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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格朗和乡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作者 :乡财政所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03-13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

 

勐海县格朗和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8年勐海县格朗和乡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勐海县格朗和乡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运行费6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人员下乡、处理矛盾纠纷、火灾抢险、防洪应急、地质灾害、突发事件处理、参加县级会议等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机制体制

    三、公务接待费

2018年勐海县格朗和乡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4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持平的主要原因: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厉行节约

 

附表:勐海县格朗和乡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表

    

勐海县格朗和乡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2017年预算数

2018年预算数

合计

 20

 20

1、因公出国(境)费

 0

 0

2、公务接待费

 14

14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6

6

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2)公务用车运行费

 6

 6

 

 

附件:“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