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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曼板村村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竣工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10-21

勐海县曼板村村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竣工

结算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Ο年十月二十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省政府145号令)、《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西政办发〔2009〕131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于2010年9月2日9月17日,对勐海县环保局要求审计的“勐海县曼板村村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勐海县曼板村村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位于勐海县慢板村。工程于2009年12月开工,2010年4月完工。

二、项目审核情况

(一)项目批复情况

根据《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勐海县环保局实施勐海县曼板村村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的批复》(海发改〔2009〕188号)文件的批复,批复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日处理30立方生活污水处理一套,管网全长4400米;两个垃圾处理房共8平方米;集中畜禽养殖项目,其中:养殖区5亩、沼气池70立方及围栏200米。项目总投资8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

(二)资金来源到位情况

本次审计只对工程施工费进行审计,项目其它资金收支情况不在此次审计范围。项目资金实行报账制,截止审计日,共支付工程款745 614.00元。

(三)工程建设情况

项目采用了公开招投标方式,勐海县环保局于2009年12月5日,与勐海县诚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具体完工情况为:建设日处理30立方生活污水处理一套,管网全长4400米;两个垃圾处理房共8平方米;集中畜禽养殖项目,其中:养殖区5亩、沼气池70立方及围栏200米

(四)工程造价审定情况

勐海县曼板村村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合同施工费用781 305.81元,送审完工工程施工费799 510.3元,审定工程施工费合计783 148.66元。审定工程施工费比合同价款增加1 842.85元,比送审总价减少16 361.64元,审减率为2.05%。

(五)资金使用情况

项目完成投资783 148.66元(审定数)。截止审计日,共支付施工费745 614.00元,尚未支付工程尾款37 534.66元。 

三、审计评价

审计认为,勐海县曼板村村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完备。工程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对工程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投标,并签订了有关工程施工合同和服务合同。     

四、审计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

项目多记工程结算价款16 361.64元。因该项目配套图纸及变更资料不完整,审计组无法对项目工程量进行核对,工程量按勐海诚鑫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编制的报审工程量计算。勐海县曼板村村落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送审造价  799 510.3元。根据合同约定工期(开工日期2009年12月6日,竣工日期2010年4月6日):主要材料按2009年12月至2010年3月《勐海地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调整市场材料指导价格》加权平均值计算(注:报审结算按2010年1~4月加权平均值计算)后,核减工程造价16 361.64元,审计审定工程造价783 148.66元。

处理意见: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局联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文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记、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项目建设单位应按审核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

五、审计建议

(一)项目已进入竣工决算阶段,建议建设单位依据投资工程资产核算有关规定,对工程项目投资进行财务结转。

(二)建立和完善已完工程项目资产的交付使用手续,在与受益村寨办理转交手续时,要求受益村寨制定和落实管护措施,确保工程项目在使用年限内发挥其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