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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民宗局2015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9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县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拟订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

3、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4、负责拟订少数民族事业等专项规划并监督实施,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参与拟订地方经济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5、研究分析民族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参与协调对口帮扶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

6、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和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宗教节日重大庆典活动。

8、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帮助解决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难。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 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宗教团体在宪法、法律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工作,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10、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保护宗教教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11、组织、指导宗教政策和宗教法制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2、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培养宗教教职人员和后备人才。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13、负责了解掌握周边国家、地区的宗教情况,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宗教界对外交往活动。

14、排查调处宗教各种矛盾、问题,维护宗教界的和谐稳定。

15、指导乡(镇)及各部门的民族、宗教工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事务问题,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联系工作。

16、负责组织协调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7、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民族工作。

(1)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勐海县创建工作情况。一是第三批“互观互检”考察。410日,由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组织全国13个示范州、市、盟代表到我县考察、指导工作。通过实地考察、座谈等方式,先后到打洛边防检查站、打洛镇勐景莱村、曼芽村布朗族民族文化传习所、勐海大益茶厂进行考察走访。我县通过进一步依托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创新民族工作,积极抓好第一、第二批“七进”工作,促进各民族相互了解,进一步加强各民族的交往、交流,实现全县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二是527日—65日,州创建办组织三县(市)、三区创建办组成考核组,对创建示范州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检查考核工作结束后,针对存在的不足,我们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查缺补漏采取有力措施,扎实稳步推进创建工作。三是611,州人大常委会组织州民宗局、县人大常委会,对勐海县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四是914,政协西双版纳州委员会组织州民宗局、政协勐海县委员会、示范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勐海县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

(2)全州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勐海县推荐工作。430日,西双版纳州民族工作会议暨第六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在景洪召开,我县根据州局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了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的推荐工作。勐海县7个集体、23名个人获得全州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称号。

(3)开展宣传培训。为了切实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我局积极开展民族宗教宣传活动。一是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今年9月,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我县通过电视、宣传横幅、板报、发放张贴宣传单、画册、图片等形式,多方位、多渠道普及党的民族政策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做好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断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识。今年共悬挂横幅30余条,发放宣传材料12000余份。二是加强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培训1013日至16日,组织我县11个乡镇和黎明农场管委会分管民族宗教领导共21人参加了全州民族工作干部培训班。三是124日,在城区街道参加“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发放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规2000余册。四是116日—1113日,根据州委组织部和州民宗局通知,选派乡科级领导干部共12人(含1名工作人员)到中央民族干部学院参加第26期全国少数民族工作能力建设培训班。

(4)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一是2014年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2014年,省民宗委共安排我县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项目201375万元。截至目前项目除勐阿镇贺建三四组外,其他项目全部完工,已将资料整理完善,送审计部门进行审计。二是2015年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第一批建设项目。2015年,省民宗委共安排我县示范区建设“十百千万工程”第一批项目131110万元。截至目前,组织实施项目的工程量占年度计划实施项目总数的85%

(5)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项目。今年,我局组织实施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项目共6项,投入资金40万元,分别为:拉祜族芦笙教学培训,哈尼/阿卡口碑文化收集整理,哈尼族织锦、刺绣,佛教历史文物修缮,傣族章哈文化收集及培训,勐往乡曼允小组陀螺场建设。

(6)少数民族节庆活动。今年,我县组织举办了一年一度的“嘎汤帕”节、“拉祜扩”节、“泼水”节、“桑康”节及其他民族节日

(7)积极做好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学生助学补助工作。730日,我县召开了全县人口较少民族综合保险和学生助学补助工作会议,此项工作共涉及8个乡镇,28个建制村及3所学校

(8)“十二五”人口较少民族建制村考核验收工作。“十二五”人口较少民族建制村考核验收工作涉及我县1个乡镇及28个建制村,2014年已通过州级和县级验收12个建制村,今年8月县级验收通过1个乡镇及16个建制村

