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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作者 :佚名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6-21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一、执法主体

执法主体名称:勐海县司法局

执法机构设置:勐海县司法局

办公地址:勐海县景管路2

联系方式:0691-5122929

电子邮箱:mhzffz@163.com

二、执法职责

监督管理公证机构和公证员、律师机构和律师的执业活动;指导、监督全县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全县调解工作。

三、执法依据

《律师法》《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人民调解法》等法律法规。

四、执法程序

行政处罚:受理-立案-调查-做出处理决定(答复投诉举报人)-送达文书-处罚决定公开。

行政检查:制定监督检查工作计划-下发检查通知-组织实施检查-汇总检查结果。

行政给付:协调本级人民政府,确定人民调解员因从事工作致伤致残、牺牲的救助抚恤的依据、标准、数额、发放程序等;本级人民政府发放抚恤和给予救助。

五、监督途径

(一)监督和投诉渠道

督部门: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

投诉电话:0691-5122929

信函投诉:勐海县景管路2

邮编:666200

(二)救济途径: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执法工作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按照《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第九条,《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四十四、四十五、四十六条规定,向勐海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向勐海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