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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泼水节节前廉洁提醒

来源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4-12


泼水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节日期间滋生四风问题,格朗和乡纪委提醒全乡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杜绝节日腐败,风清气正过泼水节。

1. 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使用公车、公款租用车辆或私油公供等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 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借节日之机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车辆、宴请、住宿、购物和旅游等。

3. 严禁违规报销因个人出行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4. 严禁借节日之名收受与行驶职权有关的单位、个人的款物。严禁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任何渠道收送名贵特产、电子红包、礼金红包、购物卡等。

5. 严禁借节日之机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6. 严禁以节日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7. 严禁以民族节日为名,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等。

8. 严禁借民族节庆之名缝寨服喝寨酒吃寨饭送寨礼

9. 严禁以民族节庆为掩护,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聚餐,逃避监督。

10. 严禁发生酒驾、醉驾、涉赌、涉毒等违规违法行为。严禁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酒后上岗。

全体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廉洁过节规定,带头遵守作风建设纪律要求,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做好家庭成员和身边人的宣传教育,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