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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关于开展无偿献血的倡议书

作者 :佚名 来源 :县联创办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0-26

勐海县关于开展无偿献血的倡议书

 

 

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无偿献血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公益性事业,是一项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家庭幸福安康的民生工程。截止到9月份勐海县献血量是355500ml,用血量达到870950ml远远不能满足临床用血需求,出现血液供不应求的紧急情况。严重影响到广大输血患者的治疗,为了保证急需血液救助的患者能够及时输注到拯救生命的血液,保障全州人民生命健康,我们向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海单位干部职工、全体适龄公民发出倡议:让我们伸出手臂,主动加入到无偿献血的行列中,为勐海县无偿献血贡献力量,用爱心为生命加油。

血,是生命的源泉。爱,是生命的曙光。献血是爱,是关怀,是拯救他人的生命,是我们每位公民义不容辞的社会责任与义务。让我们勇敢地承担起社会责任,本着关心社会、关心他人的精神加入到光荣的无偿献血队伍中来,捐一份热血,献一片爱心,为共建和谐社会奉献一份力量。

爱人者人恒爱之,信人者人恒信之。为拯救濒危的生命,为了让更多的家庭重拾往日欢笑,请伸出你我的手臂,让生命的色彩流淌出来,用我们的爱心与热血来守护这座城市。

采血时间及地点:20231025-2709:30-16:30,原勐海县中医院,献血服务热线:13988178512

请各单位进一步加强落实海卫健便签202323号文件精神,强化无偿献血领导责任,切实加强无偿献血宣传教育,积极动员组织辖区内单位开展团体预约献血,动员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参与献血,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全力保障西双版纳州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

一、献血前的注意事项

1. 献血前一餐清淡饮食,避免油腻饮食。

2. 献血前一天保证充足睡眠,避免熬夜。

3. 献血前保持愉悦的心情,避免过度紧张。

4. 献血时不能空腹献血,避免发生低血糖反应。

5. 献血时请携带身份证。

二、献血前须知

1. 女性应避免在月经期间以及前后三天献血。

2. 三天内接受口腔护理(包括洗牙等)

3. 半个月内拔牙或小手术。                                 

4. 接种宫颈癌疫苗24小时后方可献血。

5. 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血液传染病者不能献血。

三、献血后注意事项

1. 止血绷带需包扎20分钟,创口贴最少粘贴4小时。

2. 献血结束后请在采血地点休息10分钟后再离开。

3. 献血当天保持穿刺处清洁干燥,多补充水分,正常饮食,避免饮酒,保证睡眠。

4. 献血后24小时内不做剧烈的运动、献血的手臂不提重物。

四、无偿献血的基本条件

1. 年龄: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献血的,年龄可以延长至60周岁。

2. 体重:≧50kg;≧45kg

3. 血压:90mmHg≤收缩压<140mmHg60mmHg≤舒张压<90mmHg、脉压差≧30mmHg

4. 脉搏:60--100/分钟,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分钟。

5. 体温:正常。

五、献血间隔期

1. 全血献血者每次可以选择献400毫升、300毫升、200毫升血液,间隔时间不少于6个月。

2. 单采血小板献血者每次可以献12个治疗单位,间隔时间不少于2周,不大于24/年。

3. 单采血小板后与全血献血间隔:不少于四周。

4. 全血献血后与单采血小板献血间隔:不少于3个月。

六、献血的流程

1. 填表:填写登记表并交由工作人员。

2. 体检:健康咨询体检。

3. 初筛:检测血红蛋白、乙肝表面抗原、转氨酶、血型等,成分献血增加血小板计数等项目。

4. 献血献全血:200ml/3分钟;300ml/5分钟;400ml/6分钟。献血小板:40-100分钟。

5. 休息

休息10分钟,适当补充水分。

6. 领证

下次献血请带上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七、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用血时的优惠政策和报销程序优惠政策:

1. 献血者自献血之日起五年内,需用血的按献血量的三倍免费用血,超过五年,按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2. 献血者本人献血量累计满1000毫升以上者,终身免费享用所需血液量;

3. 无偿献血者的家庭成员(配偶、子女、双方的父母)用血,按其献血量等量免费优先用血。报销程序:符合报销条件的献血者及其家庭成员,在医院用到血,需先支付费用(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成本费),出院后携带材料到西双版纳州中心血站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