勐海县布朗山乡章家村章家寨三队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审定工程投资成本3 087 965.14元,与批复总投资3 061 300.00元相比超批复投资26 665.14 元,超批复比率0.87%。
以上问题与《云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其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建设过程中确需超额调整概算的,应当由原审批部门审批。”的规定不符。
根据《云南省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由原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并由行政监察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责成建设单位按相关规定向原审批部门申报和完善增加项目投资的审批手续。
五、审计建议
(一)建议勐海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做好该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并按相关规定支付工程款。根据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结转和移交工作。
(二)建议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对项目质量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发现项目质量有缺陷的需积极进行整改,为迎接上级验收做好准备。
(三) 严格要求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建议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四)建议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在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加强管理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避免因管理不足、管理不到位造成建设项目的损失。
(五)建议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抓紧汇集工程建设各项资料,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补齐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
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坝卡竜土地整治(补充耕地)
项目施工阶段全过程跟踪及竣工决算审计公告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西政办发〔2009〕13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4年4月13日至2015年9月30日,采取全过程跟踪审计方式,对勐海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实施的“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坝卡竜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的施工情况及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主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竣工决算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勐海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基本情况
(一)工程批复文件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关于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坝卡竜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的批复》(西政复[2013]84号)文件及《西双版纳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坝卡竜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立项的批复》,(西国土资复[2013]145号)文件,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拟建设规模131.3348公顷,新增耕地95.8384公顷,新增耕地率72.97%,项目概算总投资506.24万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投资。
(二)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
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坝卡竜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于2014年2月19日正式开工建设,2015年7月20日完成县级初验。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土地平整979.19亩(其中:机械平整619.31亩已纳入结算造价,人工平整359.88亩未纳入结算造价);新建C15埋石混凝土农沟4176.80m;100m3水池3座;新建田间道11158.87m。项目完工后勐海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进行了初验,初验结果是工程质量合格。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已全部投入运行使用。
二、 审计情况
(一)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坝卡竜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勘察、规划设计、概算编制并进行相应的报批。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工程承包合同制。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
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坝卡竜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由新华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承担公开招标代理工作,最终确定迪庆香格里拉市政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3 706 329.36元。中标单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本项目实行第三方监理制,监理单位为云南青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示范文本,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合同。建设过程中合同双方基本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项目跟踪审计情况