2.宗教工作。

(1)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场所的管理,开展平安建设工作。针对全县民族众多,边境线长,佛教僧侣人才缺乏,内部管理松散,宗教管理工作困难的实际情况通过对教职人员的培训,组织专题调研,对教职人员建档立卡等进一步加强管理。积极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根据省民宗委的要求,我县推荐了2个“和谐寺观教堂”,分别为景龙总佛寺、曼赛回清真寺。1030日,为弘扬传统文化,体现爱国爱教精神,抵御外来宗教渗透,促进边境稳定、社会和谐,我县开展了第三届解夏安居节托钵活动。当天有300位僧侣参加活动,信教群众达2万多人。活动采取群众自愿捐款的原则,托钵活动所得的捐款将用于佛教协会的工作开展和县内部分宗教场所的修缮。

(2)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进一步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一是开展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排查工作,并就如何做好基督教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二是对各宗教团体、宗教场所的教职人员变化情况等做好跟踪管理;三是督促并帮助他们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3)宗教政策法规宣传积极开展“法律法规进佛寺”活动。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把加强宗教团体建设、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结合起来,不断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按照《勐海县民族宗教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勐海县法律法规进佛寺实施方案》,定期不定期对全县大佛爷进行业务知识及法律法规培训。针对我县信教群众多,佛教教职人员威信大的实际,积极指导和督促佛教协会对宗教教职人员及信教群众进党的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高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的法律意识。

(4)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一是培训方面。联合州妇女儿童心理法律咨询中心、县委统战部举办培训2期;积极督促指导佛教协会和乡镇开展各类培训。二是宗教活动场所修缮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退休10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388.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75万元,占总收入的94.2%;其他收入22.5万元,占总收入的5.8%。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33万元,增长7.75%,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调资补发、综合考评奖励,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386.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3.20万元,占总支出的34.49%;项目支出252.99万元,占总支出的65.51%;2015年总支出比2014年的381.62万元增加4.57万元,增长1.18%。其中:2015年基本支出133.2万元,比2014年的115.31万元,增长17.89万元,增长13.43%。增加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调资补发、综合考评奖励,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等增加;项目支出252.99万元,比2014年的266.31万元减少13.32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上级安排项目资金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33.20万元。比上年增加17.89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调资补发、综合考评奖励,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人均公用经费等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5.5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4.4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2.99万元。比上年减少13.32万元, 下降原因是州民宗局拨入创建经费减少7.0万元,培训费减少5万元,维稳经费减少2万元。2015年项目资金主要有: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9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万元、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15.49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1.25万元、行政运行支出10.5万元、宗教工作专项支出20.5万元、其他宗教事务支出10万元、文化创作与保护支出31万元,其他文化支出0.3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5万元、农林水支出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59.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07%, 与上年对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8.33万元,增长7.75%,主要原因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调资补发、综合考评奖励,养老保险、职业年金配套、人均公用经费增加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7.9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99%主要用于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9.95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2万元、民族工作专项支出116.49万元、其他民族事务支出5万元、行政运行64.03万元、宗教工作专项20.5万元、其他宗教事务支出1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5%主要用于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15万元;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0.26万元,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62万元,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5万元。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3.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25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主要用于文化创作与保护31万元、其他文化支出0.3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4.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4.54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18.29万元,完成预算的609.67%。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57万元,完成预算的32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2万元,完成预算的1172%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只含县级财政安排的公用经费部分,不含县本级和上级部门安排的项目资金部分。

2015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数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情况: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4年减少2.25万元,下降10.95%。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46万元,下降6.5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79万元,下降13.26%2015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有关规定,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加强车子日常维护,减少运行成本。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体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7万元,占35.92%;公务接待费支出11.72万元,占64.08%。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没有因公出国(境)情况。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5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2015年没有购置车辆情况。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6.57万元。主要用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勐海县创建工作、开展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工作、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15年度,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72万元。其中:

无外宾接待支出。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72万元。主要用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勐海县创建工作、开展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工作、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17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预算增加和物价上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勐海县创建工作、开展少数民族节庆活动、少数民族经济发展项目工作、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贯彻执行等工作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年政府采购支出10,000.00元,是购买了2台台式电脑和2组档案柜,采购类型为货物类、采购规模为小规模,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支出。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