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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动态

勐海县民政局关于《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勐海县创建活动五年示范建设 行动方案》工作开展情况

作者 :勐海县民政局 来源 :勐海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9-29


根据《中共勐海县委勐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勐海县创建活动五年示范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海发201918在重点任务分解工作中,民政局主要牵头负责完善社会保障部分,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全部纳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边境沿线行政村群众守土固边专项补助;以及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勐海县创建活动纳入村规民约规范管理,更好的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落地开花。按照要求,现将勐海县民政局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勐海县创建活动五年示范建设行动方案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坚持共享发展,落实民生优先,强化政策衔接,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兜准兜住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逐步提升,为创建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一)稳步提高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救助水平稳步提高,特困人员救助的基本供养水平和完全丧失、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特困供养对象的照料护理标准大幅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20206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上年年人均4200/·年的基础上调整提高为年人均4500/·年,城市低保标准630/·月调整为640/·月,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732/·月调整为832/·月。截至目前,全县有城乡低保对象35597339人,累计支出保障金1245.79万元。(1-9)其中:城市低保对571755,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87.78万元;农村对象28796280人,累计支出低保金1759.12万元。全县共有特困人员供养对象322341人,其中:集中特困人员56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285人;累计发放特困人员供养金279.29万元。

()强化政策衔接加强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主要从标准衔接政策衔接对象衔接完善管理衔接四方面,民政、扶贫定期交流、共商举措工作机制,加强督查调研和监督考核,及时调整把控基层在两项制度衔接中的问题,推动两项制度衔接正确实施。一是梳理对接困难对象。主动加强与县扶贫办对接,排查梳理建档立卡边缘户,拟纳入低保、拟纳入特困供养对象共计398人。二是排查识别遗漏对象。逐人逐户开展排查,县、乡(镇)民政工作人员积极开展入户核查工作,努力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兜准、兜住、兜牢指导乡镇对低保户、建档卡户、边缘困难户进行了入户核查采取村委会民政协理员观摩学习和模拟训练,对申请对象家庭成员结构、健康状况、种养殖和务工等生产生活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核实,逐户进行收入和财产核查,对家庭生活困难原因综合研判,根据申请对象家庭生活实际困难有针对性的确定相应的救助,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救助。通过入户实地训练和经验交流学习,极大的提升了村委会民政协理员社会救助对象甄别、救助程序、低保行政文书、低保档次识别、动态管理等业务能力。三是核实并已纳入情况。县扶贫办提供的拟纳入低保对象183398人中,通过入户核实271人符合纳入(其中:纳入低保264人,纳入特困供养7人),不符合纳入127人(其中4人已死亡)。四是确认兜底保障对象。对所辖区域的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身份重合人员逐一逐户全面开展再排查再甄别,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农村低保保障对象2879628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0462535人),202019月累计发放低保金1759.12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10422524人),累计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545.46万元。

二、2020年度边境地区转移支付人员支出(边境居民补助发放)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完善边境补助发放对象审核条件。加大边境居民支持力度,对守边固边的农村居民发放边境居民补助是为了更好地改善边境居民生活,激发边境居民传承爱国守边精神,做神圣国土的守护者、幸福家园的建设者,调动边境居民的治边稳边的积极性和主人翁精神,加强边境建设和发展,提升维护边疆安全的能力,为祖国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实保障。

二是进一步明确部门工作职责,规范发放对象审核,为进一步规范边境居民补助对象审核工作,对有文件规定的9违法行为的不予纳入边民补助对象。2020度边境地区转移支付,我县将支出4个边境乡镇,10个抵边行政村,61个抵边自然村,78873名边境村民,8348.7100元边民补助金,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中。

三、及时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勐海县创建活动纳入村规民约规范管理

勐海县民政局汇同县委组织部于2020830日、930对全县85个村委会,950个村民小组的村规民约进行了两轮的修订完善,及时指导村委会、村小组把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勐海县创建活动、倡导邻里团结、家庭和睦等纳入村规民约并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