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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1号(总第24号)
来源 :勐海县审计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2-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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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第1号(总第24号) 目录
2-6 勐海县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
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7-9 勐海县2009年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补助
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10-12勐海县2010年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主办单位:勐海县审计局
通讯地址:勐海县勐海镇东纳路77号
邮政编码:666200
电 话:(0691)5122403
勐海县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
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1年11月21日至2011年12月29日,对勐海县农业和科技局组织实施的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了审计。重点审核了建设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勐海县农业和科技局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勐海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基本情况
(一) 项目概况
勐海县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以下简称“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的项目区涉及西定乡、勐宋乡和布朗山乡三个乡镇,建设地点位于西定乡曼迈村委会曼迈、西定乡曼皮村委会西满、勐宋乡大安村委会大安村、布朗山乡勐昂村委会南朗村。
根据《云南省农业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0年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实施方案的批复》(云农种植〔2010〕93号)的文件批复,批复勐海县2010年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的建设规模为3500亩,其中:曼迈村1000亩、西满村500亩、大安村1000亩、南朗村1000亩。该项目计划总投资215万元,其中:国家(中央)专项补助资金210万元、其他资金(州县配套及农户自筹)5万元。
勐海县2010年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农耕道路8公里,坡改梯3500亩;2、农艺措施种植绿肥1000亩,增施有机肥3500亩。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建设管理模式。勐海县2010年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由勐海县农业和科技局负责项目的立项、报批、组织实施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
2.招投标制、合同制和监理制的执行情况。勐海县2010年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分工程措施和农艺措施两部分。工程措施的施工共分三个合同段于2011年3月15日进行了招投标,分别由楚雄德馨建业有限责任公司、西双版纳祥鸿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云南雄方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三家公司中标。经过该项目的招投标执行情况进行核实,项目的施工按国家《招投标法》的要求进行,招投标文件齐全,程序和手续完备,中标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勐海县农业和科技局与各中标单位分别签订了施工合同,签订的合同价款与中标价相符。
工程于2011年3月25日开工,2011年5月25日完工。项目勘测设计工作:由西双版纳州勘测设计队负责,并编制项目扩初设计报告,由勐海县农业和科技局成立的项目监督委员会负责工程施工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
3.财务管理情况。勐海县农业和科技局在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方面均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
(三)概(预)算执行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计划的批复文件和被审单位送审的财务资料,勐海县2010年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批复投资215万元,其中:国家(中央)补助资金210万元,自筹资金5万元。截止审计日止,项目到位资金210万元,其中:国家(中央)补助资金210万元,到位率为100%。
截止审计日止,勐海县2010年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为1 802 806.03元(其中:土建措施 1 452 806.03元,农艺措施350 000.00元),完成计划投资215万元的83.85%,比计划投资结余347 193.97元。已支付项目款1 590 000.00元(其中农艺措施350 000.00元),占投资完成额的88.20%,未付工程项目款212 806.03元,其中:工程质量保证金72 640.30元,占投资完成额的4.57%。
(四)工程项目造价的审定
1.勐海县2010年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工程措施招标拦标价开标前已报勐海县审计局进行过前置审计,审定拦标价为1 453 180.24元(其中: 一标段628 363.76元,二标段412 078.88元,三标段412 737.60元)。合同价为 1 442 861.73元,完工工程送审结算价为1 452 806.03元(一标段623 077.94元,二标段410 789.76元,三标段 418 938.33元)。
2.核定工程结算造价为1 452 806.03元。
审计组依据设计及变更资料、竣工图对工程量进行复核,并对工程结算进行了重新核算,未发现送审的工程结算中存在工程量计算错误或造价多算等问题。经审计核实,最后审定工程结算造价为1 452 806.03元(一标段623 077.94元,二标段410 789.76元,三标段418 938.33元)。
3.审计确认,勐海县2010年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投资完成额为1 802 806.03元(其中:工程措施1 452 806.03元,农艺措施350 000.00元)。
二、审计评价
勐海县农业和科技局组织实施的2010年基本口粮田项目建设合理,重点突出,效益明显。通过项目建设,极大的改善了山区农业生产条件,提高了田地利用率,促使山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建成后3500亩田地受益,每年仅陆稻亩均能增产50公斤,每公斤按3.5元计算,亩均增加收入160元,新增产值56万元以上,提高土地产出率,从而达到农民增产增收。在项目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资金的管理、核算能依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及核算要求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能按批复计划实施,保证了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但在完工项目移交管理手续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施工,未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管理程序要求,委托工程监理部门进行现场监理,工程质量存在隐患。
(二)完工工程项目移交使用、管理手续资料不全。审计项目资料,发现没有完工工程移交使用卡、项目管理措施手续等资料。
四、审计建议
(一)建议被审单位完善工程监理手续,确保工程措施按质按量完成,并在以后的工程项目实施中,严格按国家有关工程施工管理规范程序进行工程施工监理,确保工程质量,消除工程隐患。
(二)建立和完善已完工程项目资产的交付使用手续,在与受益乡镇农户办理移交手续时,要求受益农户加强后续管理、维护好基本口粮田,确保工程项目在使用年限内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勐海县2009年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补助
