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入园企业相关手续办理流程和要求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08-09-08

 
一、入园投资程序
      项目申请者工业园区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申报环保部门意见县发改委审批立项批复县工商局办理企业名称核准县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证县工商局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税务登记、银行开户
二、企业登记手续办理(承办:县工商局)
(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的材料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还应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
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印,《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已印制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里,投资人按要求填写或打印即可;
      代办人或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相应的位置;
      投资人可通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注册网站下载或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印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为蓝本复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企业注册应提交的材料
▲公司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表》;
▲《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到工商局领取,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盖章或签字);
▲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股东为企业法人的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是民办非企业的,提交民办非企业证书复印件;股东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验资报告;
▲董事、监事的任职文件;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经理的任职文件;
提交董事会的聘任决议,由董事签字
▲董事长或执行董事的任职证明;
根据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股东会议或董事会决议等。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董事会决议由董事签字。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身份证复印件;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或复印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以上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其他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
▲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批审批项目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鼓励或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的,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关于投资一致通过的董事会决议;外商投资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注册资本已经缴足的验资报告;外商投资企业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外商投资企业缴纳所得税或减免所得税的证明;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
      股东是外商投资企业的,公司的经营范围属于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的,除外商投资企业股东应提交上述规定提交材料外:公司还应提交以上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注: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监事;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股东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三、建设手续办理(承办:县建设局)
(一)报建程序
      规划股办理“两证一书”→建筑业管理站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工程竣工备案后,房产股办理产权证书。
(二)所需材料
▲土地局或工业园区出具的土地使用权证明;
▲企业用地范围内的规划(规划的各项指标与工业园区总规的各项技术指标要相符合);
▲有设计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
审查施工图需要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报建表;
2、批准的立项文件或;
3、施工图2份;
4、设计合同1份;
5、地质勘察报告1份;
6、勘察合同1份;
7、机构计算书;
8、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9、民族特色意见书。
办理施工许可证应提交的资料: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平面图;
3、资金保函证明(由银行提供);
4、建设规划许可证;
5、监理合同复印件;
6、工人意外伤害保险;
7、安全报监备案表;
8、安全监理规划书;
9、施工合同;
10、工人工资保障金;
11、从未进入我县的施工企业应提交资质证书和项目经理证。
四、项目建设环保手续办理(承办:县环保局)
1、业主提交项目建设申请报告、可研报告;
2、环保部门选址;
3、委托西双版纳州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环境影响登记表、报告表、报告书;
4、业主提交环评资料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5、项目建设中,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五、投资项目备案手续办理(承办:县发改局)
1、申报的投资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标准,投资者所提交的申办材料必须齐全、规范,并对所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应提交的材料
▲云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申请表;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初步设计;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法人证书复印件。
六、食品生产卫生许可证办理(承办:县卫生局)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卫生许可证申请表;
▲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负责人的资格证明;
▲建设项目竣工卫生验收认可书;
▲生产场所总平面图(含仓库)和设备设施布局平面图(含卫生设施);
▲产品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
▲原料、生产设备、包装材料来源说明;
▲产品质量有关标准;
▲产品标签和说明书(送审样);
▲从业人员健康体检证明和卫生培训合格证;
▲食品卫生质量保证体系情况(包括卫生管理机构、人员、卫生管理制度和卫生质量检验制度);
▲产品卫生检验报告;
▲水质检验报告;
▲卫生监督机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七、企业法人机构代码证的办理(承办:县技术监督局)
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公章。
八、公安消防手续办理(承办:县公安消防大队)
应提交以下材料: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建筑消防设施设计情况登记表》、《建筑内部装修设计情况登记表》;
▲建筑设计说明或消防设计专扁;
▲建筑工程初步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图纸;
▲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纸;
▲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具有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
▲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相应资质证书复印件;
▲其他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