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坝卡竜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采用了跟踪审计与决算审计相结合的外聘审计方式,运用审计技术对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情况以及与之相关联的各项工作进行审计。在跟踪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该项目存在部分分项工程质量不达标,施工单位对项目管理不规范、施工单位擅自修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等问题,针对出现的问题审计局及时向被审计单位提出项目跟踪审计现场质量情况反馈意见,被审计单位组织监理及施工单位,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把整改结果以回函的方式回复县审计局。
(四)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坝卡竜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批复预算总投资5 062 400.00元,审定工程投资成本 4 059 939.94元。
截止审计日,项目资金累计到位3 066 200.00元。与审定的投资额相比,资金缺口989 447.4元,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投资。
(五)投资完成情况
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坝卡竜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累计完成投资4 059 939.94元,其中:工程施工费审定额为 3 403 476.44元,待摊投资及其他费用656 463.50元。注:因项目上级验收(终验)还未进行,工程验收费审计组暂按建设单位计提数列报,建设单位应待终验结束后以实际发生的验收费用在符合规定和范围内进行结算。各项投资完成情况详见项目总投资情况表。
|
|
|
项目总投资情况表 |
|
单位:元 |
||
序号 |
费用类别 |
批复总投资 |
送审项目总投资 |
审定项目总投资 |
审增(+)、审减(-)额 |
审增(+)、审减(-)率% |
节约资金(+) 超计划投资(-) |
|
合计 |
5,062,400.00 |
4,447,895.72 |
4,059,939.94 |
-387,955.78 |
-0.10 |
1,002,460.06 |
一、 |
工程施工费 |
4,184,700.00 |
3,791,432.22 |
3,403,476.44 |
-387,955.78 |
-0.10 |
|
二、 |
其他费用(间接费用) |
730,300.00 |
656,463.50 |
656,463.50 |
|
|
|
1、 |
前期费 |
|
293,623.50 |
293,623.50 |
- |
|
|
① |
土地清查费 |
|
|
|
- |
|
|
② |
项目可行性研究费 |
|
49,900.00 |
49,900.00 |
|
|
|
③ |
项目勘测费 |
|
68,900.00 |
68,900.00 |
|
|
|
④ |
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 |
|
153,900.00 |
153,900.00 |
|
|
|
⑤ |
项目招标代理费 |
|
20,923.50 |
20,923.50 |
|
|
|
2、 |
监理费 |
|
119,800.00 |
119,800.00 |
|
|
|
3、 |
竣工验收费 |
|
159,500.00 |
159,500.00 |
|
|
|
① |
工程量复核费 |
|
29,300.00 |
29,300.00 |
|
|
|
② |
工程验收费 |
|
58,600.00 |
58,600.00 |
|
|
|
其中:A 技术资料服务费 |
|
27,100.00 |
27,100.00 |
|
|
|
|
B 工程验收费 |
|
1,600.00 |
1,600.00 |
|
|
|
|
C 计提预留 |
|
29,900.00 |
29,900.00 |
|
|
|
|
③ |
决算编制与审计费 |
|
40,000.00 |
40,000.00 |
|
|
|
④ |
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 |
|
27,000.00 |
27,000.00 |
|
|
|
⑤ |
基本农田补划与标记设定费 |
|
4,600.00 |
4,600.00 |
|
|
|
4、 |
业主管理费 |
|
83,540.00 |
83,540.00 |
|
|
|
① |
办公费 |
|
7,332.00 |
7,332.00 |
|
|
|
② |
差旅费 |
|
13,548.00 |
13,548.00 |
|
|
|
③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31,595.00 |
31,595.00 |
|
|
|
④ |
公务接待费 |
|
5,565.00 |
5,565.00 |
|
|
|
⑤ |
技术资料费(影像资料费) |
|
6,500.00 |
6,500.00 |
|
|
|
⑥ |
标志碑 |
|
16,300.00 |
16,300.00 |
|
|
|
⑦ |
会议费 |
|
2,700.00 |
2,700.00 |
|
|
|
⑧ |
计提预留 |
|
|
|
|
|
|
三、 |
不可预见费 |
147,400.00 |
- |
|
|
|
|
(六)资金结余及债务情况
截止审计日,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坝卡竜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审定工程投资成本4 059 939.94元,与批复总投资 5 062 400.00元相比减少了1 002 460.06元。
应付未付项目费用1 104 116.94元,结存资金144 569.54元;资金结余及债务情况详见项目资金收支情况汇总表。
项目资金收支情况汇总表
序号 |
费用类别 |
批复总投资 |
筹集资金 |
项目投资审定额 |
已付费用 |
应付未付(+)超付费用(-) |
资金结余(+)资金缺口(-) |
目前资金结存(到位-已付) |
|
合计 |
5,062,400.00 |
3,070,492.54 |
4,059,939.94 |
2,925,923.00 |
1,104,116.94 |
-989,447.4 |
144,569.54 |
一 |
工程施工费 |
4,184,700.00 |
3,066,200.00 |
3403476.44 |
2,487,343.00 |
916,133.44 |
|
|
二 |
其他费用(间接费用) |
730,300.00 |
656,463.50 |
438,580.00 |
187,983.50 |
|
|
|
1、 |
前期费 |
|
|
293,623.50 |
241,920.00 |
51,703.50 |
|
|
① |
土地清查费 |
|
|
|
|
|
|
|
② |
项目可行性研究费 |
|
|
49,900.00 |
49,900.00 |
- |
|
|
③ |
项目勘测费 |
|
|
68,900.00 |
68,900.00 |
- |
|
|
④ |
项目设计与预算编制费 |
|
|
153,900.00 |
123,120.00 |
30,780.00 |
|
|
⑤ |
项目招标代理费 |
|
|
20,923.50 |
- |
20,923.50 |
|
|
2、 |
监理费 |
|
|
119,800.00 |
107,820.00 |
11,980.00 |
|
|
3、 |
竣工验收费 |
|
|
159,500.00 |
21,600.00 |
108,000.00 |
|
|
① |
工程量复核费 |
|
|
29,300.00 |
- |
29,300.00 |
|
|
② |
工程验收费 |
|
|
58,600.00 |
1,600.00 |
27,100.00 |
|
|
其中:A 技术资料服务费 |
|
|
27,100.00 |
|
27,100.00 |
|
|
|
B工程验收费 |
|
|
1,600.00 |
1,600.00 |
- |
|
|
|
|
C计提预留 |
|
|
29,900.00 |
|
|
|
|
③ |
决算编制与审计费 |
|
|
40,000.00 |
20,000.00 |
20,000.00 |
|
|
④ |
整理后土地重估与登记费 |
|
|
27,000.00 |
|
27,000.00 |
|
|
⑤ |
基本农田补划与标记设定费 |
|
|
4,600.00 |
|
4,600.00 |
|
|
