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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 2023-11-23 格朗和乡便民服务中心帮办代办服务流程
- 2023-09-14 农村供水保障监督举报(网站公示)
- 2023-09-14 格朗和哈尼族乡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法人证注销公示
- 2023-09-14 格朗和哈尼族乡交通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法人证注销公示
- 2023-08-23 格朗和乡各办公室、中心和大队“三服务”清单
- 2023-08-17 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2023年权责清单公开
- 2023-05-10 勐海县格朗和乡南糯山村委会连山村小组2023年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项目公示
- 2023-04-06 关于举办2023年勐海县七子饼茶环线越野综合赛道路临时封闭的通告
- 2023-03-18 南糯山村委会石头新寨乡村建设补短板项目公示
- 2023-03-18 勐海县格朗和乡苏湖村委会鱼塘寨公共服务能力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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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职能职责
来源 :勐海县格朗和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6-09-07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乡的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
2.执行本乡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管理本乡经济、社会方面的行政工作。
3.管理本乡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科教文卫、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综合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扶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林业、水利、农村公路、食品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为民服务中心”等工作。
4.积极做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5.加强对本乡各单位的领导、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各站所及中心负责人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以便科学决策。
6.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做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指导村级组织和村民发展本村经济、社会事业和开展村务公开。
7.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