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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说明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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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勐海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根据《西双版纳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云财预〔202149号)《西双版纳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推进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工作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2146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做好2024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云财预〔20242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勐海县司法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县委以及县委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2.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

3.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

4.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5.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6.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

7.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工作。

8.负责制定全县公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公共法律服务资源。

9.负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

10.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和11个派出机构。其中,内设机构6个,分别是: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派出机构11个,分别是:勐海司法所、勐遮司法所、勐混司法所、打洛司法所、勐宋司法所、西定司法所、勐满司法所、勐阿司法所、布朗山司法所、格朗和司法所、勐往司法所。

所属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办公室(勐海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保密、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财务(部门预决算、工资福利)、车辆、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党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工作。  

2. 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勐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农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县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纂、解释、清理工作。

3.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负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负责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4.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社区矫正大队)。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政策,探索和实施社区矫正的新方法。拟定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规划;指导、检查、督促各行业、各乡镇安置帮教工作。调查了解重新犯罪情况,研究预防重新犯罪对策。

5.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证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培训人民调解员。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6. 公共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我县公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开展“12348”公共法律服务。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律师工作。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律师行业的执法执纪监督。

7. 基层司法所。(1)各基层司法所指导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指导管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6)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截至2023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9名,其中:行政编制39名,事业编制0名(含参公)。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18人,其中: 离休 0人,退休 18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3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18.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8.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78.57万元,增长10.6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入2名人员,人员工资增加,增加法律顾问团专项经费50.00万元,增加八五普法和法律援助工作经费3.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18.3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818.38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18.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与上年对比增加78.57万元,增长10.6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调入2名人员,人员工资增加,增加法律顾问团专项经费50.00万元,增加八五普法和法律援助工作经费3.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18.3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818.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3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57万元,增长4.16%,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基本工资调整和调入2人,基本支出相应增加;项目支出53.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8.00万元,增长96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新增法律顾问团专项经费50.00万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司法行政运行568.6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行政人员发放工资。

2.公共安全支出司法普法宣传2.50万元,主要用于普法培训和宣传品印刷。

3.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律师管理50.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勐海县法律顾问费。

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公共法律服务0.5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复议卷宗装订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0.5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0.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1.1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0.3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8.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0.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4.8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行政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

1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7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大病医疗保险单位部分。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8.6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人员公积金单位部分。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本单位无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本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6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9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5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4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国内公务接待共计批次为70次,共计接待340人次。无变化原因主要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规定,接待开支一切从严、从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一律不安排各种高消费娱乐活动,并鼓励被接待人员主动缴纳伙食费用于支付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6.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无变化的原因主要规范和控制公务用车修理、用油等行为,故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本单位无纳入财政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不涉及项目绩效目标公开等事项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明确,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全方位”是指将各级政府收支、部门和单位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实施政府预算、部门和单位预算、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全过程”是指在事前、事中、事后各个阶段,将预算绩效管理的理念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完成过程,实现预算和绩效一体化。在预算申请环节,建立事前绩效评估机制;在预算编制环节,开展绩效目标管理;在预算执行环节,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在预算完成环节,开展绩效评价,并开展结果应用。“全覆盖”是指推动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资金,并延伸到政府投融资活动,不留死角。统筹实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绩效管理。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县政府同意后提交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三公”经费】纳入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60.58 万元,比上年增加7.87万元,增长14.93%,增加的原因是:2024年人员较上年增加2人,公用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随之增加,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勐海县司法局资产总额342.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59万元,固定资产336.3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0.00万元,其他资产3.9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2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5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91项,账面原值54.0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3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12月(2024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勐海县司法局无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部门上年结余结转支出预算表、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31500111

勐海县司法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20240227025302693.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