4、 |
业主管理费 |
|
|
83540.00 |
67240.00 |
16,300.00 |
|
|
① |
办公费 |
|
|
7,332.00 |
7,332.00 |
|
|
|
② |
差旅费 |
|
|
13,548.00 |
13,548.00 |
|
|
|
③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
31,595.00 |
31,595.00 |
|
|
|
④ |
公务接待费 |
|
|
5,565.00 |
5,565.00 |
|
|
|
⑤ |
技术资料费(影像资料费) |
|
|
6,500.00 |
6,500.00 |
|
|
|
⑥ |
标志碑 |
|
|
16,300.00 |
|
16,300.00 |
|
|
⑦ |
会议费 |
|
|
2,700.00 |
2,700.00 |
|
|
|
⑧ |
计提预留 |
|
|
|
|
|
|
|
三 |
不可预见费 |
147,400.00 |
|
|
|
0 |
|
|
四 |
利息收入 |
|
4292.54 |
|
|
0 |
|
|
三、审计评价
该项目在勐海县国土资源局的组织实施下,完成了工程的建设。项目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并执行了工程监理制度。财务核算按《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及其他相关规定,单独建账,进行独立核算,财务决算的会计核算基本真实,但工程项目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部分分项工程质量有缺陷等问题。
四、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多计工程造价387 955.78元
勐海县布朗山乡班章村坝卡竜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造价为3 791 432.22元,审计审定造价为3 403 476.44元。该项目结算审计中由于送审工程结算中存在多计错计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错误及部分项目费用分摊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价款387 955.78元。
以上问题与国土资源部财务司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不符。
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造价387 955.78元予以核减,建设单位应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
(二)部分分项工程质量有缺陷
道路线型不顺畅,路面整型不到位,与路肩相邻路面比路肩高,压实不够,造成路面积水不能排入路边沟,损伤道路耐久性。
以上问题违反《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的,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的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其他行为的,责令改正,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造成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的规定,要求建设单位督促施工单位在州级验收前整改完毕。
五、审计建议
(一)建议勐海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做好该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并按相关规定支付工程款。根据基本建设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的结转和移交工作。
(二)建议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对项目质量开展全面自检自查,发现项目质量有缺陷的需积极进行整改,为迎接上级验收做好准备。
(三) 严格要求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履行义务的,由其承担相应责任,建议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对其进行相应处罚。
(四)建议勐海县国土资源局在以后的建设项目中,加强管理和完善相关管理制度,避免因管理不足、管理不到位造成建设项目的损失。
(五)建议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抓紧汇集工程建设各项资料,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补齐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公告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8月10日至2015年9月25日,对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的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勘测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工程相关合同、施工管理资料、竣工资料、工程结算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勐海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由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勐海县布朗山乡,建设内容包括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老曼娥灌溉沟渠工程和布朗山基层活动场所工程。其中布朗山基层活动场所工程分为章家村委会基层活动室建设(完善篮球场、垃圾池、厕所等附属设施)和卫东(勐囡)小组、阿梭小组、曼果新寨、曼掌村小组基层活动室建设(分别新建150平方米的基层组织活动场所、篮球场等附属设施)。项目开工前经勐海县审计局进行前置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海审报〔2011〕第69号)。工程于2012年1月10日开工,2012年6月10日竣工。
(二)审计基本情况
1.本次审计的范围
由于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待摊投资的相关费用不使用该项目批复文件批准的建设资金支付,而是由建设单位用专门的项目前期费用支付,同时被审计单位未提供该项目待摊投资相关资料并明文要求在该项目审计过程中,前期费(监理费、设计费等)不考虑在结算审计范围内。因此本次审计只对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批复文件批准的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工程投资(直接工程投资)完成情况、资金管理(直接工程投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 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由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实施建设。
(2)立项审批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西双版纳州发改委关于2011年兴边富民工程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农经〔2011〕717号)批复。项目投资计划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兴边富民工程项目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1〕2121号)文件下达。批复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一)农田水利建设:新建三面光沟5公里;(二)基层组织文化场所建设:新建基层活动场所4幢总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完善1个基层活动室篮球场、垃圾池、厕所等附属设施建设。批复项目总投资390万元,其中:农田水利建设225万元,基层组织文化场所建设165万元。
