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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作者 :乡财政所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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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2017年度部门决算

公开报告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单位主要职能。

(l)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参与制定乡(镇)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及其综合经济政策。

(2)编制乡(镇)年度财政收支计划,报县财政审核后统编县乡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县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财政预算;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部门决算;负责乡(镇)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核算和监督;负责财政票据及非税收入的管理;负责乡(镇)国有资产及其政府性债务的管理。

(3)组织和管理会计人员业务培训,负责财政政策宣传和财政信息、政务公开工作。

(4)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财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协助县局各业务股室编制全乡预算内外收支预算计划,办理日常会计业务,组织财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实施会计监督,监督并报告乡镇预、决算的执行情况。负责乡镇“零户统管”会计的核算以及乡镇会计人员、会计档案、全乡固定资产、政府性债务等的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好本乡镇的财政、财务收支工作等。

核算我乡县国库核拨额度资金及与其他单位往来款项。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在县委、县政府和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乡人大的监督支持下,乡人民政府团结带领全乡各族干部群众,奋力攻坚、苦干实干,较好地完成了乡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全乡经济社会各方面建设取得了新成绩。

(一)脱贫攻坚深入推进

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统筹谋划,压实责任目标,周密部署安排,严格标准程序。重点围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和“百日行动”攻坚工作,认真抓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全面实现贫困对象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的动态管理模式,共派出县、乡、村三级动态管理工作队员497人,对5个行政村76个村民小组进行全面排查、核算,做实做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通过全面摸排、召开贫情分析会、“三评四定”等程序,全乡拟退出6户22人,拟新识别8户25人,拟返贫2户3人,拟剔除12户42人。做实做细扶贫档案,贫困户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专人专柜统一管理,做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开展全面消除农村石棉瓦顶、彩钢瓦顶行动,切实实现“两不愁 三保障”。

(二)农业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统筹抓好“三农”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工作,摸清全乡“三农”家底,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业结构、促进农民增收、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和脱贫攻坚步伐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启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2017年全乡农业生产总值预计达到42294万元,比2016年的末38449万元增长9%;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11087元,比2016年的10266元增长8% 。稳定农作物种植面积,完成水稻种植14070亩,甘蔗种植9459.2亩(其中新植4391.1亩、翻桩2740.5亩、宿根2327.6 亩,2016/17榨季入榨量37148吨);玉米高产创建300亩;橡胶种植面积8476亩,开割面积3860亩;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280个样;完成农机推广购置补贴73台,补贴资金32.09万,举办甘蔗种植现场培训会等各项农业生产培训16期受训1268人次。

秉承一心一意做好茶的理念,认真抓好古茶树保护,加快生态茶园建设,鼓励茶农对茶园进行无公害、有机生态管理,茶园管理、茶叶采摘、加工更加规范,有效地保障了茶叶品质。今年茶叶采摘面积达63269亩,预计产量达3192吨,茶叶病虫害统治720亩。

养殖业一直是农民增加经济收入的一个重要渠道。2017年末生猪存栏13143头,其中小耳朵猪存栏8300头,出栏10500头;牛存栏747头,家禽存栏112996羽;开展春防及零星散发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工作,完成猪瘟、口蹄疫、蓝耳免疫24884头,牛W病共免1050头。

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实行逐级行政负责制,严格加强火源管理,开展计划烧除面积366.67公顷,2017年未发生森林火灾;完成商品林采伐蓄积1438.26立方米,自用材采伐蓄积655.7立方米,森林巡护70次;强化生态建设,大力推广石油液化气替代薪材制茶,推广杀青炉189台、滚筒杀青机20台;“平安林区”创建工作通过州级验收;开展集中整治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植和围剥树皮及投放有毒有害物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2次,铲除非法侵占国有林地林下种植茶叶250亩、集体林地20余亩,有效遏制了非法侵占林地林下种植违法犯罪行为。

