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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2016年第5号(总第64号)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11-10

2016年第5号(总第64号)

 

勐海县2013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

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一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云南省审计厅于2016727日至201684,对勐海县2013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勐海县2013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由勐海县农业和科技局负责实施。建设地点位于勐混镇贺开村委会和布朗山乡曼囡村委会,建设内容包括:坡改梯建设3000亩(其中,一标段为:1800亩,二标段为:1200亩),田间机耕路建设8.12千米(其中,一标段为:5千米,二标段为:3.12千米),生物农艺措施3484亩。勐混镇贺开村委会项目于2014年4月2日开工,至2015年12月10日竣工;布朗山乡曼囡村委会项目,于2014年2月20日开工,至2014年5月10日竣工。

审计结果表明,勐海县2013年省级财政资金中低产田地改造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和前期手续基本完备;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合规并已足额到位;资金能依照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及核算要求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工程招标及施工管理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通过项目的实施,有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使项目区的村庄得到综合治理,农业生产条件得到根本改善,对增加农民收入起到积极作用。但还存在工程结算多计造价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2 193.39元。

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原因,多计建安工程费2 193.39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建议建设单位根据审定的工程价款办理工程财务决算并结清债务,完善工程资产移交手续,督促责任单位严格实行工程管护措施,确保所有工程项目在使用年限内发挥最大效益二是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建设工程财务管理中,对各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并将各项目的前期费用分开核算、纳入项目总投资,以更好地反映工程建设投资完成情况。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设单位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建设单位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

 

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一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于2015年9月至2015年10月,对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以下简称“茶科所”)负责承建的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情况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工[2012]200号)文件批复,云南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规模为:五幢五层框架结构公共租赁房,单幢建筑面积1192.00㎡(单户建筑面积59.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960.00㎡,建筑高度15.6M,与主体配套的室内供电系统、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与主体配套的室外消防系统、给排水系统、道路、围墙、绿化等;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475.46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房屋建设管理制度,落实了质量保证体系,能够围绕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环保”等管理目标的内容开展工作。项目能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财务管理基本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但也存在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327 481.50元。

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错误及主要材料单价计取错误等原因多计工程造价327 481.50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勐海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中医院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并按审计审核确定的投资结转固定资产;二是建议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抓紧汇集工程建设各项资料,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茶科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茶科所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