(3) 勘测设计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分别由两个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其中:
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老曼娥灌溉沟渠工程勘测设计工作由勐海县水利局勘测设计队负责。设计单位先后出具两份初步设计说明书(2011年11月出具一份,2012年2月29日出具一份)。根据勐海县水利局勘测设计队2012年2月29日出具的《2011年兴边富民项目——布朗山乡老曼娥灌溉渠道工程初步设计说明书》,老曼娥灌溉沟渠工程设计概算总投资228.09万元,其中:工程建筑安装费195.68万元,施工临时工程费2.71万元,独立费用18.85万元(其中建设管理费9.92万元,科研勘测设计费8.93万元),基本预备费10.86万元。
布朗山基层活动场所工程设计工作由西双版纳海艺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单位未提供该工程设计报告及施工图纸。
(4)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分为两个标段实施招标,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老曼娥灌溉沟渠工程为一个标段,布朗山基层活动场所工程为一个标段。由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委托西双版纳诚信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代理公开招标,两个标段中标施工企业均为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5) 监理制、质量监督制执行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两个标段施工监理单位均为云南伟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老曼娥灌溉沟渠工程未申报质量监督,布朗山基层活动场所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为勐海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6)合同制执行情况
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与勘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各承建单位签订了相关合同。
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批复建设资金39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资金。截至审计日止,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4.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批准估算总投资为3 900 000.00元;合同总价款为2 783 578.28元;完工送审项目总投资为4 057 861.33元;审定项目总投资 3 997 556.67元。审定总投资比批准估算总投资增加 97 556.67元,比合同总价增加1 213 978.39元,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老曼娥灌溉沟渠建设工程和布朗山基层活动场所工程原招标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都超出合同工程量,二是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老曼娥灌溉沟渠建设工程由于地质灾害增加实施了老曼娥修复沟渠建设工程和老曼娥修复沟渠建设工程增加工程;审定总投资比送审总投资减少60 304.66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中存在多计工程量等问题,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共计 60 304.66元。详细情况见附件“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汇总表”。
(五)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批准投资全部用于工程直接投资,该项目发生的设计费、监理费等管理性支出由建设单位用专门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开支,未纳入本次审计范围。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但未分账核算,资金往来账目清楚。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文件和资金下达文件,项目资金应到位3 900 000.00元,实际到位3 900 000.00元。截至审计日止,已付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共3 090 000.00元,已付项目资金未发现欠缴或漏缴税费情况。目前项目资金结存810 000.00元,送审项目尚有工程债务907 556.67元,资金总缺口97 556.67元。详细情况见表1:
表1: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
工程名称 |
已到位资金 |
已付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
到位项目资金结存 |
工程债务 |
资金结余(+)或缺口(-) |
备注 |
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老曼娥灌溉沟渠建设工程 |
2250000.00 |
1850000.00 |
400000.00 |
680147.00 |
-280147.00 |
|
布朗山基层活动场所工程 |
1650000.00 |
1240000.00 |
410000.00 |
227409.67 |
182590.33 |
|
合 计 |
3900000.00 |
3090000.00 |
810000.00 |
907556.67 |
-97556.67 |
|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和前期手续基本完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合规并已足额到位;资金能依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及核算要求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工程招标及施工管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但还存在工程结算多计造价、建设投资超计划、工程施工未编制竣工图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建筑安装工程结算累计多计造价60 304.66元。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送审结算总造价为4 057 861.33元。审计依据设计资料、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相关合同工程量现场签证、结算书、建设单位的关于结算审核疑问的复函及情况说明等资料,对工程结算造价进行了重新核算,发现送审工程结算存工程量计算错误、结算价款计价不合理等问题,累计多计工程结算造价60 304.66元。审计审定结算总造价为 3 997 556.67元。详细情况见表2:
