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勐海县司法局公开承诺服务事项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5-12-29

 

一、法制宣传教育股
(一)本股室工作人员做到爱岗敬业,热心服务于群众,确保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做到宣传及时、到位;
(二)本股室工作人员做到尽力满足社会各界人士对法律法规的需求;
(三)本股室工作人员在“五五”普法期间做到消除边远村寨的法律“死角”;
(四)本股室工作人员每年做到对外出打工人员进行3-5次有针对性的法律法规宣传;
(五)工作人员对来电、来访做到来电必答、来人必接、语言文明、行为规范。
二、基层工作管理股
(一)本股室工作人员要做到爱岗敬业,以对当事人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主动、热情为当事人提供服务;
(二)本股室工作人员上班期间要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对当事人的请求事项做到耐心解释,讲明原因,不一推了之;
(三)积极指导乡镇司法所或各级调解组织解决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并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及上级有关组织、部门;
(四)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吃、拿、卡、要,私自接案受费;
(五)不弄虚作假,威逼利诱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不泄露当事人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
三、法律援助及“148”法律服务中心
(一)工作人员接待当事人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和蔼、语言规范,做到有问必答、有难必帮;
(二)工作人员做到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国家法律公平、公正原则,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三)工作人员在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中,严格按照审批条件,并遵守相关规定,做好援助工作;
(四)工作人员对来电、来访做到来电必答、来人必接、来函必回,语言文明、行为规范,并及时将重大事情上报相关部门和主管领导。
四、公证处、律师事务所
(一)恪守执业道德,严格按照《公证法》《律师法》开展法律服务工作;
(二)热情接待、文明服务、诚信第一、质量第一,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
(三)严格按照收费标准统一立案、统一收费、统一管理;
(四)不向当事人吃、拿、卡、要,以及私下贿赂涉及案件中的相关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