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11-20 勐海县司法局三项举措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 2023-08-11 勐海县司法局服务群众服务基层服务企业“三服务”清单
- 2023-08-01 勐海县司法局关于印发《勐海县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
- 2023-02-02 《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解读
- 2023-01-31 关于印发《勐海县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23-01-20 勐海县司法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 2022-09-26 中共勐海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2022-06-15 勐海县司法局关于成立勐海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的通知
- 2021-12-21 勐海县司法局关于成立法律服务行业 乡村振兴、强边固防、律师进街下乡 协调工作组的通知
- 2021-06-21 勐海县司法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事前公示
勐海县司法局公开承诺服务事项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2-29
一、法制宣传教育股
(一)本股室工作人员做到爱岗敬业,热心服务于群众,确保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做到宣传及时、到位;
(二)本股室工作人员做到尽力满足社会各界人士对法律法规的需求;
(三)本股室工作人员在“五五”普法期间做到消除边远村寨的法律“死角”;
(四)本股室工作人员每年做到对外出打工人员进行3-5次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
(五)工作人员对来电、来访做到来电必答、来人必接、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二、基层工作管理股
(一)本股室工作人员要做到爱岗敬业,以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热情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二)本股室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对当事人的请求事项做到耐心解释,讲明原因,不一推了之;
(三)积极指导乡镇司法所或各级调解组织解决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及上级有关组织、部门;
(四)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吃、拿、卡、要,私自接案受费;
(五)不弄虚作假,威逼利诱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不泄露当事人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
三、法律援助及“148”法律服务中心
(一)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帮;
(二)工作人员做到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法律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工作人员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中,严格按照审批条件,并遵守相关规定,做好援助工作;
(四)工作人员对来电、来访做到来电必答、来人必接、来函必回,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并及时将重大事情上报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
四、公证处、律师事务所
(一)恪守执业道德,严格按照《公证法》《律师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二)热情接待、文明服务、诚信第一、质量第一,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严格按照收费标准统一立案、统一收费、统一管理;
(四)不向当事人吃、拿、卡、要,以及私下贿赂涉及案件中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