(三)全面推行河长制

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全面推行河长制,完善《格朗和乡河长制乡级会议制度(试行)》等十项制度,全乡33条主要河流,9座小(一)(二)型水库设立乡、村、组三级河长,其它乡辖区内细小支流、坝塘、农村人饮水源地纳入行政村、村民小组各级河长管理。高度重视防汛抗旱工作,认真分析防汛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充分估计气候异常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戒备、周密部署、科学调度、安全度汛。

(四)重大项目建设步伐加快

以构建内连外通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为目标,通过争取各级项目,投资1500余万元实施茶区路道硬化项目1个(“七子饼”旅游环线勐混至格朗和段),目前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稳步推进勐格线“四改三”升级改造项目,现完成投资4100万元,占投资总量的35.63%;积极配合开展“景打高速”项目格朗和段征地补偿等工作。

(五)城乡面貌持续改观

以整治“两违”和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为抓手,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全乡工作统筹安排,制定《格朗和哈尼族乡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和《格朗和哈尼族乡“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一课、一信、一诺、一片、一村、一查、一报、一会”的“八个一”工作措施,并经乡人大主席团审议通过《格朗和哈尼族乡关于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卫生“八个一”工作的奖惩措施》,明确各部门分工、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形成乡党委政府统筹协调、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加快集镇街道绿化亮化,组织团员、党员开展义务植树400余棵,发动群众开展卫生大扫除3次,清理县乡公路沿线、村庄、集镇垃圾近60吨,城乡面貌大为改观。加大对“两违”的处置力度,共清除违法用地20处,取缔20个道口,立案2处,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

(六)社会保障全面提升

不断加强“两基”巩固工作,以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为契机,深入推进校安工程建设,建立健全控辍保学机制,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办学条件,格朗和中学撤并分流到勐海镇中学、勐混镇中学,96名师生得到有效安置,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

全面提升文明户、文明村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乡中心小学成功申报州级文明单位;乡老年协会、民俗学会等群众组织工作有序开展,举办了“嘎汤帕”“拉祜扩”“泼水节”等民族节日庆祝活动;着力打造我乡具有影响的活动品牌,承办勐海县2017年国际茶王节——美食展(新米节)活动,进一步弘扬和传承了民族文化;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和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实现全乡村小民组广播电视覆盖100%。

计生工作扎实有效推进。认真宣传贯彻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积极开展规范生育秩序的治理,全面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工作。全乡出生人口147人,死亡79人,净增68人,人口自然增长率3.99‰。

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登革热防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继续抓好妇幼保健等公共基本卫生服务,严格执行医疗卫生改革关于药品零差价等综合管理要求;重建村卫生室1个,乡卫生院、村卫生室医疗技术服务水平逐渐提升。

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民生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7.6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100%,完成2063名城乡领取养老金人员的生存验证,发放到龄人员养老保险金189名、死亡安葬费350名;发放小额担保贷款91户794万元、贷免扶补12名120万元。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社会救助体系。坚持按照“应保尽保、规范运作、分类施保、动态管理”的要求,层层把关,打造阳光低保工程。全乡共有城镇低保户13户17人;农村低保户22户55人;五保户25户30人。严格贯彻落实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开展临时救助16人,医疗救助41人;扎实开展优抚工作,优抚对象的各项优待政策,全部及时足额兑现。

继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全面排查核实出C级危房108户,D级42户,完成D级危房改造2户。

(七)和谐局面不断巩固

强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重点推动影响社会稳定突出问题调解工作,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2起;开展监管工作专项整治活动,建立社区矫正基地一个,严格抓好日常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社区矫正工作走上规范化、程序化、网络化;积极开展“百名政法干警进百村”活动,切实加强“村三委”干部和群众党员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开展专职治保调解员培训3期36人次,重点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和以民调主任为主要力量的法治宣传队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对辖区内企业、出租房、中小学、幼儿园及学校周边安全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和摸底清查;保持了社会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八)禁毒工作成效显著

紧紧围绕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和“参与禁毒斗争,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以突出“禁毒脱帽”为重点,以禁毒重点整治为主线,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将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同农函大、党员夜校培训相结合,持续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七进”活动,毒品预防知晓率达100%;坚持扶贫、禁毒、基层党建“三推进”,实现党员包干禁毒工作责任制全覆盖;不断完善禁毒机制,推广“三敢三帮”建设等措施,有力遏制了毒品走私和内流渗透。共查获涉毒人员90人(其中强制隔离戒毒21人,社区戒毒30人),共缴获毒品10275.01克。上路查缉中还查获走私车辆3辆,走私猪62头,走私大米10吨,均已移交县打私办。

