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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交通运输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9-26

解读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方案》的背景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0号)等文件要求。目前我县已出台了实施方案,加快建立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

二、方案的意义

《实施方案》的出台,对完善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交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方案》的制定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945

2.《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做好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发〔2020111号);

3.《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20686号);

4.《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0号);

5. 《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双版纳州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2071号)。

四、《方案》的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共分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夯实主体责任、强化资金保障、健全长效机制为重点,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二)工作目标。2022年,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路域环境明显提升,交通保障能力显著增强。

1、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

2、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

3、中等及以上农村公路占比不低于75%

2035年,全面建成体系完备、运转高效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基本实现城乡公路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路况水平和路域环境根本性好转,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全面提高,治理体系全面完善。

(三)主要任务。3个方面明确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的具体任务。

1.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

1)落实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主体责任

县政府作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主体,统一领导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按照“县道县管、乡村道乡村管”的原则,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权力和责任清单,对相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考核。制定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政策和制度,建立“精干高效、专兼结合、以专为主”的管理体系。根据“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及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支出纳入年度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2)加强统筹和指导监督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并具体负责县道管理养护工作编制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规划(计划)、指导和监督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规划(计划)执行、资金使用、养护质量、养护市场和路政管理,组织实施全县农村公路养护进行信用评价,落实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

县财政局负责筹集农村公路县级补助资金,指导和监督各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的筹集和管理使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全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用地、砂石料供应等工作。县林草局负责在农村公路绿化美化上给予指导和苗木支持,配合推进全县“美丽公路”建设;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办等部门负责制定有关配套政策、引导、支持和促进农村公路事业发展。

3)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路长制”

全面推行县、乡、村三级路长制。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域农村公路总路长,县级领导担任本区域县级路长,乡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分别担任乡级和村级路长。总路长全面负责县域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推进县域“四好农村路”和美丽农村路建设,推动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各级路长分别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和路域环境整治工作,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

4)落实乡(镇)村责任和发挥农民群众积极性

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县级人民政府制定的权力和责任清单开展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建立“分工明确、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乡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保障机制,确定分管负责同志、负责部门和专职人员,指导村民委员会组织好村道管理养护工作。加强宣传引导,将爱路护路要求纳入乡规民约、村规民约。

村民委员会要按照“农民自愿,民主决策”的原则,采取一事一议、以工代赈等办法组织村道的管理养护工作。推广将日常养护与应急抢通捆绑实施并交由农民承包;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力量自主筹资筹劳参与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通过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纳入公益岗位等方式,为贫困户提供就业机会。

2.强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资金保障

1)落实养护工程资金

省级将继续执行县道每年每公里7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35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000元的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补助资金政策。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的管理使用,省补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只用于每年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年均养护工程比例不低于5%

2)保证日常养护资金

2021年起,省、州、县(市)三级公共财政一般预算资金用于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的标准为:县道每年每公里10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5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3000元。按照省、州、县(市)三级财政投入比例4类划分,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属于三类地区,日常养护资金按省、州、县(市)分担比例为40%20%40%,县级负责县道每年每公里4000元、乡道每年每公里2000元、村道每年每公里1200元足额筹集本级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配套资金。

省级根据养护成本变化等因素对补助政策进行动态调整,调整周期原则上不超过5年,今后如省级补助政策及标准发生调整变动,按省级调整后的执行。

3)强化养护资金使用监督管理。

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要建立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评估和奖补机制。结合实际,将评估结果与县级补助资金等相关投资挂钩,对各级公共财政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资金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到位。县财政和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监管,严禁农村公路建设采用施工方带资的建设一移交BT模式,严禁以“建养一体化”名义新增隐性债务,公共资金使用情况要按规定对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将村道养护资金使用和养护质量等情况纳入监督范围。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农村公路养护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4)创新农村公路发展投融资机制。

