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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海县2023年11月份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发放公示

作者 :社会事务股 来源 :勐海县民政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1-28

依据《西双版纳州民政局 西双版纳州财政局关于提高202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西民政发〔202326号)文件要求,散居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标准从202371日起执行1340/.月。

勐海202311在册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5811月共计发放散居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65712元,勐海县民政局于2023117日完成发放,现予以公示。

 

联系人:  冯焕英

联系电话:0691-5198232

监督电话:0691-5122433

2023年11月份孤儿生活补助费发放公示.xls

2023年11月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费发放公示.xls