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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信息公开

作者 :勐海县司法局 来源 :勐海县司法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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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一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第三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6-7.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6-8. 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表

6-9.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6-10.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6-11.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6-12.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6-13.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6-14. 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6-15.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6.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采购情况表

6-17.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8.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情况表

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6-21.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海财预字〔2020115号)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司法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勐海县司法局的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农场)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3)参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起草和修订;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4)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工作。(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建立和服务工作。(7)指导和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8)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1. 办公室(勐海县司法行政系统应急指挥中心)。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

负责本系统突发事件处置、监控、报警、信息、保密、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财务(部门预决算、工资福利)、车辆、物资装备(国有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党代表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工作。

2. 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勐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负责统筹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农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规范性文件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纂、解释、清理工作。负责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3. 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负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工作,推进全民普法。指导、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负责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日常工作。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的名义和印章。

4.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社区矫正大队)。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指导、监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执行社区矫正的法律政策,探索和实施社区矫正的新方法。拟定全县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规划;指导、检查、督促各行业、各乡镇安置帮教工作。调查了解重新犯罪情况,研究预防重新犯罪对策。

5.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制定保证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措施。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管理指导全县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人民调解组织和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的工作。指导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负责培训人民调解员。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6. 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负责规划和推进我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指导、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工作。开展“12348”法律服务。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管理律师工作。对律师、律师事务所进行监督、指导。负责律师行业的执法执纪监督。

7. 基层司法所

1)各基层司法所指导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6)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11个派出机构,其中6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依法行政与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普法与依法治理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管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11个派出机构为勐海司法所、勐遮司法所、勐混司法所、打洛司法所、勐宋司法所、西定司法所、勐满司法所、勐阿司法所、布朗山司法所、格朗和司法所、勐往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承办各部门送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州政府、县人大常委会的备案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协调实施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编纂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政府(农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制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六)推进基层司法所建设。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建设和业务建设,推进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会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指导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七)负责社区矫正执行及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帮教安置工作,指导有关职能部门做好社会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制定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公证和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

(九)负责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承担信息化建设。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队伍建设。负责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完成西双版纳州司法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根据勐海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20年部门预算相关要求,结合我部门2019年决算数据,认真分析影响2020年预算的各项因素,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2020年部门预算口径、标准及要求编制预算,做到数据全面、真实、准确、及时。

在编制部门预算工作中:按照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坚持推改革、强基础、提效率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严格预算执行,细化预算编制;夯实预算管理基础,进一步提高预算管理完整性、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单位实际情况,按照自下而上,分类填报,逐级审核、统一更新的流程,认真开展2020年本单位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本单位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截至2019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名,其中:行政编制 37名。在职实有50人,其中:财政全供养 50人。离退休人员 16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 16人。

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收入1,27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75.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6.80万元,增长16.09%。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县政府法制办划入勐海县司法局统一核算;二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人员变动、政策性增资;三是预算调整,本年度将编外聘用人员五险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四是新增勐海县2020年法律顾问团专项经费及依法治县专项经费两个项目。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75.8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1,275.8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76.80万元,增长16.09%。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县政府法制办划入勐海县司法局统一核算;二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人员变动、政策性增资;三是预算调整,本年度将编外聘用人员五险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四是新增勐海县2020年法律顾问团专项经费及依法治县专项经费两个项目。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275.8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275.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7.36万元,项目支出128.5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0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75.86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76.80万元,增长16.09%。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县政府法制办划入勐海县司法局统一核算;二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人员变动、政策性增资;三是预算调整,本年度将编外聘用人员五险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四是新增勐海县2020年法律顾问团专项经费及依法治县专项经费两个项目。

1.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40601行政运行848.7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残疾人保障金及工伤、生育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政府购买辅助人员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遗属补助)。

22040605普法宣传48.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七五”普法骨干培训和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组织开展七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工作及组织开展“法治走边关”等系列活动,并根据年度工作要点制定年度依法治县考评细则,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依法治县工作情况和依法治县经费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评

32040610社区矫正26.0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对矫正对象进行针对性的管教和改造,有效预防和控制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尽最大努力避免矫正对象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指导管理组织下级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建立完善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制度,利用系统平台指挥中心,进行信息化监管。

4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54.5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全全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县、政府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乡镇法律顾问网络。通过聘请律师参与的法律顾问,发挥律师积极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和涉法事务的研究、咨询和论证,提供建设性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中的作用,保障县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以及各乡(镇)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法治保障,决定聘请法律顾问。