表2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审核情况汇总表
序号名称 |
工程名称 |
送审金额(元) |
审定金额(元) |
审增(+)审减(-)金额(元) |
1 |
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老曼娥灌溉沟渠建设工程 |
2574987.00 |
2530147.00 |
-44840.00 |
2 |
布朗山基层活动场所工程 |
1482874.33 |
1467409.67 |
-15464.66 |
合 计 |
4057861.33 |
3997556.67 |
-60304.66 |
上述问题与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工程概(估)算规定(试行)》(云水规计〔2005〕116号)、《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云建标〔2003〕668号)及西双版纳州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配套执行文件不符。
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对工程结算多计造价60 304.66元予以核减。建设单位应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相应的会计科目。
(二)项目超计划投资97 556.67元。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批准总投资 3 900 000.00元。一是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老曼娥灌溉沟渠建设工程(合同价1 407 977.47元,审定结算价1 919 111.89元)和布朗山基层活动场所工程(合同价1 375 600.79元,审定结算价1 467 409.67元)原招标部分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都超出合同工程量,二是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老曼娥灌溉沟渠建设工程合同外增加实施了老曼娥修复沟渠建设工程384 595.01元(审定结算价)和老曼娥修复沟渠建设工程增加工程 226 440.10元(审定结算价),老曼娥灌溉沟渠增加的两个工程未经上级有关部门审批。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3 997 556.67元,超计划投资97 556.67元,超计划投资率2.5%。
上述问题不符合《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及其概算进行建设,不得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建设过程中确需超额调整概算的,应当由原审批部门审批”的规定。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建设单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增加建设内容、提高建设标准的,由原审批部门责令改正,并由行政监察部门对直接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的规定,责令建设单位按照相关规定向原审批部门申报和完善审批手续。
(三)工程施工未编制竣工图
布朗山乡班章村委会老曼娥灌溉沟渠工程和布朗山基层活动场所工程施工均未编制竣工图。
以上问题与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第二条“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都要编制竣工图”的规定不符。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的规定,建议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要求有关单位尽快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竣工图并按规定存档。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进一步加强前期勘察、设计管理工作,提高勘察设计精度,加强施工管理,尽可能避免设计变更及实际投资超概算。
(二) 建议建设单位完善资料签章手续,加强工程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
(三)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建设工程财务管理中,对各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并将各项目的前期费用分开核算、纳入项目总投资,以更好地反映工程建设投资完成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公告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8月14日至2015年9月25日,对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组织实施的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项目立项审批文件、勘测设计文件、招投标文件、工程相关合同、施工管理资料、竣工资料、工程结算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勐海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由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实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勐海县打洛镇,建设内容为:1、曼山村委会曼佧引水入库工程,2、勐板村委会那吧哈灌溉渠工程,3、打洛村委会南作竜灌溉渠工程,4、勐板村委会曼迈村小组至省道320线路面硬化工程,5、勐板村委会帕亮三队至省道320线路面硬化工程,6、打洛村委会曼蚌村小组至龙利村小组路面硬化工程。项目开工前经勐海县人民政府批准简化前期工作、免于前置审计。工程于2012年11月开工,2013年11月竣工。
(二)审计基本情况
1.本次审计的范围
由于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待摊投资的相关费用不使用该项目批复文件批准的建设资金支付,而是由建设单位用专门的项目前期费用支付,同时被审计单位未提供该项目待摊投资相关资料并明文要求在该项目审计过程中,前期费(监理费、设计费等)不考虑在结算审计范围内。因此本次审计只对项目的建设管理情况、批复文件批准的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工程投资(直接工程投资)完成情况、资金管理(直接工程投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2.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由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负责实施建设。
