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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1-21

勐海县司法局

2013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决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研究制定全县司法行政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全县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知识,制定并组织实施法制宣传教育及法律常识工作规划;指导和督促各乡镇(农场)各行业依法治理和法制宣传工作。(3)参与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研究、起草和修订;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4)指导和管理社区矫正、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安置帮教工作;参与排查、调处民间纠纷和社会矛盾工作;协同相关部门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5)负责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法律顾问、社会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的工作。(6)负责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的建立和服务工作。(7)指导和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工作。(8)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各项专项经费、物资、装备及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9)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纳入201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为勐海县司法局。在职在编实有人数35人,其中:财政全供养35人;在编实有车辆4辆。离退休人员7人,退休7人。

三、部门决算总体情况

2013年勐海县司法局决算总收入388.8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3.82万元,占总收入的98.71%;其他收入5.00万元,占总收入的1.29%

部门决算总支出362.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71万元,占总支出的68.04%;项目支出115.90万元,占总支出的31.96%。

(一)基本支出情况。2013年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6.7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50.17万元,由于新招录10名公务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91.92%;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19.95成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8%。

(二)项目支出情况。2013年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9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支6.62万元,主要是今年增支州级配套司法所建设经费。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县工作,用于此项工作的经费为411,476.00元。(1抓牢“法律七进”主线,做好普治并举工作2抓实征订编印工作,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3)组织全县68个部门和11乡镇的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考试。(4举办勐海县执法单位领导培训班。一年来,10余万份,宣传册2万余册,挂历5万余张,环保袋2万余只;展示法制宣传展板318/17次,举办各类法制讲座40期,参训人员3500余人次;开展大型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活动71场次,法律咨询9222134人,受教育人数达12万余人次;制作临时性宣传标语1700多条;累计投入经费120余万元。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2013年全县有普法对象293245,受教育人数达28.5万余人,受教育面达95%以上,其中青少年达5万余人,受教育面达100%在全县形成了良好的普法氛围

2、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用于开展此项工作的经费为351,600.00元。(1) 全年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受理调处各类民间纠纷4706件,调处成功4377件,调处成功率为93.01%(2) 兑现2012年度有调解协议的纠纷398件,奖励金额为53800元。(3)全年各司法所调解各种疑难、复杂民间纠纷448件,开展法制宣传117场次,受教育人数32334人;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工作42次,防止群众性上访131205人。司法所、公安派出所、派出法庭共同开展“警司联调”活动,全年共调解各类案件82件。(4)全年法律服务所共代理诉讼事务12件;调解纠纷246件,调解成功246件,调解成功率达成100%;代写法律文书140份;解答法律询问531人次;办理法律援助事务22;避免挽回经济损失5.3万元。(5)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517次。排查出各类疑难复杂矛盾纠纷448件,调处成功448件,纠纷类别为:土地承包纠纷83件;其它纠纷200件。

3、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用于此项工作的经费为40,000.00元。对全县各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查证,查实,并进行督促和业务指导,做到落实机构、落实责任,形成县、乡(镇)、村三级帮教网络。对社区服刑人员配发GPS定位手机。同时加强社区矫正管理教育基地管理工作,加大管理力度,无一人脱管、漏管。我局开展首例罪犯入狱前评估工作,对罪犯给予入狱前的表现进行评估。

4、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在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勐海县创建文明城市法律援助知晓率和需求情况调查问卷》, 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机关、进村寨、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戒毒所、看守所等 “七进”活动。用于开展此项工作的经费为100,000.00元。今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45件,其中非诉讼调解202件、代理诉讼26件、刑事案件17件,来访咨询346548人、来电咨询160人次、代写法律文书128份,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195万余元。

5、建立健全安置帮教工作机制。用于此项工作的经费为70,000.00元。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为刑释解教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有效地预防重新犯罪。通过排摸走访等形式,开展“一帮一”结对子帮教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定期排查制度,及时落实帮教措施,使帮教工作规范化,形成制度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2009年—2013年全县共接管刑满释放解除劳动教养人员682名。                                                              

四、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3年部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2.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100%。与上年对比增支56.79万元,主要是新招录10名公务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增加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支出,增加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增支州级配套司法所建设经费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0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上年结余的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和勐海县进位奖励经费;

(二)公共安全支出286.4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单位的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31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退休人员经费;

(四)医疗卫生支出19.43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五)住房保障支出18.3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配套职工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勐海县司法局2013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0.1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4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10.69万元。

2013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2年决算数减少11.04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国家的方针、政策,节约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3年勐海县司法局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48万元。运行维护费9.48万元,比2012年决算12.93减少3.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全县依法治县、普法与依法治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等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3年勐海县司法局共执行公务接待费开支10.62万元,比2012年决算18.29万元减少7.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省、州检查、调研工作组、全县人民调解员、产生业务往来工作人员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