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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2016年第6号(总第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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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6号(总第65号)
勐海县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于2016年5月至2016年5月,对勐海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县文体局”)负责承建的勐海县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情况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勐海县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工[2014]193号)文件批复及《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勐海县公共体育场项目调整投资规模的批复》(海发工[2016]294号)文件批复。勐海县公共体育场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项目占地16 594平方米,建筑面积14 39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检阅台128平方米;运动场外侧看台301平方米;塑胶跑道3 286平方米;塑胶面层2 863平方米;人造草皮7 140平方米;天然草皮277平方米;硬化场400平方米及配套场内消防、供电、给排水工程。该项目概算总投资9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及自筹。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房屋建设管理制度,落实了质量保证体系,能够围绕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环保”等管理目标的内容开展工作。项目能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财务管理基本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但也存在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460 418.75元。
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错误及主要材料单价计取错误等原因,多计工程造价460 418.75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勐海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中医院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并按审计审核确定的投资结转固定资产;二是建议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抓紧汇集工程建设各项资料,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文体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县文体局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调整。
勐宋等五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2月,对勐海县卫生局(以下简称“县卫生局”)负责承建的勐宋等五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情况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发展改革委关于勐海县乡镇卫生院2012年建设项目的批复》(西发改[2012]708号)文件批复,勐宋等五个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建设规模为:勐宋乡卫生院,三层框架结构住院楼,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勐阿镇卫生院,三层楼框架结构门诊楼,建筑面积900平方米;格朗和乡卫生院,三层楼框架结构住院楼,建筑面积800平方米;布朗山乡卫生院,三层框架结构住院楼,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西定乡卫生院,三层框架结构住院楼,建筑面积800平方米。该项目概算总投资840.68万元,其中:勐宋乡卫生院163.32万元;勐阿镇卫生院182.87万元;格朗和乡卫生院163.32万元;布朗山乡卫生院167.85万元;西定乡卫生院163.32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500万元及地方配套340.68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补助125.6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房屋建设管理制度,落实了质量保证体系,能够围绕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环保”等管理目标的内容开展工作。项目能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财务管理基本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但也存在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63 910.71元。
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套用错误及主要材料单价计取错误等原因,多计工程造价63 910.71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勐海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中医院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并按审计审核确定的投资结转固定资产;二是建议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抓紧汇集工程建设各项资料,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县卫生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县卫生局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调整。
勐海县中医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审计结果公告
(二○一六年十一月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勐海县审计局于2015年5月至2015年7月,对勐海县中医医院(以下简称“中医院”)负责承建的勐海县中医医院医技综合楼项目进行了竣工决算情况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县中医院建盖医技综合楼的批复》(海发工[2013]19号)及《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关于县中医院医技综合楼调整投资规模的批复》(海发工[2015]198号)勐海医技综合楼建设规模为:建筑面积556.3平方米,三层框架结构;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89万元,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
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在实施过程中执行了房屋建设管理制度,落实了质量保证体系,能够围绕工程建设“质量、投资、进度、安全、环保”等管理目标的内容开展工作。项目能按基本建设程序进行建设,财务管理基本按照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核算,但也存在多计工程款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计工程造价29 073.20元。
本次审计认定施工单位因工程量计算错误、定额子目套用错误及主要材料单价计取错误等原因,多计工程造价29 073.2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勐海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中医院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针对发现的问题,县审计局建议:一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制度,认真做好工程的财务决算工作,并按审计审核确定的投资结转固定资产;二是建议加强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抓紧汇集工程建设各项资料,将工程档案、资料、文件收集整理齐全,完善相关手续,按规定立卷归档保存。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医院及时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中医院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