(九)政府自身建设全面加强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抓严抓实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县委“实施意见”,深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推行公共服务办事公开制度,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实施财政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开,方便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监督政府工作,提升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制,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以制度管人、管权、管钱、管事的长效机制。2017年给予党政纪立案4件6人,对在重要岗位的工作人员进行工作约谈2人,对新任职的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3人,对不认真履职的工作人员进行诫勉约谈3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7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6个,其他单位0个。分别是:

1.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2.勐海县格朗和乡财政所

3勐海县格朗和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4勐海县格朗和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5勐海县格朗和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6勐海县格朗和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7勐海县格朗和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2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 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三)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 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海县深化乡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发〔201117号),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职能配置、内(下)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确定如下:

1、职能配置

党委职能:(1).总揽全乡工作全局,领导、指导人大、政府、纪委、人民武装、统战、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2).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决定。(3).讨论决定全乡党的建设、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确保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的持续、稳步发展。(4).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5).领导全乡政权机构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构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管共管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干部。(7).抓好全乡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8).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认真处理党员群众的来信来访,及时查处违纪案件。配合协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维护党委和政府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9).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大主席团职能:(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4).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5).根据乡长的提名,决定副乡长的个别任免,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6).受理乡人大主席团成员、乡长、副乡长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人民政府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工作。(3).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教文卫、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综合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扶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林业、水利、农村公路、食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4).积极搞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5).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各单位的领导、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及中心主任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以便科学决策。(6).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搞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展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和开展村务公开。(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党政机关设4个综合办公室。

党政办公室1).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乡党委、人大、政府、纪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搞好上传下达和协调工作,为全乡各项工作搞好服务,当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2).组织、筹备乡党政机关各种会议,负责起草党政各种报告、规划、计划、总结等文字材料;承担党政会议记录、大事记、年鉴、综合信息、调研材料及宣传报道工作,监督、检查乡属各单位工作完成情况。(3).做好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文秘、电子政务等工作,处理好来信、来访工作。(4).负责协调各民族关系,保障少数民族平等权利,促进民族平等、团结、互助协作。

5).负责搞好本乡宗教工作,宣传党的宗教政策,维护宗教正常活动秩序。(6).负责加强统战理论宣传工作,团结一切党内外人士,发展和壮大党的爱国统一战线。(7).负责乡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为民服务中心”的日常工作。(8).组织开展团组织活动和妇女儿童工作。(9).负责乡管干部、职工的年度考核、任免、聘用、退休、职称、劳动工资及人员编制、机构的管理。(10).管理机关财务、固定资产。(11).承担党政机关内务管理,制定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卫生、车辆管理、接待等工作;搞好值班和考勤登记。(12).做好档案、保密等工作,管理乡党委、政府印章。按规定做好文件的收发、打印、督办、归档等工作。组织机关政治学习。(13).指导、协调村级文书工作。(14).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济发展办公室:(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拟定本行政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2).认真做好调研工作,搞好本行政区域内经济发展项目论证、储备及上报等各项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各种经济和产业信息,积极探索经济发展新路子,培育新兴支柱产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提供支持。(4).承担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按规定对田、水、路、林、村综合整治,提高耕地质量,审核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和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并报批)。(5).协调本行政区域内各种经济组织的关系,扶持和引导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等各种乡、村经济组织的发展。(6).监督乡镇企业、个体私营企业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同有关部门,维护其合法权益,取缔违法经营活动,打击经济犯罪。(7).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统计工作,以及其它无具体部门承担的经济工作。(8).接受上级有关业务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9).综合管理全乡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10).承担村镇规划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林权管理、水利建设与管理、农村经济经营管理、统计、旅游、扶贫、交通运输、农民负担监督、市场监管等职责。

