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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11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315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勐海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6.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7.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

9.负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健全多元化解体系。以县社会矛盾调处中心为龙头,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纽带,村(居)人民调解组织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触角、品牌个人调解室为特色,在多发易发领域设立人民调解室,多层次、宽领域地建立服务全国通办纵向贯通、横向联调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组织体系。全县共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31个,其中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9个;人民调解员414名,其中专职治保调解员98名。

2.加大调解工作合力。一是加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优化资源配置,完善诉调、访调对接、警司联调机制,将人民调解关口前移,搭建高效运行联动机制,形成资源共享良好局面。共开展诉前调解39件,成功17件,成功率43.6%,涉及金额41.5万元。二是健全调解组织,大力推行云智调系统,真正解决人民调解采集难取证难问题,为社会公众提供优质快捷的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各级调委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733件,调处率100%,调处成功722件,成功率98.5%,涉及当事人1642人,完成13云智调调解协议。三是创建个人调解室,依靠威望调解员人格魅力、影响力、丰富的调解经验和独特的调解技巧,就地化解群众身边的大小事,达到便民、高效、预防、维稳的社会效果,共调解纠纷35件,涉及金额224.16万元。

3.完善诉前委派调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委派+调解员调解模式,切实为群众提供多元、高效、便捷的解纷渠道,在人民调解与诉讼之间架起惠民调解矛盾纠纷的桥梁通道,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县法院诉前委派547件,调解成功213件,司法确认179件,成功率38.9%,协议涉及金额1201.55万元。

4.发挥职能突显特色。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九项职能工作,使司法所成为基层调处纠纷的阵地,法治宣传的课堂,安置帮教的渠道,法律援助的桥梁。开展矛盾纠纷排541次,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18件,宣讲法律104次,受教育人数21502人,咨询781人次,代书31件,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63件,成功调解61件。

5.做好服务提升理念。以优化法律服务所为关键,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宗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认真履行职责,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共开展法律咨询150余人次,代书21人次,办理民事案件19件,法律援助案件2件。

6.以平台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一是提升“12348”热线、网络平台服务,着力打造覆盖城乡便捷高效、普惠均等、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县共有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6个,法律服务工作站97个;律师事务所3家,执业律师19名;公证处1家;执业公证员2名,公证辅助人员1名;公职律师单位3家,公职律师4名。云岭法务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14台、乡村法治通(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93台,实现全县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大厅、行政村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全覆盖。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进一步解决法律服务资源匮乏、城乡配置不均衡、整体合力和效益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7.以法律服务保障民生需求一是打造全方位法律援助服务模式,积极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承诺制度,探索法律服务全国通办,确保应援尽援。综合运用庭审旁听、案卷检查、征询司法机关意见和回访受援人等措施,督促法律援助人员提升服务质量,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勐海120件,其中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件94件、刑事诉讼法律援助案10件、公证法律援助案件16件,办理承诺制法律援助案件16件,解答法律咨询13982373人,代拟各类法律文书888份,参加庭审旁听2次。二是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开展法律援助法答题竞赛活动,全面提高群众知晓率,营造学习宣传的浓厚氛围。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律援助法培训,努力提升法律服务意识和水平。三是全面提高公证服务效能,打造公证法律服务高速公路。在全县开展92项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工作,通过大力简化办事环节,重塑优化办证流程,最大限度实现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全面强化便民服务工作,切实提升公证服务社会满意度。云南省勐海县公证处受理公证事项507件,办结507件,收取业务收费26.62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和11个派出机构。其中,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派出机构11个,分别是:勐海司法所、勐遮司法所、勐混司法所、打洛司法所、勐宋司法所、西定司法所、勐满司法所、勐阿司法所、布朗山司法所、格朗和司法所、勐往司法所。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10,764,720.7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64,720.7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4,516.47元,增长2.0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14,516.47元,增长2.0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

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转移支付专项经费增加(具体金额涉密不公开)。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10,764,720.70元。其中:基本支出7,926,052.16元,占总支出的73.63%;项目支出2,838,668.54元,占总支出的26.37%;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14,516.47元,增长2.0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43,664.19元,下降12.61%;项目支出增加1,358,180.66元,增长91.7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年转移支付专项经费增加,支出相应增加(具体金额涉密不公开)。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926,052.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73,727.37元,占基本支出的93.0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2,324.79元,占基本支出的6.9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司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838,668.5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 省对下专项经费162,000.00元,主要用于打造法治文化村和支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2. 法律援助工作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

3. 其余为涉密项目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764,720.7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214,516.47元,增长2.03%,主要原因分析办案业务经费和专项经费增加(具体金额涉密不公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主要用于综治维稳(涉密不公开);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8,618,640.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6%。主要用于边境县和行政村“乡村法治通”机器人铺设、行政复议与应诉规范化覆盖、支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及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具体金额涉密不公开);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96,459.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26%。主要用于我局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死亡抚恤金、基本养老保险及职业年金缴费等方面的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98,166.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41,4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3%。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370.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6,930.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3.8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44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6.2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4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9,370.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6,930.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44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照厉行节约原则,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3,031.35元,下降61.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60,000.0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635.35元,下降8.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604.00元,增长32.90%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故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二是上年预算执行中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清理财政资金对外借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146号)及《政府批复》支付了历年购置公务车借款欠款60,000.00实际车辆购置费发生在1996年,导致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60,000.00元,下降100.00%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单位无此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办案业务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完成接待上级部门到我局调研、检查、培训、指导工作:智慧矫正中心项目建成,来访交流学习单位增多,级别较高,接待费相应增加

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2,324.79元,比上年减少39,688.07元,下降6.70%,主要原因分析与上年相比,人员减少2人,经费支出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勐海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285,200.95元,其中,流动资产25825.75元,固定资产6,259,374.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97,170.9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58,736.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43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4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43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分项目涉密不公开)。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31501111

勐海县司法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3101110351812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