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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19年预算信息公开

作者 :佚名 来源 :本站原创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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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三)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表:

16-1  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26-2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6-3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6-4  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6-5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66-6  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76-7  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86-8  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96-9  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106-10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116-11 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126-12  州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136-13  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146-14  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156-15  部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表

166-16  部门基本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76-17  部门项目支出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186-18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一

196-19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二

206-20  部门单位基本信息表三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即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根据《西双版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的通知》(西财预发2016214号)、《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强化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西政办函20195号)和《勐海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至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海财预字〔2018335号)的相关要求,现将勐海县司法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   勐海县司法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勐海县司法局的职能是:(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县司法行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农场)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治宣传工作。(3)参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起草和修订;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4)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指导协调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工作。(5)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建立和服务工作。(7)指导和监督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8)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后勤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计划财务工作。(9)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的其他任务。

(二)主要工作

勐海县司法局主要工作如下:

1.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协调全局日常工作,拟定、撰写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工作总结、简报等材料。2负责党风廉政、队伍建设、政务信息、人事、财务、文秘、督办、统计、保密、档案以及各项相关目标管理、日常接待等工作。

2.法制宣传教育股:

1)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搞好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2)创新普法的形式和载体。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和手机短信等大众传媒在普法工作中覆盖面广、渗透力强、传播速度快的作用,实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电台有声、荧屏有像、网络有页”的多元化、立体化普法宣传格局,努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不断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效果。(3)大力加强法制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的作用,努力提升法制宣传的渗透力和感染力。(4组织全县普法考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法制宣传、法制副校长及普法骨干的业务培训和领导干部法制讲座的服务工作。5)认真做好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的信息报道以及简报的编印工作;认真做好有关法制书刊及资料的征订、发放、登记工作

3.基层工作管理股:

1)管理、指导全县人民调解工作,做好人民调解员培训。(2)审核各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上报的人民调解案件,做好案件奖励发放。(3)指导、管理、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做好基层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年检注册,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规范管理。(4)审核、统计云南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计表、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报表,并及时上报州局基层科和县综治办。(5)参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矛盾纠纷案件的调解。(6)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做好司法行政目标管理考核工作。

4.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

1)负责指导管理公证、律师开展各项工作。(2)依法规范、完善、证明当事人的民事、经济行为,防范风险、预防纠纷,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3)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为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提供优质的公证法律服务。(4)充分发挥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拓宽公证法律服务领域。(5)通过公证活动,向公民宣传法律,教育公民遵守法律,维护公证职业形象,维护社会主义法制。(6)服从大局,服务中心,为经济社会发展,为重点工作、重点项目提供优质的公证服务。

5.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大队):

1)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矫正对象的具体实际,制订社区矫正工作计划。(2)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接收矫正对象,办好有关衔接手续。(3)根据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制订教育矫正方案。(4)对矫正对象实施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和培训学习等日常监督管理。(5)根据矫正对象的考核情况,按照规定提请对其进行行政奖惩。(6)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和亲情力量,提高矫正对象的教育质量。(7)积极开展调研,收集管理社区矫正个案。(8)加强与公安民警,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力量的配合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做好社区矫正工作。(9)接受上级机关以及地方检察院的监督,维护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10)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履行法律、法规的其他职权。(11)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的帮助教育和过渡安置管理工作。

6.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

1组织、管理、指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和“12348”专线电话的法律咨询服务。2组织、监督、指导、培训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3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或者安排法律援助人员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4支持和鼓励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经济困难的公民提供法律援助。5宣传相关法律法规。

7.基层司法所:

1各基层司法所指导管理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2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3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4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5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意见和建议。6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7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设6个内设机构和11个派出机构,其中6个内设机构为办公室、法制宣传教育股、基层工作管理股、公证律师工作管理股、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股、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股;11个派出机构为勐海司法所、勐遮司法所、勐混司法所、打洛司法所、勐宋司法所、西定司法所、勐满司法所、勐阿司法所、布朗山司法所、格朗和司法所、勐往司法所。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好扫黑除恶相关工作。

(二)加强队伍建设,树立司法新形象。

(三)坚持依法治理,深化法治勐海建设。

(四)推进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

(五)规范创新人民调解工作,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六)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抓好科技信息化建设,树立以科技信息化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深度融合的理念。

