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工作动态

勐海县水务局局长徐楠同志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5-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中共勐海县委组织部的委托,勐海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516日起,对勐海县水务局局长徐楠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并520日,组织召开了经济责任审计进点会。

围绕领导干部任职期间的经济政策执行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的履行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等“四权一廉”,严肃财经法纪,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度性约束,有效提高领导干部和单位自觉依法行政、遵纪守法的意识,进一步完善政府运行机制和提高行政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