(11).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1).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具体主持本行政区域内的社会事务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2).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计划生育和食品安全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3).负责督促科技、教育、文化、广播电视、卫生事业的发展,拟定并落实好相关的发展计划和工作措施。(4).做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等服务工作。(5).负责救灾、救济、扶贫、拥军优属工作,负责辖区内的婚姻咨询、登记工作。(6).认真落实计划生育工作目标,抓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7).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8).具体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其它无具体部门承担的社会事务工作。(9).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与司法所合署办公):(1).贯彻落实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2).制定本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及措施并组织实施。(3).掌握辖区内的治安形势和工作动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辖区内突出的治安问题,遇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馈。(4). 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接受法律服务电话咨询工作。(5).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村委会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存在问题的单位提出整改意见。(6).协助有关部门指导治保会、调解会和各种形势的群防群治队伍的工作。(7).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8).作好本辖区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9).承担维护稳定、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信访、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预防处置等工作。(10).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11).组织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

(12).完成乡党委、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人员编制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核定行政编制26名。其中:领导职数10名;具体为: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3名(其中1名为乡长,不占领导职数;1名为分管综治维稳副书记,不占乡党政机关编制),人大主席1名,人大副主席1名,纪委书记1名,武装部长1名,乡长1名、副乡长2名。

 党政办公室(9名),具体岗位设置:主任1名(兼武装干事)、妇联主席(兼档案管理员)1名、团委书记1名、宣传干事1名、组织干事1名(兼纪检监察员)、党政秘书(兼收发)3名、人事助理兼报账员1名。

 经济发展办公室(3名),具体岗位设置:主任1名、经济发展和安全管理助理员2名。

 社会事务办公室(4名),具体岗位设置:主任1名(兼计生助理员)、民政助理员(兼残联助理员)1名、计生助理员1名、统战宗教助理员(兼科教文卫助理员)1名。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2名,其中1名为司法所所长兼调解员,不占党政机关编制),具体岗位设置:主任1名,调解员1名。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15,691,586.1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02,806.11元,占总收入的91.7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88,780.00元,占总收入的8.21%。与上年对比增收3,487,516.2元,增长28.57%;主要原因分析:1.人员增加,工资变动。 2.2017年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医疗保险都是由财政拨款后我乡自己代缴.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14,172,194.09元。其中:基本支出12,436,956.09元,占总支出的87.76%;项目支出1,735,238.00元,占总支出的12.2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206,539.56元,增长9.31%。主要原因分析:1.我乡今年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下乡次数较上年增加、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办公费增加,2.2017年我乡人员增加、工资调资,3.今年我乡其他收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436,956.09元。与上年9,799,734.53对比增加2,637,221.56元,增加26.91%主要原因分析1.我乡今年加大扶贫工作力度,下乡次数较上年增加、公务用车维护费增加,办公费增加,2.2017年我乡人员增加、工资调资,3.今年我乡其他收入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3.1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6.86% (人均情况由各部门自行确定)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35,238.00元。与上年304,556.00对比增加1,430,682.00元,增加569.75%主要原因分析工程今年完工,政府采购也是比去年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海财预字【2017】450号村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债务资金250,000.00元,海财预字【2017】618号南糯山半坡老寨村小组村内道路建设资金30,000.00元,海财预字【2017】553号活动场所建设200,000.00元,海财预字【2017】605号产业发展项目87,159.00元,海财预字【2017】261号产业发展项目228,050.00元,海财农改字【2017】32号南糯山小巴拉道路建设200,000.00元,海财农改字【2017】35号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1,000,000.00元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428,823.5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75%。与上年12,586,434.53对比增加842,389.06元,增加6.92%主要原因分析分析2017年工资正常晋升,部分人员职务变动增政策性增资,人员经费开支增加,本年度项目完工并拨付项目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950,076.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41%。主要用于政府、党委、纪检支付工资,日常开支等;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368,76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禁毒等相关工作;

5.教育(类)支出6,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教育协管员生活补助;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6,795.0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3%。主要用于文化站工资支出和一般日常开支;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61,53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2%。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等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873,332.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0%。主要用于计生中心工资支付和一般日常开支;