坚持把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发挥政府资金的撬动引导作用,采取资金补助、先养后补、以奖代补、无偿提供料场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公路养护。将农村公路发展纳入一般债券支持范围。将农村公路建设和一定时期的养护进行捆绑招标,积极推行将农村公路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经营性项目实行一体化开发,运营收益用于农村公路养护,促进农村公路与经济、社会、生态、文明融合发展。积极利用农村公路冠名权、绿化经营权、广告经营权等方式,多渠道筹集社会资金 用于农村公路养护。鼓励保险资金通过购买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方式合法合规参与农村公路发展。

3.建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长效机制

1)加快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

将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受益程度、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作为衡量标准,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拓展农村公路养护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探索各种综合养护承包方式,逐步建立政府与市场合理分工的养护生产组织模式。加快推进将干线公路建设养护与农村公路捆绑招标,支持养护企业跨区域参与市场竞争。通过签订长期养护合同、招投标约定等方式 引导专业养护企业加大投入,鼓励养护机械生产企业研发通用型、小型化养护机械,提高养护机械化水平。

2)加强安全和信用管理

坚持农村公路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建设完成后,县交通局组织公安、应急等职能部门参与农村公路竣(交)工验收。已建成但未配套安全设施的农村公路要及时完善。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市场监管,着力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信用评价机制,逐步推动评级结果应用、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强化信息归集,并将信息记录按照相关规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向社会公开。

3)加强队伍建设和路产路权保护

按照《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相关部门划定农村公路用地和建筑控制区,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运输治理力度,依法依规开展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完善路政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县有路政员、乡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路产路权保护队伍,构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强化路政管理和执法能力建设,落实超限超载治理政策。完善人才培养吸引和激励保障制度,提高管理养护人员工作水平。县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农村公路管理从业人员培训,提高农村公路管理能力。

加强路政管理和爱路护路宣传,利用全国路政宣传月推进路政法律法规进乡镇、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户等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爱路护路意识。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加强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规范农村公路路产登记,全面开展农村公路巡查、监管、行政许可,坚决制止损坏公路行为,探索通过民事赔偿保护路产路权。

4开展“美丽公路”创建

结合我县及各乡镇实际,坚持经济实用、生态绿色环保理念,因地制宜,融合本地自然民族风情风貌,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打造精品农村公路旅游路线。统筹城乡绿化、特色田园乡村、旅游乡村建设,实施农村公路路域环境综合治理,推进农村公路沿线洁化、绿化、美化,促进农村公路与生态环境自然和谐。坚持经济实用、绿色环保理念,全面开展“美丽公路”创建工作,力争实现乡乡都有美丽农村路。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利用道路冠名权等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金用于“美丽公路”建设。提高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能力,提升公路技术状况,大力整顿农村公路路域环境,加强绿化美化,逐步实现田路分家、路宅分家,努力做到路面整洁无杂物,打造绿色生态、安全畅通、美丽舒适的路域环境,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路出行条件。

5)健全完善奖惩考核机制

为确保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工作取得实效,将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资金挂钩,县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补助资金的5%用于对工作推进情况良好的乡镇给予奖励或增量补助,提高农村公路机械化养护水平;对工作推进情况较差的,实行约谈、责令整改、扣减补助等措施,充分发挥激励考核“指挥棒”作用。

五、《方案》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将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先行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细化工作举措,出台配套制度,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二)强化政府督导。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将农村公路养护工作纳入乡镇和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考核,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好、绩效明显的,作为相关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对乡镇、村委会的督导,充分发挥基层政府和组织在农村公路发展中的作用。

(三)注重示范引领。积极树立农村公路工作标杆,县交通运输局、财政局择优遴选部分试点加强跟踪指导,将示范性强、可复制的试点经验推广开来,以点带面推进全县农村公路向高质量发展迈进。

(四)做好宣传引导。紧紧围绕改革主要工作,大力宣传农村公路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为农村公路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增强人民群众爱路护路的责任意识,引导人民群众参与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中来,营造全社会广泛关心支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