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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创建11个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示范点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7-12-14

云南省创建11个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示范点

近日,省民族宗教委决定在11个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法治宣传示范点创建工作。

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示范点创建的目的是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以法治精神引领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及时化解宗教领域热点难点问题,促进云南省宗教和睦、社会和谐。

为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宗教场所开展法治宣传示范点创建工作统一由省民族宗教委负责,各州市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省级制定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示范点创建标准,加强指导督促、细化工作流程。对开展法治宣传示范点创建工作的11个宗教活动场所,经考核验收合格后给予每个10万元创建工作经费补助。

据了解,首批确定11个宗教活动场所法治宣传示范点分别是昆明市圆通寺、龙泉观,红河州沙甸大清真寺、弥勒市烂泥箐天主教堂,文山州平远田心清真寺,西双版纳州总佛寺,大理州巍宝山青霞宫,德宏州瑞丽市帕色基督教堂,怒江州匹河乡老姆登基督教堂,迪庆州松赞林寺,云南基督教神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