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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司法厅与省住建厅等8部门联发《关于印发云南省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作者 :佚名 来源 :转载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8-10-24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央宣传部、公安部、司法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关于在部分城市先行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建房[2018]58号)要求,2018年8月6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与省司法厅等8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云南省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针对近期部分城市房地产市场乱象,通过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和房地产“黑中介”,治理违法违规行为和虚假房地产广告,健全房地产市场监管机制,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省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按照通知要求,云南省司法厅将督促各州市司法局和各公证机构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工作:一是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建立专项行动信息发布机制,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加强政策解读,正面引导舆论,通过定期集中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威慑,为房地产市场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强化督查问责机制。云南省司法厅将与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税务局、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云南省物价局、云南省银监局、云南省保监局联合组成督查小组,在各地自检自查的基础上,对重点城市和开展整治行动不力、人民群众投诉较多、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地方进行督查和抽查,对推进工作不力、涉嫌隐瞒包庇、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部门和人员,将坚决予以问责。三是建立监管长效机制。坚持整顿规范与制度建设并重、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并重、加强管理与改善服务并重、投诉受理与主动监管并重,逐步建立健全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积极推进房地产领域信守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地产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