 

第二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根据《勐海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19年至2021年中期财政规划和2019年县级部门预算的通知》(海财预字〔2018335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编制要细、结构要优、执行要快、绩效要好、信息要明、改革要实”的要求,坚持“推改革、强基础、提效率”的工作标准,严格预算执行,细化预算编制,完善定额标准,创新预算管理机制,按照自下而上,分类填报,逐级审核、统一更新的流程,认真开展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州委八届五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全面落实《预算法》,严肃财经纪律,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为重点,建立健全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扫黑除恶三大攻坚战,增强财政政策和支出安排的前瞻性、灵活性、有效性。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促进全县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

(二)基本原则

一是实事求是,积极稳妥;二是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三是注重绩效、科学配置;四是量力而行,强化平衡;五是防范风险,规范举债。

(三)总体思路

按照政府预算管理体系,健全和强化预算管理职能,提高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资金使用效益,努力创造良好的预算管理法律和政策环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是勐海县司法局。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在职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4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48人。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退休 14人。车辆编制4辆,实有车辆4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09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9.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勐海县司法局财政拨款收入1,099.0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99.0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99.06万元(本级财力1,099.06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68万元,占总支出的94.42%,项目支出61.38万元,占总支出的5.58%。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为2040601行政运行717.16万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35.38万元、2040605普法宣传20.00万元、2040610社区矫正6.00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3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3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16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43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1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1.8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1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0.20万元。主要反映勐海县司法局的各项业务支出和社会保障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99.06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09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7.68万元,项目支出61.38万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2040601行政运行717.16万元、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35.38万元、2040605普法宣传20.00万元、2040610社区矫正6.00万元、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45.32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5.34万元、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16万元、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0.43万元、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13万元、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51.81万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30.13万元、2210201住房公积金70.20万元。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其中:基本支出1,037.68万元,项目支出61.38万元),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922.3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53.32万元、津贴补贴342.63万元、奖金127.9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85.34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5.16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9.7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0.1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1.67万元、住房公积金70.2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20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70.02万元,其中:办公费2.42万元、水费0.50万元、电费2.5万元、差旅费1.00万元、公务接待费5.00万元、工会经费8.54万元、福利费3.83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3.08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5.33万元,其中:生活补助0.43万元、奖励金0.03万元、退休费44.87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勐海县司法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99.0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000.85万元增加98.21万元,增长9.81%。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正常晋升变动,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七五普法经费,社区矫正工作经费等。

12040601行政运行,2019年预算数为717.1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670.65万元增加46.51万元,增长6.94%。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正常晋升变动,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

22040604基层司法业务,2019年预算数为35.38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45.38万元减少10.00万元,下降22.04%。主要原因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调解员减少。

32040605普法宣传,2019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5.00万元增加15.00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2019年“七五”普法工作即将检查验收,业务工作量加大。

42040610社区矫正,2019年预算数为6.0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5.00万元增加1.00万元,增长20%。主要原因是:社区矫正监管的矫正对象增加。

5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19年预算数为45.32万元,与2018年预算数45.32万元持平。主要原因是:2018年没有新增退休人员。

6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85.34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80.28万元增加5.06万元,增长6.30%。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正常晋升变动,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

7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35.1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2.12万元增加3.04万元,增长9.46%。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正常晋升变动,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

82082702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0.4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0.78万元减少0.35万元,下降44.87%。主要原因是:2019年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计提基数标准比例由原来的0.20%调减为0.10%

92082703财政对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2.1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95万元增加0.18万元,增长9.23%。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正常晋升变动,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

10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9年预算数为51.81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41.09万元增加10.72万元,增长26.09%。主要原因是:2019年行政单位医疗计提基数含增加工资正常晋升变动,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

11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019年预算数为30.1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0.16万元增加9.97万元,增长49.45%。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正常晋升变动,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

12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9年预算数为70.2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53.12万元增加17.08万元,增长32.15%。主要原因是:增加工资正常晋升变动,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为0万元。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我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为0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我单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为0万元。