5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52.31万元,主要用于放发退休老干部退休费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3.3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6.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

8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48.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9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7.88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

102210201住房公积金60.3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1,020.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0.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基本工资16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津贴补贴355.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5.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奖金233.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3.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绩效工资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3.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3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36.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6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5.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7.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住房公积金6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3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1.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 商品和服务支出203.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86万元,项目支出128.50万元)

办公费5.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印刷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00万元)

咨询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手续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水费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电费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邮电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取暖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物业管理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差旅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维修(护)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租赁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会议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培训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

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专用材料费2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被装购置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燃料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劳务费2.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委托业务费54.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54.50万元)

工会经费9.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福利费4.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项目支出2.00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44.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8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51万元,项目支出27.00万元)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2.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离休费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退休费5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生活补助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4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4) 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大型修缮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三)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本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四)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本单位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个,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10.00万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因政府采购政策调整,根据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本年计划印刷32,000份宣传单,印刷费纳入政府采购,使2020年度政府采购预算增加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75.86万元2019年预算增加176.80万元,增长16.0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因机构改革,县政府法制办划入勐海县司法局统一核算;二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人员变动、政策性增资;三是预算调整,本年度将编外聘用人员五险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四是新增勐海县2020年法律顾问团专项经费及依法治县专项经费两个项目。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75.86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75.80万元,增长16.09%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因机构改革,县政府法制办划入勐海县司法局统一核算;二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人员变动、政策性增资;三是预算调整,本年度将编外聘用人员五险列入部门年初预算四是新增勐海县2020年法律顾问团专项经费及依法治县专项经费两个项目。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勐海县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7.36万元。其中:

1.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88.92%  ,  2019年预算增加97.95万元,增长10.62%,增加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因机构改革,县政府法制办划入勐海县司法局统一核算;二是工资正常晋升变动、人员变动、政策性增资;三是预算调整,本年度将编外聘用人员五险列入部门年初预算。

2. 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53%2019年预算增加4.84万元,增长6.91%,增的原因主要是一是因机构改革,县政府法制办划入勐海县司法局统一核算,公用经费增加;二工资正常晋升变动及调整工资标准,从而计提工会经费、福利费基数提高,产生的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支出增加

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4.55%2019年预算增加6.89万元,增长15.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退休人员比2019年增加2人。

4. 资本性支出占基本支出的0%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20年用于保障勐海县司法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28.50万元,如一是勐海县2020年法律顾问团专项经费54.50万元,主要用于建立健全全县行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形成县、政府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乡镇法律顾问网络;二七五普法经费33.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七五”普法骨干培训和开展“七五”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增强法律素质三是依法治县专项经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制定年度依法治县考评细则,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依法治县工作情况和依法治县经费落实情况进行量化考评;四是社区矫正项目经费26.00万元,主要用于通过本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对矫正对象进行针对性的管教和改造,有效预防和控制社区矫正对象的人身危险性,尽最大努力避免矫正对象对社会造成新的危害。指导管理组织下级社区矫正刑罚执行工作,建立完善社区矫正相关工作制度,利用系统平台指挥中心,进行信息化监管2019年预算增加67.12万元,增长109.35%,增的原因主要是新增勐海县2020年法律顾问团专项经费及依法治县专项经费两个项目。

(三)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4.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5.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无变化的原因是:由于我单位的执法执勤用车年限太长已不能使用,并已报废,现有的执法执勤用车已不能保障单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需要购置新的公务用车,故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9.00万元,较上年同口径无变化,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许多工作需要下乡督导、检查及案件评查回访,出差的业务工作量大,加之我单位车辆老化,需要定期维修维护,故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3. 公务接待费

2020年本单位公务接待费预算为9.0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规定,七五普法工作年底需要验收,个别业务工作需要上级部门检查、督导、调研,故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本单位共申报项目4个,编制了4项目绩效目标项目绩效目标编制率为100%。财政拨款预算项目4个,财政预算安排128.50元,其中:重点项目0个,财政预算安排02020年本单位对纳入预算安排的项目绩效目标全部实现了随部门预算同步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74.86万元,比上年增加4.84万元,增长6.91%,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因机构改革,县政府法制办划入勐海县司法局统一核算,公用经费增加;二工资正常晋升变动及调整工资标准,从而计提工会经费、福利费基数提高,产生的工会经费及福利费支出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事业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9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9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9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31500111


勐海县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
勐海县司法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说明.doc
勐海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公开表20200617034200239.xlsx
勐海县司法局2020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