(2)立项审批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项目投资计划由《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兴边富民工程项目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云发改投资〔2012〕1319号)文件下达。计划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为:(一)打洛镇曼山村委会曼佧引水入库工程:新建三面光沟1.7公里,设计流量0.1m3/S。(二)打洛镇勐板村片区兴边富民综合示范项目:1、那吧哈灌溉渠:新建三面光沟4公里,设计流量0.1m3/S;2. 曼迈村小组至省道320线路面硬化工程:改建道路硬化3公里,新建桥涵1座。(三)打洛镇打洛村片区兴边富民综合示范项目:1、南作竜灌溉渠:新建三面光沟1.2公里,设计流量0.1m3/S;2. 曼蚌村小组至龙利村小组路面硬化工程:改建道路硬化2.6公里。那吧哈灌溉渠工程经西双版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勐海县2012年度边境一线兴边富民片区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西发改农经〔2013〕166号)文件批准建设。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批准总投资1010万元(中央预算内资金940万元,省级专项资金70万元),其中:打洛镇曼山村委会曼佧引水入库工程120万元,打洛镇勐板村片区兴边富民综合示范项目67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04万元,省级专项资金70万元),打洛镇打洛村片区兴边富民综合示范项目216万元。
(3)勘测设计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分别由两个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其中:
打洛镇曼山村委会(打洛村委会)曼佧引水入库工程、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那巴哈灌溉渠工程和打洛镇打洛村委会南作竜灌溉渠工程的勘测设计工作由西双版纳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负责。
打洛镇勐板村委会曼迈村小组至省道320线路面硬化工程、打洛镇勐板村委会帕亮三队至省道320线路面硬化工程和打洛村委会曼蚌村小组至龙利村小组路面硬化工程设计工作由勐海县交通局负责。
(4)招投标制执行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分为六个标段实施招标,由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委托云南山重建设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代理公开招标,一合同段打洛镇曼山村委会曼佧引水入库工程,中标施工企业为四川省南充市天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二合同段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那吧哈灌溉渠工程,中标施工企业为云南正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三合同段打洛村委会南作竜灌溉渠工程,中标施工企业为云南索维特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四合同段打洛镇勐板村委会曼迈村小组至省道320线路面硬化工程,中标施工企业为勐海诚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五合同段打洛镇勐板村委会帕亮三队至省道320线路面硬化工程,中标施工企业为云南道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六合同段打洛镇打洛村委会曼蚌村小组至龙利村小组路面硬化工程,中标施工企业为勐海县交通工程总公司。
(5)监理制执行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为云南伟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西双版纳分公司。
(6)合同制执行情况
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与招标代理单位和各施工单位签订了相关合同。
(7)建设过程中的其他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对工程建设资料的管理不严谨:送审资料中,所有合同段均无竣工图;无项目勘察设计合同和监理合同。
3.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批复建设资金1010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94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70万元。截止审计日,项目资金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4.工程投资完成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批准估算总投资为10 100 000.00元;合同总价款为9 845 394.53元;完工送审项目总投资为10 263 627.34元;审定项目总投资 9 824 333.63元。审定总投资比送审总投资减少439 323.71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建筑安装工程结算中存在多计工程量、部分工程结算单价计价不合理等问题,审计核减工程结算价款共计439 323.71元。详细情况见附件“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情况汇总表”。
5.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批准投资全部用于工程直接投资,该项目发生的待摊投资(设计费、监理费等)管理性支出由建设单位用专门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开支,未纳入本次审计范围。建设单位按照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但未分账核算,资金往来账目清楚。根据项目批复文件和资金下达文件,项目资金应到位 10 100 000.00元,实际到位10 100 000.00元(其中:中央资金9 400 000.00元由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管理开支;省级资金700 000.00元专属于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那巴哈灌溉渠工程,实行扶贫资金报账制管理,由勐海县财政局农财股管理开支)。截止审计日,已付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共8 564 000.00元(其中:中央资金7 864 000.00元,省级资金700 000.00元),已付项目资金未发现欠缴或漏缴税费情况。目前项目资金结存 1 536 000.00元,送审项目尚有工程债务1 260 333.63元,工程债务结清后资金应结余275 666.37元。详细情况见表1:
表1: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工程名称 |
已到位资金 |
已付费用 |
资金结存 |
工程债务 |
资金结余(+)或缺口(-) |
备注 |
1.打洛曼佧引水入库工程 |
1200000.00 |
1140000.00 |
60000.00 |
24369.76 |
24369.76 |
|
2.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那巴哈灌溉渠工程 |
3800000.00 |
3150000.00 |
650000.00 |
528558.68 |
121441.32 |
省级资金70万已由勐海县财政局支付完毕 |
3打洛镇打洛村委会南作竜灌溉渠工程 |
900000.00 |
480000.00 |
420000.00 |
71228.12 |
348771.88 |
|
4.打洛镇勐板村委会曼迈村小组至省道320线路面硬化工程 |
1610000.00 |
1503000.00 |
107000.00 |
239819.68 |
-132819.68 |
|
5.打洛镇勐板村委会帕亮三队至省道320线路面硬化工程 |
1330000.00 |
1108000.00 |
222000.00 |
94676.39 |
127323.61 |
|
6.打洛镇打洛村委会曼蚌村小组至龙利村小组路面硬化工程 |
1260000.00 |