五、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单位无州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我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用于保障勐海县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37.68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88%;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5%。与上年945.47万元对比增加92.21万元,增长9.75%。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工资正常晋升变动,2018年调整工资标准,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二)项目支出预算变动的主要原因

2019年用于保障勐海县司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38万元。与上年55.38万元对比增加6.00万元,增长10.83%。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增加七五普法工作经费和社区矫正工作经费。

一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法及时化解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上年30.00万元对比减少10.00万元,下降33.3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调解员减少。

二是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资金15.38万元,主要用于全县有调解协议书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补助。与上年15.38万元对比无增减。

三是七五普法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与上年5.00万元对比增加15.00万元,增长30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2019年“七五”普法工作即将检查验收,业务工作量加大,增加七五普法工作经费。

四是社区矫正工作经费6.00万元,主要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控工作。与上年5.00万元对比增加1.00万元,增长20%。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因单位监管的社区矫正对象增加,增社区矫正工作经费1.00万元。

(三)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43.00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00万元,公务接待费9.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19年勐海县司法局根据年初预算,安排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较上年同口径无变化。原因是:我单位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9年勐海县司法局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00万元,其中:购置费25.00万元,较上年同口径无变化,原因是:由于我单位的执法执勤用车年限太长已不能使用,并已报废,现有的一辆执法执勤用车已不能保障单位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故本年度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运行费9.00万元,较上年同口径无变化。主要用于保障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拟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运行费与上年持平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规定,由于今年有些业务工作需要督导、检查及案件评查回访,需要下乡、出差的业务工作量可能比上年略有增加,故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3、公务接待费

2019年勐海县司法局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9.00万元,较上年同口径无变化。主要用于我单位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无变化的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规定,但由于今年有些业务工作需要中期督导、上级业务部门检查、调研以及村委会调解员被我局接待的人员可能略有增加,故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安排与上年持平。

八、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用费。

【全口径预算管理】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一种模式,目标是将所有政府收支纳入预算,进行高效、统一管理。2015年正式颁布新修订的《预算法》第五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至此,把所有预算按上述四类全部分类管理,为政府高效运行奠定基础。

【预算绩效管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也就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预算管理模式。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强化政府预算为民服务的理念,强调预算支出的责任和效率,要求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中更加关注预算资金的产出和结果,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改进服务水平和质量,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使政府行为更加务实、高效。预算绩效管理的表现形式是四个环节紧密相连,即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跟踪监控、绩效评价实施、评价结果运用的有机统一,一环扣一环,形成封闭运行的预算管理闭环。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与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是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步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提交人代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账

【财政存量资金】是指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或者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的财政资金。具体包括:一是收入已经发生、尚未安排预算的资金,如每年的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超收收入,年终调整列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或预算周转金。二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尚未列支的资金。三是预算已经安排、尚未形成实际支出且已经列支的资金。不包括当年季节性收支差额形成的资金。

三保支出】中央和省为巩固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成果,增强基层政府执政能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以实现县乡政府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为目标,统一制定了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国家保障范围和标准。

县级基本财力的保障范围主要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民生支出以及其他必要支出,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国家和省统一出台的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工资性附加支出,地方津补贴等项目。各地自定政策或参照省级确定的政策及提高标准部分不纳入;公用经费包括办公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基本民生支出主要包括中央和省统一制定政策,涉及农业、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医疗卫生、科学技术、计划生育、环境保护、保障性住房和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等直接针对公民或政策权益人应保障的项目支出。各级政府应按照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再保其他方面支出的顺序安排预算,足额保障基本支出责任。

三公经费】是指政府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201610月,财政部印发了《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试行方案》,明确从2018年起将在试行改革的基础上正式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改革试行方案提出通过分设两套经济分类(政府预算经济分类和部门预算经济分类),清晰反映政府对行政(参公)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个人补助规模和政府资本性支出规模,加强对政府资产、债务、涉企资金的管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勐海县司法局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是70.02万元,比2018年的24.27万元增加45.75万元,增长188.5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其他交通费用、工会经费和福利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维护机构运行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电话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专用线路租用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工作经费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8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8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8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38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5.38万元。

2019年我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及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严格按照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进行设置,项目绩效围绕部门总体绩效目标开展。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1.38万元; 纳入绩效评价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1.38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82218031500111

 

勐海县司法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