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1年12月19日至2012年1月10日,对勐海县农委办组织实施的2009年度省级重点村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勐宋曼方村委会曼勐大自然村和勐阿南朗河八村的项目建设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勐海县农委办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勐海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 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云发〔2007〕6号)、《关于2009年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领发〔2009〕2号)的文件精神,经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委办批准,县农委办于2009年11月3日正式组织实施,于2010年7月完成了勐满镇城子村民小组等13个省级重点村的27个建设项目。2009年勐海县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95万元。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危房改造195户,补助97.5万元;2、村内道路硬化及文明路6604米,补助58.5万元;3、村级活动场所,补助22.5万元;4、厕所及排水沟,补助16.5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建设管理模式。2009年度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由勐海县农委办负责项目的立项、报批、组织实施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项目乡镇成立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督察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星期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督查,确保省级重点建设村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2.财务管理情况。2009年度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资金是由勐海县财政局直接拨到项目乡镇,再由乡镇财政所根据项目进度支付给项目村寨。各项目乡镇在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方面均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并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帐核算”。
(三)项目执行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计划的批复文件和被审单位送审的财务资料,勐海县2009年度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批复投资19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95万元。截止审计日止,项目到位资金195万元,到位率为100%。
截止审计日止,勐海县2009年度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为195万元(其中:1、危房改造195户,补助97.5万元;2、村内道路硬化及文明路6604米,补助58.5万元;3、村级活动场所,补助22.5万元;4、厕所及排水沟,补助16.5万元),完成计划投资额的100%。已支付项目款195万元,占投资完成额的100%。
二、审计评价
勐海县2009年度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在县农委办指导下,建设合理,重点突出,效益明显。通过项目建设,极大的改善了山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使山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在项目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资金的管理、核算能依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及核算要求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能按批复计划实施,保证了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但在完工项目移交管理手续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完工工程项目移交使用、管理手续资料不全。审计项目资料,发现没有完工工程移交使用卡、项目管理措施手续等资料。
四、审计建议
建立和完善已完工程项目资产的交付使用手续,在与受益乡镇农户办理移交手续时,要求受益农户加强后续管理、维护好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确保工程项目在使用年限内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勐海县2010年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
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二年六月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1年12月26日至2012年1月11日,对勐海县农委办组织实施的2010年度省级重点村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进行了审计。重点抽查勐宋曼方村委会曼勐大自然村和勐阿南朗河八村的项目建设情况,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勐海县农委办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勐海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二、 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纲要(2006-2010年)》(云发〔2007〕6号)、《关于2010年云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领发〔2010〕4号)的文件精神,经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委办批准,县农委办于2010年5月4日正式组织实施,项目涉及5个乡镇14个省级重点村的23个建设项目。2010年勐海县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补助资金210万元。
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文明路6415米,补助132万元;2、村级活动场所,补助55万元;3、村容村貌,补助5万元;4、产业发展,补助18万元。
(二)项目建设管理情况
1.建设管理模式。2010年度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由勐海县农委办负责项目的立项、报批、组织实施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管理,项目乡镇成立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省级重点建设村督察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每星期对工程进度和质量进行督查,确保省级重点建设村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2.财务管理情况。2010年度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资金是由勐海县财政局直接拨到项目乡镇,再由乡镇财政所根据项目进度支付给项目村寨。各项目乡镇在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等方面均按照《财务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农业专项资金管理的规定执行,项目资金做到了专款专用,并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帐核算”。
(三)项目执行及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项目计划的批复文件和被审单位送审的财务资料,勐海县2010年度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批复投资210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210万元。截止审计日止,项目到位资金210万元,到位率为100%。
截止审计日止,勐海县2010年度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实际投资完成额为210万元(其中:1、文明路6415米,补助132万元;2、村级活动场所,补助55万元;3、村容村貌,补助5万元;4、产业发展,补助18万元),完成计划投资额的100%。已支付项目款210万元,占投资完成额的100%。
二、审计评价
勐海县2010年度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在县农委办指导下,建设合理,重点突出,效益明显。通过项目建设,极大的改善了山区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了村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促使山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在项目区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项目资金的管理、核算能依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及核算要求的规定,做到专款专用,项目能按批复计划实施,保证了惠民工程的顺利实施。但在完工项目移交管理手续上还存在一些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完工工程项目移交使用、管理手续资料不全。审计项目资料,发现没有完工工程移交使用卡、项目管理措施手续等资料。
四、审计建议
建立和完善已完工程项目资产的交付使用手续,在与受益乡镇农户办理移交手续时,要求受益农户加强后续管理、维护好省级重点村建设项目,确保工程项目在使用年限内发挥其应有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