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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活动的意见》

来源 :转载 西双版纳州民宗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1-17

西双版纳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活动的意见》


 

近日,西双版纳州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建设活动的意见》。

《意见》确定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州第八次党代会的工作部署,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进步,把西双版纳建设成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示范州。

《意见》明确到2020年,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如期脱贫,贫困县、贫困乡镇、贫困村全部摘帽出列,同步实现全面小康;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城乡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公共服务和民生保障水平显著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活动在全州机关、学校、社区、农村、企业、军营、宗教活动场所的覆盖率达90%以上;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2个以上,争创省级以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150个以上,争创州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900个以上。

《意见》进一步确定了实施经济跨越式发展工程、民生持续改善工程、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民族教育促进工程、民族干部教育培养工程、民族文化发展工程、民族工作创新工程、促进宗教和谐创新工程八大重点任务。

《意见》要求,全州各级党委、政府要把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推动示范建设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要统筹资源力量,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各领域各方面,形成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同各领域各行业融合发展、一体推进的格局。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各类财政资金、政策的支持,优先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倾斜。要创新工作举措,积极探索符合实际、具有特点、效果明显的建设工作路子。要发挥党报党刊、广播电视、新闻网站在舆论引导、宣传经验、凝聚人心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对民族宗教政策、示范建设工作进展成效、典型经验做法的宣传报道。要完善考核激励机制,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建设工作纳入州级年度综合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