1183000.00 |
77000.00 |
301681.00 |
-224681.00 |
|
合计 |
10100000.00 |
8564000.00 |
1536000.00 |
1260333.63 |
275666.37 |
|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和前期手续基本完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合规并已足额到位;资金能依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及核算要求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工程招标及施工管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边境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有效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促进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但还存在工程结算多计造价、工程施工未编制竣工图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建筑安装工程结算累计多计造价439 293.71元。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送审结算总造价为10 263 627.34元。审计依据设计资料、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相关合同工程量现场签证、结算书、建设单位关于结算审核疑问的复函及情况说明等资料对工程结算造价进行了重新核算,发现送审工程结算存在工程量计算错误、结算价款计价不合理等问题,累计多计工程结算造价439 293.71元。审计审定结算总造价为9 824 333.63元。详细情况见表2:
表2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结算审核情况汇总表
序号 |
工程名称 |
送审金额 |
审定金额 |
审减金额 |
1 |
勐海县2012年兴边富民工程第一标段(打洛曼佧引水入库工程) |
1333866.90 |
1164369.76 |
-169497.14 |
2 |
勐海县2012年兴边富民工程第二合同段打洛镇勐板村委会那吧哈灌溉渠工程 |
3713962.74 |
3678558.68 |
-35404.06 |
3 |
勐海县2012年兴边富民工程第三合同段打洛镇打洛村委会南作竜灌溉渠工程 |
585693.37 |
551228.12 |
-34465.25 |
4 |
勐海县2012兴边富民工程第四合同段勐板村委会曼迈村小组至省道320线路面硬化工程 |
1876756.00 |
1742819.68 |
-133936.32 |
5 |
勐海县2012兴边富民工程第五合同段打洛镇勐板村委会帕亮三队至省道320线路面硬化工程建设项目 |
1268667.33 |
1202676.39 |
-65990.94 |
6 |
勐海县2012年兴边富民项目六标段打洛村委会曼蚌村小组至龙利村小组路面硬化工程 |
1484681.00 |
1484681.00 |
0.00 |
|
合计 |
10263627.34 |
9824333.63 |
-439293.71 |
上述问题与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水利工程概(估)算规定(试行)》(云水规计〔2005〕116号)、《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JTG B06-2007)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不符。
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对工程结算多计造价439 293.71元予以核减。建设单位应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相应的会计科目。
(二)工程施工未编制竣工图
勐海县兴边富民201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工程六个合同段施工均未编制竣工图。
以上问题与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第二条“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都要编制竣工图”的规定不符。
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九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五)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的规定,建议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要求有关单位尽快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竣工图并按规定存档。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建设过程中,要求各参建单位严格履职,做好工程施工相关记录,加强工程资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
(二)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建设工程财务管理中,对各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并将各项目的前期费用分开核算、纳入项目总投资,以更好地反映工程建设投资完成情况。
2011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及
跨省际库区项目等五个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公告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45号)及《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西政办发〔2009〕13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5年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批复文件
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西双版纳州移民开发局关于下达2011年度中央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及跨省际库区基金的通知》(西财企发〔2013〕114号)文件,该项目建设内容为:1、勐遮镇曼弄村委会勐邦村内污水排放沟,长500米,宽0.8米,高1米的三面光村内生活污水排放沟;2、勐遮镇曼勐养村委会曼勒垃圾池,新建3个可焚烧式垃圾池,每个12平方米,共36平方米。项目总投资为:25.85万元,资金来源为移民专项资金。
根据《勐海县移民开发局关于对勐往乡岔河码头至野谷塘移民安置点连接道路工程建设给予结算审计的函》(海移函〔2015〕2号)文件,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全长1.9公里,公路等级为四级沙石路面;路基宽度6.5米,路面宽度3.5米,2X1.5米土路肩。资金来源于景洪水电站专项资金,合同价为307 779.00元。
根据《勐海县移民开发局关于对2013年勐海县勐往乡灰塘公路大修工程给予结算审计的函》(海移函〔2015〕3号)文件,该项目建设内容为:清理塌方14404.5m3、水沟清理27000m、老涵洞挖淤泥162 m3以及老涵洞修补65 m3。资金来源于景洪水电站防洪度汛专项资金,合同价为304 084.00元。
根据《勐海县移民开发局关于对勐往乡灰塘公路坑槽修补工程给予结算审计的函》(海移函〔2015〕4号)文件,该项目建设内容为:全长30公里,修补坑塘处治4.5公里。资金来源于景洪水电站防洪度汛专项资金,合同价为 111 772.00元。
