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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2016年第7号(总第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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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7号(总第66号)
勐海县2014年度、2015年度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于2016年05月09日至2016年08月15日,对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负责实施的勐海县2014年度、2015年度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上级部门批复勐海县2014年度、2015年度少数民族发展项目资金共计3 380.00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2 660.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720.00万元,项目涉及10个乡镇、18个村委会、48个自然村的166个明细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不包含项目管理费13.00万元):1、村内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101项2 520.35万元;2、养殖类项目8项93.65万元;3、种植类项目23项447.00万元;4、培训类项目6项32.00万元;5、示范村(户)项目类27项259.00万元;6、哈尼民族园扩建项目1项15万元。资金实行县级报账制,由县财政局农业股按项目工程进度进行核算,截止审计日,县民宗局已实施完工项目153个,在建项目4个,尚有9个项目未开工建设。县财政局共收到项目资金3 380.00万元,已拨付2 593.51万元(含拨县民宗局17.00万元),结存786.49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县民宗局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工作,财务收支真实,基本能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通过项目的实施,使项目区48个自然村的农民群众受益,切实解决了其生产生活和社会事业中的特殊困难,提高了生活水平,增加了经济收入,促进了我县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但还存在挤占挪用项目管理费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完整。
审计认定县民宗局2014年度少数民族发展项目管理费的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完整。
(二) 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
审计认定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尚有9个明细项未开工建设,导致427.70万元项目资金尚未拨付使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要求县民宗局补充完善会计核算资料;对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要求县民宗局尽快组织实施未完成项目、落实项目变更手续报批工作。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建议县民宗局尽快组织实施未完成项目、落实项目变更手续报批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使用;二是建议县民宗局严格执行财经法规,加强财务、会计核算基础工作。认真组织好项目的验收工作,总结经验,并实施好下一年度少数民族发展项目,切实为少数民族同胞办实事、办好事。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民宗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支出原始凭证不规范、不完整的问题,县民宗局已按照有关要求补充完善了会计核算资料;对部分项目实施进度缓慢的问题,县民宗局将加快项目施工进度,积极落实项目变更手续报批工作,确保项目资金及时足额拨付使用。
勐海县乡镇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于2016年4月23日至2016年5月18日,对勐海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的勐海县乡镇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海发工〔2014〕200号及海发工〔2015〕165号文件,勐海县乡镇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批复建设规模为:10个乡镇98个村民小组活动场所,统一标准、统一图纸、统一施工,总面积6981.9 m2,单项建设面积为70.87 m2。该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1 633.14万元,资金来源:中央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金及县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完工后中共勐海县委组织部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了初验,初验结果是工程质量合格。所形成的实物资产已全部投入运行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执行了工程监理制度。建设项目核算基本真实,但工程实施中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1 004 003.42元。
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施工单位因多计工程量、定额套用不准确、单位工程划分不明确等原因,多计工程结算造价1 004 003.42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县委组织部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做好该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并按审计审核确定的投资结转固定资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委组织部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县委组织部将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调整。
勐海县职业高级中学茶叶专业实训楼项目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于2015年11月26日至2016年3月8日,对勐海县教育局负责实施的勐海县职业高级中学茶叶专业实训楼项目工程进行了竣工决算审计。
一、基本情况
勐海县职业高级中学茶叶专业实训楼项目于2012年11月1日批复建设, 2014年4月4日正式开工建设,2014年9月30日完工,并于2014年10月30日通过项目验收,该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299.58万元(不包含项目前期费),资金来源为:省政府债券资金。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了公开招标,并执行了工程监理制度,财务决算的会计核算基本真实,但工程实施中还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111 468.31元。
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多计工程量、索赔不准确等原因,多计工程结算造价111 468.3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县教育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
针对发现的问题,审计厅建议:一是建议建设单位加强项目前期费的使用管理,实行分项管理、分账核算,并按有关项目前期费管理制度的规定严格使用;二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做好该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并按审计审核确定的投资结转固定资产。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教育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县教育局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