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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公告2018年第1号(总第93号)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4-23

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2013年度农田灌溉工程建设项目

竣工决算审计

(二○一八年四月二十日公告)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相关规定,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2017128日至20171222日,对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的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2013年度农田灌溉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农田灌溉工程建设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并对主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西双版纳州农垦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2013年国有贫困农场财政扶贫资金项目报告的批复》(西垦发〔201411号)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垦总局关于下达2013年度国有贫困农场财政扶贫项目计划并拨付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3356号)文件,农田灌溉工程建设项目位于勐海县勐遮镇。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规模为4800亩,主要建设内容为改建支渠2114米、斗渠2092米、新建农渠4097米、引水暗管1000米、渡槽3座、涵管6座。项目概算总投资:245.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贫困农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170.00万元、单位自筹75.00万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取水水源发生了变化,根据《西双版纳州农垦局、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对变更黎明农工商联合公司2013年度国有贫困农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设计施工方案的请示的批复》(西垦发〔201423号)文件,变更项目设计施工方案,减去原设计从景真糖厂给水输送暗管906.3米工程量(预算投资272 156.05元),延伸加长农田农地灌排沟渠建设长度1156.2米,预算投资27.22元,变更后,项目概算总投资依旧为245.00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农田灌溉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相关规定进行了勘察、规划设计、概算编制并进行相应的报批。该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基本执行了工程招投标制、执行了工程监理制和工程承包合同制。

二、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建筑安装工程结算累计多计造价金额14.80元。

农田灌溉工程建设项目送审结算总造价130.03元。审计依据设计资料、批复文件、招投标文件、相关合同工程量现场签证、结算书、工程变更等资料对工程结算造价进行了重新核算,发现送审工程结算存在工程量多计、部分材料价格偏高、定额子目套取不合理等问题,累计多计工程结算造价14.80元。审计审定结算总造价为115.93元。

(二)多计待摊投资1.02元。

本项目待摊投资送审金额16.42元,审定金额       15.40元,审减金额1.02元。审减的主要原因为:根据建筑工程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费用结算方式,结合项目实际完成工程量核减多计监理费1.02元。

三、审计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勐海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要求勐海县水务局对施工单位多计的工程款予以核减,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工程决算支付相关施工单位;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工程质量监督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得到有效监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进行了整改。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勐海县黎明农场管理委员会已按照审定金额支付施工单位工程款,对施工单位多计工程款已予以核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