根据《勐海县移民开发局关于对2014年勐海县勐往乡灰塘公路大修工程给予结算审计的函》(海移函〔2015〕5号)文件,该项目建设内容为:修补大坑塘4674 m3、路面恢复19600㎡、清理坍方4579 m3、完成涵洞工程等。资金来源于景洪水电站防洪度汛专项资金,合同价为477 075元。
(二)工程概况及完成情况
勐遮镇曼弄村委会勐邦村内污水排放沟,开工日期为2014年1月6日,竣工日期为2014年4月16日。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建设长500米,宽0.8米,高1米的三面光村内生活污水排放沟。设计单位为西双版纳州水利水电测设计队,施工单位为景洪市城乡企业建筑工程公司。
勐遮镇曼勐养村委会曼勒村垃圾池,开工日期为2012年2月20日,竣工日期为2012年4月20日。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新建3个可焚烧式垃圾池。设计单位为云南省勐海县星辉建筑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景洪市城乡企业建筑工程公司。
勐海县勐往乡岔河码头至安置点连接道路公路工程,开工日期为2013年5月23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12月28日。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勐海县勐往乡岔河码头至安置点连接道路公路工程,里程桩号K0+000~K1+900,全长1.9公里,包括:路基土石方、路基、砂石路面、路肩以及φ80cm钢筋混凝土管涵工程。设计单位为勐海县交通运输局,施工单位为云南道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13年勐海县勐往乡灰塘公路大修工程建设项目,合同工期90日历天。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清理塌方14404.5 m3、水沟清理27000m、老涵洞挖淤泥162 m3以及老涵洞修补65 m3。施工单位为云南正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14年勐海县勐往乡灰塘公路大修工程建设项目,开工日期为2014年7月25日,竣工日期为2014年9月20日。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修补大坑塘4674 m3、路面恢复19600m2、清理坍方4579 m3、圆管涵工程。施工单位为云南道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勐海县勐往乡灰塘公路坑槽修补工程,开工日期为2013年5月23日,竣工日期为2013年12月28日。该项目实际完成情况:特殊路基处理4.5km、片石垫层1450 m3、石渣垫层1450 m3和钢筋混凝土涵管8m/道。施工单位为云南道成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上述项目完工后勐海县移民开发局对工程进行了初验,初验结果是工程质量合格。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已全部投入运行使用。
二、审计情况
(一)建设程序执行情况
2011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及跨省际库区项目等五个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部分项目进行了勘察、规划设计、概算编制并进行相应的报批。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工程承包合同制,部分项目执行了工程监理制。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
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本工程没有达到必须招投标的条件,可以不进行招投标。没有进行招投标。
2.工程监理制度执行情况
勐遮镇曼弄村委会勐邦村内污水排放沟、勐遮镇曼勐养村委会曼勒村垃圾池及勐海县勐往乡岔河码头至安置点连接道路公路工程实行第三方监理制,监理单位为西双版纳州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其余项目未进行监理。
3.合同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等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合同示范文本,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合同。建设过程中合同双方基本按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责任,保证了工程的顺利实施。
三、审计评价上述五个项目在勐海县移民开发局的组织实施下,完成了工程的建设。部分项目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执行了工程监理制度。但工程项目还存在多计工程结算价款等问题。
四、审计查出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计工程结算造价2 457.57元。
2011年度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及跨省际库区项目等五个项目送审工程结算造价为1 441 610.69元,审计审定工程结算造价为1 439 153.12元。这些项目由于送审工程结算中存在多计错计工程量、定额子目套用错误及部分项目费用分摊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施工单位多计工程结算价款合计2 457.57元。
序号 |
工程名称 |
送审金额 |
审定金额 |
审增金额 |
审减金额 |
净审增(减)金额 |
一 |
勐邦村内污水排放沟工程 |
182441.55 |
179985.12 |
0.00 |
-2456.43 |
-2456.43 |
二 |
勐遮镇曼勐养村委会曼勒村垃圾池工程 |
58459.14 |
58458.00 |
0.00 |
-1.14 |
-1.14 |
三 |
2013年勐海县勐往乡灰塘公路大修工程建设项目 |
304084.00 |
304084.00 |
0.00 |
0.00 |
0.00 |
四 |
2014年勐海县勐往乡灰塘公路大修工程建设项目 |
477075.00 |
477075.00 |
0.00 |
0.00 |
0.00 |
五 |
勐海县勐往乡岔河码头至安置点连接道路公路工程 |
307779.00 |
307779.00 |
0.00 |
0.00 |
0.00 |
六 |
勐海县勐往乡灰塘公路坑槽修补工程 |
111772.00 |
111772.00 |
0.00 |
0.00 |
0.00 |
七 |
合计 |
1441610.69 |
1439153.12 |
0.00 |
2457.57 |
2457.57 |
结算审核汇总表 单位:元
以 以上问题与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云建标〔2003〕668号文《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及其相关配套的计价文件的规定不符。
根据《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计、少计的工程款应予调整;……”的规定,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结算造价2 457.57元予以核减,建设单位应按审计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
五、审计建议
(一)建议勐海县移民开发局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议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抓紧汇集工程建设各项资料,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补齐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