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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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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农场)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3.参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起草和修订;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4.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工作。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建立和服务工作。7.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8.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其他任务。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纂、解释、清理工作。负责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3.负责推进司法行政改革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的处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补偿专职人员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承担勐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具体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勐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农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勐海建设的责任。负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要求,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法律七进普法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6.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7.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和工作要求;指导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监督、检查乡镇的社区矫正工作;负责全县社区矫正对象的调查评估工作;指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8.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9.负责本单位财务、装备等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

10.完成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度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勐海县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11个派出机构,其中6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11个派出机构为勐海司法所、勐遮司法所、勐混司法所、打洛司法所、勐宋司法所、西定司法所、勐满司法所、勐阿司法所、布朗山司法所、格朗和司法所、勐往司法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0,550,204.2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50,204.2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决算13,002,227.67元对比减少2,452,023.44元,下降18.8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安排较上年减少,主要减少了普法经费176,000.00元,社区矫正经费130,000.00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经费130,000.00元,上级办案业务经费401,300.00元等。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0,550,204.23元。其中:基本支出9,069,716.35元,占总支出的85.97%;项目支出1,480,487.88元,占总支出的14.0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决算13,002,227.67元对比减少2,452,023.44元,下降18.8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比上年减少13人,其中分流11人,退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二是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安排较上年减少,主要减少了普法经费176,000.00元,社区矫正经费130,000.00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经费130,000.00元,上级办案业务经费401,300.00元等,支出相应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司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069,716.35元。与上年10,684,160.42元对比减少1,614,444.07元,下降15.11%,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减少13人,其中分流11人,退休2人,基本支出人员经费收支随之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477,703.49元,占基本支出的93.4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2,012.86元,占基本支出的6.5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司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80,487.8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837,579.37元,下降36.13%,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级项目经费安排较上年减少,仅安排了213,800.00元,主要减少了普法经费176,000.00元,社区矫正经费130,000.00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经费130,000.00元,上级办案业务经费401,300.00元,项目支出相应减少。

项目开支情况:一是积极响应相关部门学习材料订阅要求,采购下发材料定期开展集中学习;二是制作宣传栏、宣传展板等配合七五普法和教育整顿相关工作,为保障平安勐海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三是用于老旧办公楼的维修(护)费;对基层司法所规范化进行建设;为11个公共法律服务采购了法律服务机器人;四是租赁定位手环,规范了社区矫正执法行为,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定位监管工作,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五是对人民调解员调解案件的补助进行兑补,推进和发展了枫桥经验,建设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主要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融入、全覆盖,积极实现矛盾不上交,努力构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新格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550,204.2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总支出13,002,227.67元相比减少2,452,023.44元,下降18.86%,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人员比上年减少13人,其中分流11人,退休2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二是年初预算项目经费安排较上年减少,主要减少了普法经费176,000.00元,社区矫正经费130,000.00元,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工作经费130,000.00元,上级办案业务经费401,300.00元等,支出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8,272,660.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861,797.29元(其中:基本工资1,664,436.00元,津贴补贴2,350,382.00元,奖金1,994,146.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986.07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71,301.8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97,125.74元(其中:办公费73,810.00元,印刷费118,055.00元,手续费462.00元,水费1,100.00元,电费15,000.00元,邮电费112,239.70元,差旅费150,713.59元,维修(护)费195,863.38元,会议费8,415.00元,培训费8,350.00元,专用材料费63,608.00元,公务接待费1,836.00元,工会经费92,794.94元,福利费1,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566.33元,其他交通费用352,0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44,461.8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308.00元(其中:生活补助4,308.00元),资本性支出269,975.00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22,875.00元,专用设备购置30,8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60,000.00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6,3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85,130.8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2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81,584.00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84,946.24元,职业年金缴费83,186.42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400.00元(其中: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40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1,598.20元(其中:退休费611,598.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13,133.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13,133.70元(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59,061.2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8,784.5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28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9,2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79,279.00元(其中:住房公积金479,279.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02,402.33元,完成预算的56.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0,566.33元,完成预算的111.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836.00元,完成预算的2.04%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故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员接待管理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减少75,684.54元,下降42.5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74,490.54元,下降42.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94.00元,下降39.4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故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二是我单位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员接待管理规定》,坚持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566.33元,占98.21%;公务接待费支出1,836.00元,占1.7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0,566.33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60,000.0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原因为:预算执行中根据《勐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勐海县清理财政资金对外借款工作方案的通知》(海政办发〔2018146号)及《政府批复》支付了历年购置公务车借款欠款,实际车辆购置费发生在1996年;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0,566.33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836.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8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9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亲临我县监督检查、指导司法行政工作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012.86元,与上年657,965.80元对比减少65,952.94元,下降10.02%,下降的原因是: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年初财政压减10%的一般性支出,压缩公用经费,支出相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69,900.00元,印刷费1,800.00元,手续费462.00元,水费1,100.00元,电费13,000.00元,邮电费5,000.00元,差旅费24,903.59元,公务接待费1,836.00元,工会经费92,794.94元,福利费1,200.00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17,566.33元,其他交通费用352,050.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4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1231日,勐海县司法局资产总额5,888,029.98元,其中,流动资产87,390.78元,固定资产5,800,638.2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4,517.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21,99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68件,账面原值331,966.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位:元

行次

资产总额

动资产

固定资产

外投/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房屋构筑物

车辆

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

5,888,029.98

87,390.78

5,800,638.20

3,309,712.03

256,266.37

0

2,234,659.8

0

0

1

0

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3.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勐海县司法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1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按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开展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为优,项目支出自评3个,评价金额22.38万元。其中:评价结果为优的2个,为中的1个。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31501111

勐海县司法局表20221025043734546.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