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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2020年工作要点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6-16

勐海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2020年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州司法局总体部署要求,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创新发展勐海人民调解升级版,推动全县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一、司法所工作

(一)扎实推进规范化建设。按照《云南省司法所工作规范》要求,以规范化建设为抓手,充分利用中央和省政法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高标准、严要求组织好司法所规范化创建工作,根据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逐年完成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

(二)加强基层司法队伍建设。在用好中央政法专项编的基础上,建立司法所辅助人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机制。围绕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年内积极组织参加全省司法所长集中轮训,开展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

(三)强化智慧司法所建设。运用科技化和信息化手段,提高司法所工作效能。在现有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完善智能APP手机调解系统、基层司法所信息管理系统等,打通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法律援助等业务数据共享,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

(四)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凡是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有3名正式党员的,按党的组织隶属关系建立党支部,不具备建立条件的,明确隶属关系,并按规定开展活动。

(五)做好疫情期间各项工作。按照省、州和县关于做好新冠肺炎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统一安排下,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做好司法所各项工作。

二、人民调解工作

(六)推进规范化建设。加强全县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重视选聘,加强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

(七)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一是认真落实《勐海县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三年行动方案》,实施领导包案化解信访案件,重点解决人民群众民生问题的苗头隐患。二是深入开展万人进千村帮万户法律助推脱贫攻坚专项活动,健全完善接边地区矛盾纠纷联查、联调、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三是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深挖摸排各类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建立长效机制。四是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加强涉疫情防控期间消费纠纷、商业租赁、物业纠纷、民营企业、农民工欠薪等矛盾纠纷的分析研判,及时摸排调处重点行业领域矛盾纠纷。积极开展三清(清房前屋后、清卫生死角、清孳生环境)为主的卫生大整治、大消毒、大扫除活动,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出积极贡献。五是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动加大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力度,全力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命案特别是民转刑案件、群体性事件发生,扎实筑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

(八)构筑多元化解格局。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构筑多元化解格局。一是健全完善调解组织网络。在完善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调委会基础上,加强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消费纠纷、旅游纠纷,品牌个人调解室、老兵调解工作室建设。积极推进商事调解组织。二是优化提升结构和素质,扎实开展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围绕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新特点,推广智慧调解云智调系统操作应用,进一步提升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三是加强三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诉调、公调、访调对接机制,健全完善调解与公证、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纠纷解决方式的衔接联动机制,推动在程序安排、效力确认、法律指导等方面有机衔接,努力构建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九)推广司法确认机制。根据省厅与省高院联发《关于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的若干规定》,规范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其他具有调解职能的组织及智慧调解云智调系统调解达成的具有民事权利义务内容的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相关程序、规定,不断提高调解协议的公信力和执行力,努力提升人民调解群众首选率,认可率、满意率。

(十)加强等级评定管理。根据《云南省人民调解员等级评定实施办法》,加强对全县人民调解员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工作业绩、调解能力、廉洁自律等方面的等级评定。

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一)协助做好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管理办法》《云南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指导2020年基层法律服务年度考核申报工作,按时完成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年度考核工作。

(十二)加强信息化管理。认真抓好《云南省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功能需求收集和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及基层法律服务所系统操作运用,力争实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提质增效。

(十三)强化指导监督。根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规定,加强指导基层法律服务所接收实习人员管理工作,确保实习取得实效,创建一批规范所、品牌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四、人民陪审员工作

(十四)加强人民陪审员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结合我县工作实际,配合完成《云南省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意见征集,完善全县人民陪审员监督管理工作,将对全县人民陪审员选任情况进行现场督导、督查,加强与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协调配合,做好人民陪审员的使用、保障工作和宣传报道工作。

          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十五)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围绕依法严惩、标本兼治总要求,咬定深挖整治不放松,紧盯长效常治建机制,合力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一是坚持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载体,深入推进专项斗争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基层法律服务等常态性工作相结合,有效防范和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二指导督促司法所积极履行村(社区)两委班子任职资格联审职责,从严把好人民调解员资格审查关,同步清理补齐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涉黑涉恶等问题的人民调解员。三是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等行业领域乱象乱点和执法管理薄弱环节的排查梳理,持续强化教育培训、行业惩戒、执纪问责等整改措施落实,合力夯实基层基础,为夺取专项斗争全面胜利作出有力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