10.节能环保(类)支出54,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 农村环境保护和天然林保护;

11.城乡社区(类)支出526,277.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村建工资支付和一般日常开支;

12.农林水(类)支出4,782,275.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1%。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工资支付和一般日常开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86,059.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主要用于交安工资支付和一般日常开支;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93,20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2%。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8,508.31元,完成预算的94.2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04,435.61元,完成预算的174.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4,072.70元,完成预算的60.0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1、厉行节约、缩减开支;2、实行定点、订餐标;3、开会时实行自助餐形式就餐.4.今年我乡部分接待是在食堂,减少了餐费。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33,688.00元,下降15.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7,949.19元,增长8.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1,637.19元,下降33.1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1、我乡今年实行厉行节约、缩减开支;2、实行定点、订餐标;3、开会时实行自助餐形式就餐.4.今年我乡部分接待是在食堂,减少了餐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35.61元,占55.40%;公务接待费支出84,072.70元,占44.6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4,435.61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04,435.61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格朗和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84,072.7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84,072.7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5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6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考察工作,检查工作、下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74,790.34元,与上年对比增加62.41%,,主要原因分1、上年行政单位运行经费统计范围包括单位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个部分。2、人员增减变动;3、今年调增工资;4、今年扶贫工作加大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部门资产总额6,312,810.73元,其中,流动资产1,948,827.02元,固定资产4,278,695.6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85,288.02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65,469.29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637,035.33元,固定资产增加172,29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减少728.96元,其他资产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减:累计摊销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

车辆

大型设备(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合计

1

6,312,810.73

1,948,827.02

4,278,695.69

2,386,463.99

492,800.00

0.00

1,399,431.70

0.00

0.00

0.00

87,500.00

2,211.98

0.00

填报说明: 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累计摊销+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汽车+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4,90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174,90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根据《勐海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办法》(海财联发〔2016〕1号)、《云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试点工作考核的通知》(云贫开办发〔2017〕236号)、《关于加快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海贫发〔2017〕48号)的文件要求,便于社会公众对我乡财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的监督,现对我乡实施2017年扶贫项目作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

(1)、2017年格朗和乡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项目内容。

1.根据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安排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海财预字【2017】261号)和勐海县农业和科技局关于兑付2017年新识别贫困户和脱贫返贫户以及2014年脱贫户产业扶持资金的通知(便签【2017】66号)产业发展项目项目,格朗和哈尼族乡资金格朗和乡产业发展项目,投入资金315,090.00万元,其中:生猪养殖13.3万元、土鸡养殖1.3559万元、肉牛养殖0.3万元、肉羊养殖0.3万元、水稻种植1.627万元、玉米种植3.17万元、薏仁(芦谷)种植0.03万元、甘蔗种植5.723万元、低产茶园改造2.68万元、茶叶种植3.035万元。

2.根据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安排全县村民小组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的通知(海财预字【2017】132号)和勐海县财政局关于下达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的通知(海财农字【2017】301号),县财政7月份安排格朗和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6.3万元,已按要求拨付每个村民小组500元工作经费,全乡76个村民小组,合计3.8万元。

3.根据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安排2017年县级专项资金的通知(海财农字〔2017〕224号),县级安排的扶贫攻坚经费(新农村建设经费)0.5万元,我乡及时安排在村委会购置了笔、纸等。

(2)、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项目产生的效益。

1.脱贫攻坚产业发展项目开始放贷后,直接受益贫困户71户,5个村委会、12个村小组。该项目的实施将有利于改善2015、2016年及2017年贫困户发展产业,重点扶持贫困户搞好农业生产和产业开发,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优势特产业,主动适应产业扶贫要求,确保贫困群众在产业大发展,资源大开发中实现增收致富。

2.县财政安排的格朗和乡动态管理工作经费保障了动态管理工作队有序进行,保障了我乡动态管理质量。

3.通过扶贫攻坚经费(新农村建设经费)保障了驻村工作队员的保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

 

 


 



西双版纳州勐海县格朗和乡表20181024094733258.xls

监督索引号53282219055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