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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洛界河南兰河一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公告(2010年第1号-1)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0-06-01

                                                                     打洛界河南兰河一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决算的审计结果公告

                                                                                           (二O一Ο年五月二十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审计机关对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及《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通知》(西政办发〔2009〕131号)的规定、《勐海县水利局关于对勐海县打洛界河南兰河一期防洪治理工程进行竣工审计的报告》(海水利〔2009〕105号)的要求,勐海县审计局于2009年11月16日至12月16日,对勐海县水利局负责实施的打洛界河南兰河一期防洪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送达审计。
    一、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
    打洛界河南兰河一期防洪治理工程位于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海县打洛镇,地处北纬21°41′,东经100°02′。距离勐海县城约70千米。根据《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对勐海县打洛界河南兰河一期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报告的批复》(西水利〔2008〕85号)和《西双版纳州水利局关于勐海县打洛界河南兰河一期防洪治理工程设计变更的批复》(西水利〔2009〕265号)文件的批复,批复项目治理范围为:右岸0+000~0+446.3、0+672.3~0+849,全长623米,左岸0+140~0+474,全长334米。
    2.工程建设情况
    打洛界河南兰河一期防洪治理工程设计报告由西双版纳州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队完成,工程治理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工程等级为4级,抗震设防为8度。2008年5月23日,打洛界河南兰河一期防洪治理工程在《中国采购及招标网》上发布公开招标信息。2008年7月4日,工程在昆明开标,共分为四个标段,分别由西双版纳兴隆水利水电工程公司、普洱建兴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云南北水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保山市辛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中标并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于2008年11月开工,2009年10月完工投入使用。
打洛界河南兰河一期防洪治理工程实际完成工程建设情况为:右岸0+020~0+446.3 、0+672.3~0+853,全长607米;左岸0+140~0+474,全长334米。
    二、审计情况 
   (一)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打洛界河南兰河一期防洪治理工程批复项目总投资592万元。2007年12月6日,《西双版纳州发改委关于下达2007年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第一批江河治理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西发改农经〔2007〕578号)批复项目资金125万元。按资金来源分,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25万元。2007年12月13日,《关于下达2007年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西财预字〔2007〕435号)批复项目资金467万元,资金来源为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截止2009年11月30日,该项目到位资金51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00万,边境地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417万元,资金到位率为87.33%。尚有75万元资金未到位。
   (二)工程造价的审定
    ⒈打洛界河南兰河一期防洪治理工程,招标合同工程施工费合计421.60万元,送审完工工程施工费465.84万元,审定工程施工费合计447.48万元。审定工程施工费比合同价款增加25.88万元,增加率为6.14%,比送审价减少 18.36万元,审减率为3.94%。
    ⒉审计确认工程投资592万元。其中:①直接工程投资447.48万元;②未完其他投资65.67万元,其中:未完水保项目23.30万元,水闸恢复工程42.37万元;③间接工程投资78.85万元(工程设计费23.41万元,质量监督检测费18万元,赔偿费21.17万元,管理费16.27万元)。
   (三)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09年11月30日,该项目到位资金517万元,尚有75 万元资金未拨入。已完成投资526.33万元;在建其他投资65.67万元。已支付项目费用451.94万元,其中:直接工程投资费402.3万元,间接工程投资费49.63万元;尚未支付完工工程费用74.39万元,其中:应付工程款45.17万元,其他应付款29.22万元(监理检测费8万,设计费5万,管理费16.22万);尚未支付未完其他投资65.67万元(未完水保项目23.3万元,水闸恢复工程42.37万元)。
    三、审计结果表明
    审计认为,打洛界河南兰河防洪治理工程立项审批手续完备。建设中,项目的工程质量、工期、概算投资三大目标得到有效控制。项目的建成对完善打洛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打洛口岸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政治、经济意义。
工程建设按照国家有关建设管理规定,对工程施工进行了公开招标,并签订了有关工程施工合同和服务合同。这些措施的实施对整个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起到了积极作用。工程财务核算较为规范,整个核算管理能够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
    建设资金来源合规,但还存在项目资金未足额到位、工程监理资料不全和工程结算多计价款等一些问题。
    四、审计发现主要问题
   (一)核减工程结算造价18.36万元
    打洛界河南兰河一期防洪治理工程送审施工费结算价465.84万元。经过对送审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复核,发现施工单位原送审的工程结算中存在多列项目定额、高套项目单价、多计工程价款现象。审计组依据《勐海地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调整市场材料指导价格》,对部分材料单价进行了重新核实。经审计核实,核减工程结算造18.36万元,最后审定工程施工费结算造价为447.48万元。
处理意见:根据审计署、国家计委、财政部等六部、委、局联发《建设项目审计处理暂行规定》(审投发〔1996〕105号)文第十四条“工程价款结算中多记、少计的工程款应予以调整”的规定,建设单位应按审核审定的工程结算价款与施工单位进行财务决算,调整相应的会计科目。
    五、审计建议
   (一)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完善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变更的手续及资料,做到事前变更事后确认,确保工程造价的合法性、合理性。
   (二)该项目已进入竣工结算阶段,建议建设单位尽快落实未到位资金,结清债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