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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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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四、部门项目绩效目标表

十五、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六、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七、部门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八、部门基本信息表

十九、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二十、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3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33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勐海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以及县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6.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7.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全县公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9.负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和11个派出机构。其中,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派出机构11个,分别是:勐海司法所、勐遮司法所、勐混司法所、打洛司法所、勐宋司法所、西定司法所、勐满司法所、勐阿司法所、布朗山司法所、格朗和司法所、勐往司法所。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办公室(勐海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保密、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财务(部门预决算、工资福利)、车辆、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党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工作。  

2. 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勐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农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纂、解释、清理工作。

3.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负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负责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4.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社区矫正大队)。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政策,探索和实施社区矫正的新方法。拟定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规划;指导、检查、督促各行业、各乡镇安置帮教工作。调查了解重新犯罪情况,研究预防重新犯罪对策。

5.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证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培训人民调解员。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6. 公共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我县公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开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律师工作。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律师行业的执法执纪监督。

7. 基层司法所。(1)各基层司法所指导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指导管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6)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2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事业编制0名(含参公)。在职实有3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收入73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9.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74万元,增长5.9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调标、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基数提高,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39.8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9.81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39.81万元(本级财力739.81万元,专项收入0.0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41.74万元,增长5.9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调标、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基数提高,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39.81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支出739.81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安排支出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单位资金安排支出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1.74万元,增长5.98%,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调标、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基数提高,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支出相应增加。

(一)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变化情况及原因

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39.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81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41.74万元,增长5.98%。具体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1.基本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4.8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53.12万元,增长7.79%。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调标、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基数提高,人员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其中:

1)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2.78%2022年预算增加59.83万元,增长9.62%增长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调标、养老保险和公积金基数提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相应增加。

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7%,比2022年预算减少6.62万元,下降11.16%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因公用经费根据实有人数测算,2023年较2022年实有人数减少2人,公用经费相应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4%,比2022年预算减少0.09万元,下降21.25%减少的原因主要是遗属补助调标,我局遗属因享受城乡养老保险,因此遗属补助调减。

4)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00%,比2022年预算相比无变化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未计划使用基本支出采购设备。

2.项目支出预算变化情况及原因

2023年用于保障本单位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目标项目1个,安排5.00万元,为法律援助工作经费开支。比2022年预算减少11.38万元,下降69.4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减少了人民调解以奖代补项目资金15.38万元,较上年增加了法律援助工作经费4.00万元。

(二)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绩效考核基础奖支出行政运行奖金支出73.0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行政人员绩效考核基础奖金。

2.行政人员支出工资行政运行行政人员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386.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发放工资。

3.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缴费支出66.2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4.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1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部分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缴费行政单位医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5.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6.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7.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7.社会保障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0.40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事业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8.社会保障经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5.65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9.社会保障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8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行政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0.社会保障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1.社会保障缴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1.7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退休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2.社会保障经费行政运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6.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13.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支出54.6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

14.一般公用经费行政运行电费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楼及11个乡镇司法所使用电费。

15.一般公用经费行政运行水费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办公楼及11个乡镇司法所使用水费。

16.一般公用经费行政运行委托业务费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委托第三方机构整理档案。

17.一般公用经费行政运行办公费支出1.1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等。

18.一般公用经费行政运行差旅费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下乡、外出参会报销差旅费。

19.公务接待费行政运行公务接待费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确有工作需要接待的就餐和住宿费开支。

20.一般公用经费行政运行办公费支出1.6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A4A3纸张等。

21.一般公用经费行政运行培训费支出0.0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参加培训产生费用。

22.一般公用经费行政运行手续费支出0.0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专户转账发生的手续费等。

23.公车购置及运维费行政运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费、维修护费、保养费、洗车费等。

24.工会经费行政运行工会经费支出8.23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发放节日慰问品、慰问生病住院人员、开展工会活动等。

25.福利费行政运行福利费支出3.3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教育培训费、生病住院慰问费等。

26.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行政运行其他交通费用支出31.9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

27.一般公用经费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8.一般公用经费行政单位离退休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9.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行政运行生活补助支出0.35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30.公共公共法律服务劳务费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支出2.9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

31.公共公共法律服务办公设备购置法律援助工作经费支出2.04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法援外围扫描设备。

(三)本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

基本工资132.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2.1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津贴补贴243.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3.2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奖金8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7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住房公积金54.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4.6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

办公费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手续费0.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水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电费1.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差旅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培训费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4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0.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劳务费2.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96万元)

委托业务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工会经费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8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福利费3.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3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2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7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生活补助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5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4.资本性支出

办公设备购置2.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04万元)

(四)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单位资金支出情况

本单位无单位资金安排的支出。

五、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1.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6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比2022年增加0.15万元,增长9.8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车用油需经政府采购。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0万元,较上年减少10.00万元,下降55.5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3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无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2022年减少7.00万元,下降77.78%,国内公务接待预计批次为9次,预计接待60人次。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规定,接待开支一切从严、从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一律不安排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并鼓励被接待人员主动缴纳伙食费用于支付接待费,故接待费比上年数下降。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万元,较2022年减少3.00万元,下降33.3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无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23年无购置公务车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较上年减少3.00万元,下降33.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共有3辆公务车运行,其中1辆待报废,减少保养费用,因此比上年减少运行费开支。预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3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安排,预计结转到本年度使用的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资金、教育收费和其他资金的结转资金情况。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到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以前年度财政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结余、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转移支付结转结余、部门预算结转结余、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财政专户资金、收回存量资金等。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52.71 万元,比上年减少6.62万元,下降11.16%,减少的原因是:2023年人员较上年减少2人,公用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随之减少,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勐海县司法局资产总额357.1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8万元,固定资产350.95万元,受托代理资产3.61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4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月填报的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勐海县司法局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31500111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30223024253466.xlsx 

勐海县司法局2023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